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考古证明,公元前约6000年的神农氏时期,县域气候温润,林草茂密,野生动物遍地,宜人类安居生息,先民即在境内聚居、垦耕、发展农牧业。
古时,受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限制,先民多濒水而居,开发亦以近水为先。以先后发现的
河两岸29处古遗址、渭河北岸12处古遗址、七星河东岸5处古遗址和美水河两岸2处古遗址考证,这些地方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时期,已有先民聚居,开发耕稼,繁衍生息,发展农牧业、手工业和商业。
境内中部地带开发最早。今县城东塬地区,东至美水河,南至
河,为古姜氏国(部族)垦种范围。《水经注》载:“岐水经姜氏城南”。从地形、河流位置和案板、下河一带仰韶文化遗址考证,古姜氏城即位于此处。时东塬地区开发已初具规模。
尧舜时,境内开发渐向南北扩展。周始祖弃教民耕稼有功,被尧举为农师,封于邰。邰国城在今县城东南地区的揉谷乡姜嫄、法禧一带,南至渭河之滨,北至北塬陵角村。
殷商时,古公亶父率周人由邠(今彬县、旬邑县)迁至周原(今北至乔山南麓,东至美水河,西至岐山箭括岭一带)。周原遂为周族开发区域,垦植面积大,农业、畜牧业发展较快,成为中华民族发祥地之一。
西周时,周原为畿内,境内普遍得到开发。周臣属多封于境内,今召公吕宅即为周武王相父太公吕望所居,杏林召宅为召公讲学住地,城关南宫为南宫适故居。
公元前770年周室东迁后,本县县境归秦。商鞅“废井田,开阡陌”后,县境内由南到北进一步得到开发,大片瘠薄荒野变成农耕地,农业经济蓬勃发展。
汉时,修成成国渠、
渠,本县渭河和
河川道大片耕地得到灌溉。至唐时,境内北自乔山南麓,南至渭河两岸,南北34公里、东西28公里内得到开垦耕种。
清时,境内除北部山区外,川塬地区已全部垦种。
民国时,修成渭惠渠,渭河川道耕地2万余亩得到灌溉。二十三年(1934)陇海铁路通车,穿贯渭河川道地区,促进了本县经济的发展。
建国后40余年间,全县人民坚持不懈地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北治山,南治滩,中部塬区平地改土、修建林网方田、开发“五荒”地,生产力得到巨大发展。至1985年末,全县累计平整土地56.43万亩,占应平整土地的84.2%,修水平梯田7.06万亩,修水平埝地3.16万亩;营造水土保持林7.6万亩,荒坡种草2.5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4.5平方公里,占流失面积的57.7%;修成各类灌溉、排水、防洪等水利工程3700余项,设施灌溉面积66.77万亩,有效灌溉面积60.2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3%,全县人均水浇地1.64亩。经过最近5年的努力,至1990年,全县有效灌溉面积已达61.45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