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民风淳朴,居民素来节衣缩食,却比较重视住宅建设。除赤贫者外,一般一户一个院落,占地三至五分左右。西北边山和沟道地区居民住宅以土窑洞为主,平原区多是土木、砖木结构瓦房,地主、富农的住宅与一般人家对照鲜明,多为四合院,即一个院落盖有上下房和两边厢房。合阳人称厢房为厦房,亦称厦子,其常见为五间一幢,也有三间、七间的,为家人居室。合阳厦房讲究松木椽檩,更讲究“一松到顶”,不用杂木,但一般人家力难达及。上、下房为两坡流水,称为大房,亦称鞍架房,一般三间一幢,供祭祖、存粮和待客之用。富户建上房,讲究梁巨檩壮,起架高,跨度大,置悬柱、明柱,九道梁金板,精雕彩绘,工书志铭,富丽堂皇,豪华考究。下房亦称门房,面临巷道,高筑青石台阶,两边修看墙,左右列石狮。大房青砖到顶,五脊六兽,檐牙高啄,格局严整,门庭壮观。少数官商宦户的住宅建筑,院落按纵向有单进与几进之分。几进院,即有前院、中院、后院、偏院之别。房屋因而有前厅、过厅、上厅及门房、厢房、三厅连四院,歇檐带过洞,书画门匾,布局典雅。按横向有一并两三院甚至四五院的,或在正院之外,另建书房院和马厩。这类住宅建筑坊镇乡灵泉村,新池乡宋家庄、北王庄,百良乡马家庄,和家庄乡贺村、良石村,路井镇路井村、范家洼,王村镇山阳村,黑池镇黑东村、峪北村,东王乡莘野村,城关镇南街村、西街村、北街村都有典型。然而,全县广大贫苦农民,特别是西北山沟地区,居住条件极差,或只有土窑洞而没有瓦房;或虽有瓦房而低矮简陋,难蔽风雨;或人多房少,异常拥挤,人畜同居一室或一窑,几乎村村可见。
民国时期,先是军阀混战,盗匪丛生,一些近城小村夷为平地。接着是民国18年大旱灾,米珠薪桂,居民流离失所。随后又是八年抗日战争,兵粮差款,浮摊乱派,横征暴敛,物价飞涨,住宅修建几乎停顿。来自河南、山东等地的难民,散居全县各地,栖身庙宇、祠堂,或搭盖草房。县东南黄河滩新建的新民乡,为外省难民聚居之地,住的全是草房和土窑洞。
建国初期,经过土地改革,贫苦农民分到了土地、房屋。随着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农民翻修旧房和修建新房的有所增加。但迫于燃眉之急,拆大房,建厦房,以解决住房急需。从50年代末到70年代初,由于三年自然灾害和十年“文化大革命”,农村经济实力不足,木材实行计划供应,住宅建设发屉缓慢。这段时间,社、队修建学校,生产队盖库房、饲养室,给下乡知识青年盖住房十分普遍,所用木料以自产材为主。自产木材不足的,则自己烧砖,箍砖窑洞。不但农村建窑洞,县、社级事企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也建窑洞,这对解决城乡住房不足问题起了一定作用。据统计,1962至1965年,农村建房5205120平方米。由于农村住房建设速度低而人口增长过猛,人均占有住房面积不足11平方米,低于1957年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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