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年(1939)后,粮赋加征,苛捐杂税繁多,人民迁往他地者不少,加之大量征集壮丁,溺婴盛行,至31年(1942) 12月,人口下降至3789户,40157人。
29年(1940),按省政府调整插花地精神,原柞水县地划入镇安县的有白岩寺、严家坪、马藩保、晓仁河、康家湾、皂河沟、红岭保、康家栲栳、北沟共4保93甲,1307户,7523人。33年(1944)6月底,全县人口下降至6908户,30096人。
33年(1944)后,征拔壮丁成倍增加,拉壮丁棒打绳捆,田赋、税款、差役十倍于昔,又屡遭水、旱、虫灾,人民耕作不敷征收,生活穷困无路,纷纷迁往外县。至31年(1942)全县人口下降至6401户,26819人。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2月1日成立柞水县人民政府,社会安定。1950年,因将今下梁、石坪(石瓮)、东坪(杜家村)、曹坪等地,由镇安县划归柞水,全县人口增至17476户,78673人。以后生产发展,生育较盛。1956年4月又将高桥、红石、万青及红岩寺的大沙窝等地由蓝田县划归柞水。至1956年底,全县人口增至20340户,84187人。1958年柞水并入镇安县,1961年分设时,将原柞水县管辖之东川、太白区2842户,11795人划归镇安,将原镇安县管辖之凤镇区8320户,37853人划归柞水。划出划入相抵,柞水人口净增5478户,26058人。1964年人口普查,全县共26084户,111856人。1965年至1976年,因生活所迫迁至关中和外省者786户,2938人,邻县迁至柞水者169户,576人。相抵后,实际减少617户,2362人。1979年后,因落实政策,外籍农业人口转为柞水非农业人口等增加565人外,农村因放宽政策,实行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人民生活有所提高,外迁大大减少,加之实行计划生育,至1982年人口为30969户,139068人。1990年人口普查,全县共37619户,154044人。1992年年底为37702户,156823人。1992年人口相当1950年的1.99倍。约占全省人口总数的0.49%;在全省106个县(区)中居73位;占商洛地区总人口的6.66%,居商洛地区所辖7县末位。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66.39人,低于全国每平方公里105人和陕西省每平方公里141人及商洛地区每平方公里104人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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