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体育 清末和民国初期,蒲城县没有中学,小学体育活动形式比较简单,除站队上操练步外,学生在课余的游戏活动一般有跳高、跳远、跳绳、踢毽子、拍毛蛋、踢毛蛋、打木猴、遗手帕、捉迷藏、老鹰抓小鸡、老虎扑蝇子等等。民国19年(1930),刘友珊任东槐院小学教导主任兼体育教师,在校内建起篮球场,安装简易篮杆,开始组织学生学打篮球,进行班级间的比赛。23年(1934),杨虎城将军创办私立尧山中学后,校长袁若愚重视体育,先后聘请李先洲、李儒青担任体育教师,学校大操场除设跑道外,建四个篮球场,两个排球场、两个网球场,安排有体育课程,规定每天下午有一节体育活动,全体学生必须参加,每年10月27日校庆举行一次体育运动会。在尧山中学的影响下,其他中、小学体育活动也逐渐加强。此外,各中、小学成立的童子军,还组织练操法、军棍、武术等,称为“军体课”。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学校体育教学十分重视,给各学校配备专职体育教师,每年拨专款购置器材。县办高中和乡(镇)办初中体育场地和器械都较齐全。为了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教育方针,把身体好作为评“三好”学生的重要条件之一,并对体育活动项目分别提出明确要求,中、小学定了“两课”(即每周两节体育课)、“两操”(即每天有早操和课间操)、“两活动”(即每周有两次课外体育活动)制度。为保护学生视力,还三令五申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眼保健操活动。
1954年,国家体委颁发《准备劳动和卫国体育制度》后,各校均按这一标准对学生组织锻炼和测试。1959年尧山中学参加全国基层学校田径、举重(高中组)、通讯赛,获田径总分第四名,举重总分第三名,荣获奖杯两枚。1974年国家体委对《劳卫制》修改后,在全县各级学校中立即推行,截止1989年底,经常参加锻炼的12万名学生,有68000名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0年代后期,军事体育在一部分中、小学兴起,开展的项目主要有射击、摩托车、航模、柔道等。其中尧山中学把军事体育列入教学计划,成绩显著,体育教师王杰先后出席县、地、省和中央军委、国务院召开的先进民兵代表会议,并获得奖励。
为了增强学生体质,加强了冬季锻炼。70年代初,由县体委发起,在城内两所中学和四所小学,举行了冬季环城越野赛。比赛时间在每年12月份。参赛的学校逐步扩展到农村一些中学,运动员亦相应增多,由400余人增加为千人左右。截止1989年已举行了16届越野赛跑。由于这项活动已形成制度,因而引起各校领导重视,普遍动手早,狠抓训练,并组织全校性的班际比赛,然后选材组队,出席全县举办的越野赛。高中部取得优胜名次较多的是尧山中学、蒲城中学和兴镇中学。初中部,成绩较好的有实验中学、尧山中学、蒲城中学和贾曲乡中学。县城各小学,取胜名次较多的是尧山小学和南街小学。
40多年来,全县各学校先后被省队选拔运动员9名,其中篮球队员2名,排球队员1名,跳高队员1名,自行车队员1名,标枪队员1名,皮艇队员3名。
职工体育 民国时期,蒲城县工人和职员基本不开展体育活动。新中国成立后,始有职工体育活动。50年代,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大多数是青年,一般在本单位居住,开展体育活动比较规律化。首先是坚持上早操,全体职工和领导干部,除星期天外,每天清早都要按时列队,由专人指挥上操15~20分钟。初期只是齐步走、跑步走,有了广播体操以后则以作广播体操为主,并增加了工间操。当时早操制度规定较严,操前点名,无故不到者要受批评。自1966年“文革”以后,职工上早操的活动逐渐减少。1981年,国家公布了第六套广播体操,县体委举办了两期训练班,为各机关、厂矿培训领操员100多名,用检查评比的方法推动开展,但仍未坚持下来。其次是开展业余体育活动,最普及的是篮球。县委、县政府和职工较多的机关、厂矿、学校,均成立有篮球队,利用工余时间组织友谊比赛,县委的“团结”队在多次业余比赛中夺得冠军。每年的“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具体委、县工会、县妇联、团县委一般都要联合举办职工篮球、乒乓球、拔河、象棋等多项比赛,以推动职工体育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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