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集市
汉甘泉宫、马家山、周山等地出土陶器上的“云市”字样表明,在2000多年前,本县境域即有市场存在。汉末通神镇(通深沟、通润镇)、唐之梨园镇、宋之孟店镇、明之姜嫄镇均属较有规模的集镇。明万历年间至清,境内有通润镇、姜嫄、官庄、石桥、常实(今下常社村附近)、泰颠(今大店)6集镇,为隔日集或3日集。清末,常实、泰颠两集市废。民国时期,有官庄、通润、城关、铁王、方里5个集镇,为3日集和5日集。
建国初,仍为5个集镇,1950年增设十里塬集镇。县城和润镇一直为商贸大镇。县城每逢1、4、7为集日;润镇、铁王逢3、6、9为集日;方里、官庄、十里塬逢2、5、8为集日。1976年,全国推广黑龙江省哈尔套“社会主义大集”模式,全县均为周日集。1978年10月废,原有集日相继恢复。1986年设立马家、秦河集日。至1996年底,全县共有集市13个。其中,润镇、方里、秦河为3、6、9集;铁王、官庄为2、5、8集;马家1、4、7集;县城为双日集。
第二节 贸易
明、清及民国,本县集市贸易品主要为农副产品、牲畜、山货及木、藤等手工业制品。清末至民国初年,京、广名货,宁、青皮货及川货相继进入本县市场,且有大宗成交或批发、转卖。本地产品交易以粮食为主,还有烟叶、棉花、铁木器、酒、糖、药材、布匹、绸缎等。其交易形式多为产销直接见面。大宗交易则由经纪人说合并提取少量佣金。卖方为坐商、行商和小摊小贩,农副产品则由农户自产自销。民国30年(1941),县城出现照相,经销书报、西药等新兴行业。战乱时期,物价动荡,集贸萧条。
建国初期,集市贸易品类不断扩大,手工业、机械工业产品不断增加,交易额大幅度上升。1956年在基本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后,对集市贸易限制过严,加之受自然灾害影响,上市物品日趋减少。“文化大革命”期间,集市贸易又被作为“资本主义尾巴”而受“割”,后又被所谓社会主义大集取代,集市贸易跌入低谷。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放市场,拓宽流通渠道,保护正当经营。城关、润镇、官庄、方里、马家每集上市少则数千人,多则上万人。上市商品日益增多,有粮食、油料、蔬菜、水果、药材、牲畜、家禽、编织品、木材、竹木、铁器,部分工业品、饮食服务以及废旧物资回收等多达400余种。1988年,上市商品种类较1976年增长近10倍,全县集市成交额达1100多万元。其中,耕畜、粮食、肉食、禽蛋、化纤布料、成衣和工业品成交额较大。
1984年,本着“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期实施,逐年配套”的原则,依靠有关部门、乡镇、个体工商户集资,进行市场建设。集市贸易已从农民之间的互通有无,逐步发展成为城乡和地区之间商品流通的重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