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史籍和碑石记载,古时蒲城民间就有以强身、自卫、娱乐为目的的练拳棒(武术)、练气功、奕棋等体育活动。明代进士李应策在《邑丰阳建龙河观记》中,对练气功之法记述甚详。又据一些老年人回忆,清代和民国初期,城乡民间体育活动就很多,除武术、气功和棋类外,有上山登高、放风筝、荡秋千、跳绳、踢毽子、打毛蛋、跑步、跳高、跳运、射箭、游水、举石锁、掰手腕、摔跤、扔石子(掷远)、打瓦儿(掷准)等等。民国16年(1927)以后,学校始有篮球活动,以后逐渐有了排球、足球、网球、乒乓球、羽毛球、射击等活动。
新中国成立后,在毛泽东主席“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体育方针指导下,蒲城县的体育事业飞速发展。有经常性的活动,有制度化的比赛。体育工作初期由县文教局兼管,1958年成立蒲城县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体委”),专管全县城乡体育工作。1962年在职工俱乐部后面建起1800多平方米、可容4000观众的灯光球场。1965年,在延安西路建起13000多平方米的大型露天体育场,设有跑道、篮球杆、排球网、单杠、双杠等运动器材,同时建筑862平方米的乒乓球大厅。1985年,城关镇关帝村和南街小学花费16万多元,在关帝庙后巷修建1000多平方米的旱冰场一座,内设500平方米的游泳池。1989年,县政府将体育场迁至南环路,建设一个46600多平方米设施较多的现代化体育场。为了培养体育人才,县体委早在1965年8月就办起了业余体校(十年“文革”中断),当时设乒乓球、篮球、体操三个班。至80年代,业余体校先后培养能出县比赛的田径运动员299名,篮球运动员125名,乒乓球运动员67名,体操运动员37名,其中给军队和国家有关单位输送篮球、乒乓球等运动员2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