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武装由来已久,不同历史时期,都建有不同形式的地方武装组织或武装集团,以维持其统治。自1949年全县解放,人民才有了自己的武装。
第一节 团练保甲
明代初年,编定“役法”,定:“卫、所制”。士兵称“军”,另立军籍,世代为军。“大部屯田,小部驻防,以军隶卫,以屯养军”。卫、所下十户为甲,百户为保。弘治七年(1494)设民壮法,卫、所之外县下设有民壮,规定乡勇、民壮训练制度,除60岁以上,18岁以下免受习武外,其余壮丁十月农闲,三月禾幼,各家所备之刀枪、弓、箭、短棍、绳鞭等器,集合一起,共觅教练一人,令其率习武艺。每甲置锣一面,每保置火铳三杆,遇有报警,甲中鸣锣,保中放铳,甲丁一拥救护。
清时,乡村设寨,寨设正副寨长,寨长须寨民公保承允。十数寨中相其人数多少设立寨总,选有才干为众所服之人充任。各寨轮拨数人,设卡防守,居高了望,遇有战讯,鸣炮为号,一炮收拾农具,二炮人畜归寨,三炮集中壮丁整械堵截。为防探卒搜集情报途中随意捏造,各县沿边寨总备具木戳。探卒探至本县,在探卒票内盖寨总戳记。如探卒至邻县,饬令所到营县,禀请于票内加印,以杜道听途说之弊。一村有警,即鸣炮为号,彼此呼应,各甲(寨)团练民壮,除留村了望者外,整队前往救援。壮丁农闲集中训练,习刀矛、演火铳,击石子,百步中靶为上。雍正二年(1724),兴平县团练内设弓箭手20名,鸟枪手20名,长枪手10名,共50名。
第二节 保卫团
1932年(民国二十一年),县成立保卫团,县长段民达(岐山人)兼任团长,边子御任副团长,全团130余人,下设会计、文书、训练员、分队等,共编13个班,2个班负责县府和团部警卫,四个城门各驻一个班警戒,桑镇、店张各驻两个班,马嵬、郭公、西吴镇各驻一个班负责地方治安与防范。1934年(民国二十三年)改名为县保安大队归西安绥靖公署节制。1939年(民国二十八年)编为十区专署支队第五大队,由边子御带队赴临潼驻防。
第三节 国民兵团
1937年(民国二十六年)“七·七事变”爆发,日寇大举入侵,抗日呼声遍及全国。为适应抗日战争和前线征集兵源需要,扩充地方军事实力,兴平奉命成立社会军事训练总队(简称社训队)和义勇壮丁常备队(简称义壮队)。义壮队只设1个专职干事,其余职务由社训队人员兼任。凡年满18~45岁之壮丁,均得按期轮流训练。从1938年元月开始,每期两个月,第一期训练2746人,第二期训练2635人,共计5381人。训练队队部设于操场巷女子学校西边菩萨庙内。总队长先后由段民达卞晋卿兼任,教官先后由何昭云、樊翰文、高铁铸担任。社训队隶属省军管区所辖。
1940年(民国二十九年)2月15日,社训队、义壮队奉命合并,改组为国民兵团,直隶关中师管区,团长仍由县长兼任,副团长先后有高铁铸、边子御、樊真甫担任。团下设自卫队、常备队、后备队。基层按本县行政区划编为9个乡分队,由乡长兼队长,设专职乡队副1名,事务员1名。每保编一保队,由保长兼任队长,设专任保队副1名,共编110个保队。每甲编~甲班,共编甲班2376个。全团按年次编组,编成27个年队,计国民兵人数23108名。编成4个中队,每队分警备、侦察、通信、交通、消防、运输、工务、救护等8班,每班16人。
每年组织训练,分军事、政治两类。军事训练以常备队为主,课目有武术、射击、队列、战术、防空、防毒等。政治课由各保书记或党务人员讲授,内容有公民常识、党义摘要、国耻痛史、民众自卫组织、新生活须知、农村建设概要以及反共歪曲宣传等。前后共计训练29013人次。
1943年(民国三十二年)11月,国民兵团中的“自卫队”改名为乡村纠察队。1946年(民国三十五年)1月更名保安警察队,隶属县警察局。4月国民兵团撤销,又在原兵役科基础上建立军事科,科长高德山、程剑青、杨尚文。5月奉省军管区命令成立民众自卫总队,直接归省指挥。县长蔡衡和边子御任正、副总队长,下编总队附、参谋、副官文书、司书各1人,传令兵2人。全县9乡均成立民众自卫大队,乡长兼大队长,队附由县府委任。
1947年(民国三十六年)8月,奉省保安司令部警保处长张坤生令,成立自卫连,隶属县府,军事科长程剑青兼连长,建制92人(驻三清殿),下设3个排、9个班,官长由县府委任,兵由各乡、保雇佣,每保1人。第一要务为防共反共,平时联络各乡情报人员深入侦察,配合有关机构查捕。每日分派官兵在关卡渡口等处站岗放哨,盘查行人。11月归县保警大队三中队,嗣后与保安警察队合并成为保安警察大队。
1948年(民国三十七年)8月,解放区不断扩大,国民党政府企图挽救残局,督令各县成立自卫团。县上把自卫总队和保安警察大队合并为民众自卫团,设3个大队,保安警察大队为第一大队,常备队为第二大队,后备队为第三大队,共约400余人,装备机枪4挺,步枪430枝。第一大队系保安警察大队原班人马,全副武装,程剑青任大队长。二、三大队,有架子无兵,大队长分别是刘裕德(西吴马村人)和岳宋卿(龙过村人)。1949年(民国三十八年)2月,民众自卫团易名保安团,成为省保安司令部直接调遣部队。其任务为组训壮丁,为国民党补充兵员,扩大地方武装。保安团分兵镇守店张、桑镇、西吴、马嵬等地加强城防。其团部设于县文庙,团长范重仔(华县人),第一副团长史侠夫(大阜庄头村人),第二副团长张奉瑞(赵村佐庄人),团附岳宋卿(汤坊龙过村人)、何景仁(丰仪金郭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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