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安边二、六、十月会
相传,县内骡马会始于安边。元至顺三年(1332)二月,鄂尔多斯草原蒙族部落有名的阿布拉达汗牧主,因当地缺草、移数百头牲畜于深井儿(安边旧称),附近商贾和农民纷纷前来,一购而空。翌年六月,阿布拉达汗会同蒙胞数人复来易卖牲畜,很快脱手。至此每年二月和六月,不少蒙民驱赶大批牲畜届时而至,招来宁、甘、晋、豫、冀等省的客商购买牲畜。明置安边营后,守备官员以二月十月农闲,动员商民十月办会。崇祯年间正式形成二、六、十月会,十月会最盛。二、十月会址设东关、六月会设西关。
1936年定边解放以前,安边骡马大会一向盛于定边,此后虽然渐逊于定边,但就县内比较,规模仍属可观。
(三)农村物资交流大会
县属农村物资交流大会,清末至民国年间,只有砖井、红柳沟、白泥井3地举办。砖井为清代商业繁华之地。红柳沟与甘、宁接壤,交通便利、土沃民富。白泥井地处定、安通往内蒙的三岔要道。3地物资交流会规模不及定、安两地,然交易尚盛。
1958年至1965年间,先后有张崾崄、姬塬、罗庞塬、新安边4乡举办物资交流大会。1978年至1985年,全县除城关镇、贺圈乡外,其余各乡镇均进一步繁荣经济,发展生产,举办定时不定期的物资交流大会,砖井镇最昌盛。1980年砖井将会场移至榆定公路边上,并用当年收入的8000多元交流大会会费,建起140平方米的大戏台1个,开辟了面积为7569平方米的牲畜交易市场,设围墙,置拴牲口桩子210根,可容大牲畜千头以上。
三 绒毛大战
1982年以来,县内兴起倒贩绒毛之风,价格一涨再涨,高峰期价格高出原来十余倍。不少人为牟取暴利而绞尽脑汁,掺杂使假,手段甚多。先以猪油、蜂蜜、润滑油或水果糖溶液等为粘着剂,喷洒绒毛上,再加大量沙土。开始仅掺小苏打粉,看不出,抖不落。1985年以后则公然掺和沙土。收购时任翻任抖。掺假后的羊绒重量可达纯绒3倍以上。1988年,更有人将石油钻探中抑制井喷使用的重金粉掺入绒毛之中。未经做假的绒毛,收购单位因质量悬殊无法定价而拒绝收购。因此,农家纯净绒毛多数落入贩子手中,做假后才由经营单位或生产厂家收购。也有部分农民自行“加工”后直接出售。此风愈演愈烈。掺杂使假成为公开的非法行为。因此,邻近地区部分绒毛亦流入定边市场。同时也招来不少外地生产厂家、经营单位和个体商客,使定边市场因绒毛“生意兴隆”而“增色”不少。从1986年至1988年的3年中,仅绒毛产品税收入累计达764万余元,占全县工商各税总额的29%。面对空前繁荣的绒毛市场,定边县政府于1988年提出了成立“三边畜产品贸易市场”的设想,并以定政发(1988)55号文件专呈榆林行署审批。文中称:“……1984年以来,先后有20多个省市的畜产品经营单位和生产厂家来本县销售、采购绒毛等畜产品。本县年仅产羊绒3万公斤、羊毛50万公斤,而年出境羊绒达23万公斤、羊毛280万公斤之多。这样既给整个榆林地区的生产企业提供了廉价原料,且减少了运费,提高了经济效益,又为本县财税增收做出了重要贡献。因此,按照生产力标准的要求,在我县实行市场放开的特殊政策,建立三边畜产品贸易市场,对于富县富民推动全地区毛纺业及整个畜产品工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报告未获批准。
1989年3月1日,省政府49号文件强调羊绒“统一由省土畜产品进出口公司及其委托的供销社经营,负责完成省上下达的指令性收购和出口计划”,“收购任务未完成前各单位不得插手经营”。并提出:“近几年羊绒掺杂使假现象十分严重,给国家造成很大损失。……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手段坚决打击掺杂使假的不法行为。”同月11日,又发64号文件强调:“羊毛购销业务仍由供销部门实行专营,其他部门非经许可不得插手经营。……严禁掺杂使假。要严格控制本省羊毛出境。”随后,省工商局、公安厅、经贸委据此精神联合印发通告,广为张贴。为了认真执行上述规定,保证完成收购任务,5月初,省上派14名军人来本县,分别在县城、杨井、二楼、红柳沟设卡,查验绒毛,阻止出境。在绒毛收购任务接近完成时离去。孰料,因国际市场绒毛价格下跌,省土畜产进出口公司不再接收地方供销部门的绒毛,造成大量积压。年底仅供销系统尚余绒34吨,绵羊毛192吨,总值800余万元。掺杂使假使定边绒毛声誉大坏,加之整个市场疲软,积压的绒毛一时难以脱手。且在经营承包责任制下,库存物资尚可按原价充数。如果处理,抛去损耗,抖去杂质,以不足原先三成的时价,总计亏损在八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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