第二节 南人
南人习称“下湖人”,包括明成化年间安置的荆襄流民、清乾隆间进山的江淮灾民和此后迁来的南方客民。据1985年统计,全县自称“下湖人”者达二十三万,占总人口的十分之六。
明景泰年间,秦、楚、豫、蜀四省流民纷纷进入荆襄山区垦荒,因不堪苛捐杂税举行起义。成化元年(1465),起义军多达十万。首领刘通(又名刘千斤)于湖北房县称“汉王”。成化六年(1470)刘通部下李原、王彪等组织义军迅速控制荆襄地区(东至邓州,西至镇安,南抵金州,北止商州),聚集山林,据险设伏,屡败官军。此年十一月,明王朝命项忠总督河南荆襄军务,调集重兵25万,对起义流民进行镇压,王彪等起义首领先后牺牲。丰阳地处荆襄奥区,屡遭兵燹,山林被焚,家园被毁,人遭杀戮,不少流民被解往贵州充军,“途中多疫死,尸体弃江湖”。
荆襄起义失败后,无地流民为了生存,仍冒死进山垦荒,明王朝对此深以为忧,于成化十一年(1475)命晋阳(今太原)都宪原杰前往安抚。原杰命部下在西安府赶修校场,厉兵秣马,抓紧战前训练,自己带领几个随从进入荆襄山区,到丰阳、郧阳等地流民聚集点招抚。当时人心思定,愿受安抚,听从编入户籍。成化十二年(1476)十二月,明王朝据巡抚余子俊奏请,经布政使、按察使核准:“商山抵汉江一带,山林宽广,流民耕凿斯地为业,日盛一日,宜设州县以处之,守令以主之。”遂于荆襄增置山阳、白河、郧西等七县,安置一批荆襄流民,这即是本县最早的下湖人。他们分别居住在漫川、宽坪、照川等乡镇的川道地带。
第二批进入山阳的下湖人是江淮灾民,他们于乾隆年间迁来,分居在鹘岭以南各地和鹘岭以北的山乡,土地少,条件差,生活贫困。
山阳经明末兵燹灾祸,人口大减,全县仅剩八百多户。康熙十二年(1673)十一月,吴三桂反于云南贵州,次年十二月,陕西提督王辅臣附吴叛清,陕西处于交战之地。“民死于锋镝、饥馑、瘟疫者十分之五”,流离失所者不计其数,很多地区满目荒荑,“狐狸所居,豺狼所嚎,虎祸尤多,土著人少,所种者十分之一二。”(《三省边防备览》)
为避免土地搁荒,保证财政收入,清廷在战乱平息不久,即决定实行休养生息政策,在范文程等人的策划下,着手整理田赋,免去明末三饷(辽饷、练饷、剿饷),鼓励人口生育,迁徙江淮灾民。康熙、雍正间众多湖广灾民星散进入金钱河上游,在鹘岭南部定居。乾隆二十年(1755),清廷采用强迫手段,将江淮流域灾民(包括流民)驱赶到陕南山区。据乾隆《山阳县志》记载:当时迁居山阳的“新附之民,湖广、江南、河南共二千余户,江西、福建、广东共百余户,大半只身结伙,赁房侨居,又或携带家小,课买田地,筑室栖止。”乾隆末知县何树滋系湖北钟祥人,为同乡所请,于县城东关修筑“湖广会馆”(禹王宫),与本地人所修“山西会馆”遥相对应。
湖广、江南之民流徙陕南的主要原因是水灾。据《楚北水利堤防纪要》载:顺治十八年间,湖北遭受洪涝灾害达十四次之多,被灾范围达九十三州县。“顺治戊戌(1658),钟祥之丁公堤溃,京山、天门、汉川、应城、云梦、孝感、汉阳受害三分至七八分不等,建瓴而下,七八百里漫成大湖,舟舣树杪,鱼游釜中,田庐漂荡,骸骨蛇龙,亿万生灵流离转徙。”江西、安徽也是水旱灾害频仍,流民成群结队,以致形成“官虽设而无民可治,地已荒而无力可耕”(《清史简编》)的局面。
福建、广东等濒海居民进入内地的主要原因是清初强制推行迁海法令。顺治十六年(1659),郑成功率军十八万由长江口溯流而上,水陆并进,直指南京,大江两岸民心归附。为切断郑成功义师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清廷于顺治十八年(1661)发布迁海命令。从这年起,清廷派出钦差大臣先后到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六省监督,强制把濒海居民迁入内地。执行最严的是福建、广东、浙江三省,限期极短,不迁者即强行驱赶,界外房屋全部焚毁,弃为灌莽,有敢出界者格杀勿论。在这种情况下,少数强悍者铤而走险,偷渡过海,旅居南洋,多数则被迫迁徙内地。山阳至今仍有“解手”方言。据传:清廷下令“湖广填陕西”,人们都是被捆绑押送而来,途中如需大小便,须请求解开手上的绑绳,小便解一只手,称“小解”,大便解双手,称“大解”。后来就逐渐习惯用“大小解”代称大小便。
大批“下湖人”进入山阳后,全县人口、耕地迅速增长,稻田大面积开垦,包谷大面积种植,许多荒山旷野乃至人迹罕至的地方得到开辟。尤其是开发金钱河水运,为生漆、桐油、药材、龙须草等土特产品开辟了市场,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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