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资基金监督
工资基金监督的范围是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县(区)以下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实行工资基金监督是分单位建立工资基金手册、工资支付卡片帐,并在上级对受管单位的全年工资总额未下达前,最初按1960年的规定,统一决定控制在1959年12月单位实际支付的工资数额内支付。对计划外擅自增加人员、扩大福利待遇、增加津贴、滥发奖金等违反国家劳动工资政策的作法,银行有权拒绝支付现金。需要增加支付者由主管部门及劳动部门核定,银行按规定监督支付。在银行的现金支付总额中,工资性支出占相当大的比重。工资由银行监督,银行可按计划投放货币,控制现金使用,调节货币流通。
(三)货币流通管理
货币流通管理,主要是通过掌握货币投放和回收来调节货币流通量,以稳定物价和通货。解放后,面临国民党留下的恶性通货膨胀,党和国家采取统一财经和稳定通货、稳定物价的政策。到1951年基本上使货币流通正常。1957年货币流通,基本上适应了本县国民经济发展与商品流通需要。1958年到1962年,在“大跃进”高指标、瞎指挥下,滋长了“共产风”、“浮夸风”,在体制管理上推行“两放、三统、一包”。两放:下放人员,下放资产;三统:统一计划,统一管理,统一流动资金;一包:包财政任务。在方法上大搞“一平二调”。银行空投放大量资金,仅1961年就投放335.5万元,造成棉花预购定金很大一部分收不回来。又在清仓时,一次即报销150多万元,在农业上投放了一些无效益的水利工程贷款。货币多,商品少,市场供应十分紧张,集市物价高于国营牌价三到五倍,货币贬值。1962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切实加强银行工作的集中统一,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规定》,货币由投放转变为回笼,全年净回笼达69.7万元。“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净投放货币5884.3万元,比前十年净投放1840.2万元增长了2.2倍,市场货币多,物资供应紧张。1978年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到1983年,7年共投放货币9919.9万元,超过兴平银行自1956年至1975年20年来投放总和6970.1万元的43%,市场货币流通量达到1330万元。1984年国民经济已出现持续稳定发展的新局面,但由于经济增长速度快,加上第四季度和年末各部门乱发奖金、福利及浮动工资,各专业银行争相贷款等,造成固定资产投资、消费基金和信贷规模都猛烈增长,导致当年货币投放达3344.8万元,比1983年猛增100%。1985年国务院指示:控制信贷规模,把信贷资金指标管理差额控制的体制改为“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相互融通”的新体制。但由于经济增长速度仍比较高,货币投放仍未减下去,1985年货币投放为3471.6万元,比上年仍多投放126.8万元。1988年全年投放高达6165.4万元,打破全县历史记录,导致物价突飞猛涨,通货膨胀剧烈。1989年,银行大力紧缩信贷,控制货币投放,年底,全县货币投放仅2371万元,稳定了物价,稳定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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