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劳动力与非劳动力
民国时,劳动力资源缺乏。三十年(1941)全县117894人,其中农业劳动力30927人,占总人口的26.23%;其它职业劳动力1579人,占1.34%;非劳动力85388人,占72.43%。
建国后,劳动力迅增。1949年农业人口166655人,劳力70357人,劳力占总人口42%;非劳力96298人,占总人口57.2%。劳力比1941年净增39430人,增长1.275倍。1959年农业人口216552人,劳力87590人,占总人口38.8%;非劳力128962人,占总人口57.2%。1969年农业人口296134人,劳力112300人,占总人口32.9%;非劳力183834人,占总人口60.3%。1979年农业人口360037人,劳力143370人,占总人口38.3%;非劳力216667人,占总人口57.9%。1985年农业人口360044人,劳力162782人,占总人口42.3%;非劳力197262人,占总人口51.3%。
1990年农业人口395433人,劳力194700人,占46.2%;非劳力200733人,占47.6%。劳力比1949年净增124343人,非劳力净增104435人。
第三节 地域分布
一、行政区域分布
清嘉庆二十四年(1819),本县为4乡29里,饴原乡领八里,25544人;邰城乡领七里,42666人;秦川乡领七里,32725人;凤泉乡领七里,21499人。
民国二十八年(1939),全县有8个乡镇,95保,2134甲,118147人,平均每个乡镇14768人,每保1244人。
建国初,全县分为8个区。新店21244人,午井22413人,绛帐27704人,毕公20773人,杏林17954人,召公14363人,天度24479人,崇正18082人。1958年原区乡改为人民公社,绛帐67662人,午井22801人,杏林23733人,召公27184人,天度23600人,法门22268人,城关30719人。1961年4月调整为15个人民公社。1961~1969年先后成立野河公社、绛帐镇、城关镇,区域人口相应缩减。
1964、1982和1990年三次人口普查,人口区域分布为:1964年绛帐镇2634人,城关镇2481人,黄甫公社16944人,午井公社23511人,上宋公社13491人,绛帐公社23975人,揉谷公社17542人,五泉公社14414人,段家公社13843人,太白公社13274人,杏林公社15313人,召公公社19539人,建和公社13129人,法门公社25530人,南阳公社14568人,天度公社13051人,野河公社1871人。1982年,绛帐镇4447人,城关镇40932人,黄甫公社23094人,午井公社32806人,上宋公社20111人,绛帐公社34641人,揉谷公社26496人,五泉公社18271人,段家公社20470人,太白公社19459人,杏林公社22141人,召公公社28838人,建和公社19457人,法门公社22444人,黄堆公社13731人,南阳公社20516人,天度公社18838人,野河公社824人。
1990年,绛帐镇46992人,城关镇49915人,杏林镇25304人,召公镇33596人,法门镇26321人,新店(原黄甫)乡25414人,午井乡36860人,上宋乡22551人,揉谷乡29973人,段家乡23505人,太白乡22178人,建和乡21927人,黄堆乡15094人,天度乡21046人,南阳乡22646人(含1982年野河公社824人)。
二、城乡分布
自古以来,本县以农为主,城乡人口比重长期悬殊。民国三十年(1941),全县117894人,其中:乡村111189人,占94.31%;城镇6705人,占5.69%。
建国后,1955年城镇10607人,占总人口5.1%;农村198170人,占94.9%。1962年人口比重城镇降至2.3%,农村升至97.7%。1979年人口比重城镇升至3.8%,农村降至96.2%。1985年,全县有城镇人口24702人,占6.4%;农村人口360044人,占93.6%,比1941年城镇人口增加17997人,增长2.68倍,农村增248855人,增长2.23倍。比1955年城镇人口净增加14095人,增长1.32倍;农村人口净增161874人,增长0.82倍。至1990年,全县城镇人口24549人,农村人口3954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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