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光绪《凤县志》载:“县境向分六路,度其地势之邻近,各以乡约分属之……。东大路白家店二、五、八集期,草凉驿一、四、七集期,红花铺三、六、九集期,北星一、四、七集期;东小路龟崖寺(国安寺)一、四、七集期,河口二、五、八集期,崖(岩)湾一、四、七集期,沙坝三、六、九集期,平墓(木)三、六、九集期,进(靖)口关一、四、七集期;西大路下丰禾(即双石铺)二、五、八集期;西小路尖山子(即马厂)三、六、九集期,长坪一、四、七集期,闸口市(即闸口石)三、六、九集期,二沟二、五、八集期;南大路三岔驿(即三岔)二、五、八集期,废丘关(即留凤关)一、四、七集期;北大路唐藏一、四、七集期,隘口一、四、七集期”。足见当时集市贸易已很普遍。
清末至民国时期,各地仍沿用旧时集期。集市贸易主要交易禽蛋、肉食、蔬菜、竹木农具、木炭、木耳、粮食、棉花、土布、猪、牛、羊等。还有金银首饰、绸缎、布匹和日用百、杂货。
建国初,集市较繁荣。1956后粮食、棉花、油料列为一类物资由国家统购,不准上市交易。二类物资实行派购管理,国营、供销商业网点下伸,集市贸易遂减少。1958年后,又遭受自然灾害,农业减产,商品供应不足,集市贸易更趋下降。1961年,贯彻“调整、充实、巩固、提高”方针,开放集市,除一类物资禁止上市外,其他物资在完成派购任务后允许上市交易。双石铺、河口集市贸易恢复,但物资很少。“文化大革命”中,集市贸易基本消失,农民自产的农副产品除交售给供销社外,其余无处销售,有些地方则出现黑市交易。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商品经济发展,集市贸易日趋繁荣,双石铺、龙口、河口建立固定售货棚(亭)、猪肉销售架。黄牛铺、唐藏、岩湾、平木、三岔相继恢复集期。双石铺、龙口除牲畜交易按集日外,其它为“百日集”。1983~1988年集市交易总金额达4157万元。1989年集市交易仔猪、架子猪19000头,粮食332.2吨,食油1.2吨,猪肉526吨,牛肉88.1吨,羊肉23吨,鲜蛋86吨,鸡鸭鹅11550只,鲜鱼18.5吨,蔬菜5580吨,干鲜果760吨,牛37头,竹木农具10万余件,交易额1145万元。
除集市外,古会、庙会也是物资交流的场所。河口镇农历二月二日,是全县范围传统山货交易古会,年年举办,经久不衰。为发展生产,搞活经济,1979年后,双石铺和龙口镇每年都举办物资交流大会,会期一般5~7天。全县商业、供销、物资、工业等都组织商品参加展销,并邀请外地国营、供销社和个体工商户参加交易,还请文艺团体演出助兴。司法、计划生育、科普等单位借机开展宣传、资询活动。交流会期间,参与交易和赴会参观者每日愈万人。交易之物资除木材、畜禽、山货土产外,尚有家用电器、小五金、摩托车、自行车、家具、服装、鞋帽、针纺织品以及陶器、砂器等,品种繁多,直观选购,十分活跃。1984年交流会成交总额为34.09万元,1985年为37.11万元,1986年为29.38万元,1987年为33.34万元,1988年为25.40万元,1989年为42.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