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澄城县民间有荡秋千、拔河、扶老杆、钻刀山、跑马等体育活动。
清宣统二年(1910)八月廿五日,县劝学公所召集全县学堂运动会。民国27年(1938),县上召开学校体育运动会。比赛项目有短跑、篮球、小足球、乒乓球、跳高、跳远、踢毽子等。朱登才、张海仓被选参加陕西省第八行政督察区赛区比赛,获撑杆跳高第一名和第四名,并参加了省田径运动会。从此,篮球、乒乓球、赛跑、跳高、撑杆跳、跳远等球类和田径活动,在学校、单位陆续兴起。
1952年6月,毛泽东主席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成立大会题词:“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澄城县在这一指示指引下,体育机构逐步建立,体育设施不断改善,体育队伍日益壮大,学校体育、职工体育、农民体育等都出现了一个崭新的局面。1952年参加渭南专区垒球、康乐球运动会,获康乐球赛冠军。1953年参加渭南地区篮球、田径、体操比赛,获双杠、鞍马第一名。1956年参加陕西省全民运动会第四赛区比赛,男子代表队获第三名。1984年参加渭南地区第一届青少年运动会,田径获团体总分第三名。女子组获第一名;自行车男子组获团体总分第二名,女子组获团体第一名,王灵香获自行车赛个人第一名,并被选参加陕西省第一届青少年运动会,破省记录。是年,澄城县体育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体委)被渭南地区评为先进单位。1986年参加渭南地区第二届青少年运动会,夺得金牌11枚,银牌9枚,铜牌5枚。有9名运动员代表渭南地区参加陕西省第二届青少年运动会。袁昊被选入国家田径乙队,县体委被渭南地区体委授予“贡献奖”。1988年参加渭南地区农民运动会和第三届青年运动会,获3个团体第二名,4个团体第三名和2个精神文明队称号。夺得金牌10枚,银牌15枚,铜牌19枚,有7人参加了省农民运动会,4人参加了省第三届青少年运动会。1989年,参加渭南地区运动会获3个团体总分第一,3个团体总分第二,2个团体总分第三,1个队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夺得金牌16枚,银牌9枚,铜牌8枚。47名运动员达到等级运动员标准。获地区奖旗9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