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教育行政机构最早始于明洪武二年(1369),至清代,设有专管教育的学署。分教谕廨和训导廨。有教谕和训导各1人。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设劝学所,同时颁布劝学所章程。
1911年(民国元年),改劝学所为学务局,在槐里书院旧址。1915年(民国四年)后,学务局复改为劝学所,设学董1人,劝学员4人,延至1922年(民国十一年)。1923年(民国十二年)7月,县劝学所改为教育局。地址在操场巷南头。设局长1人,主持全县教育行政,并督促指导四乡教育。1933年(民国二十二年),教育局被裁撤。县政府内设教育助理员1人,县督学1人。1938年(民国二十七年),县政府增设科室,取消教育助理员,改设教育科,设科长1人。下设督学室,督学4人,办事员5人及工友1人,共10人。延至1949年(民国三十八年)兴平解放。
建国初,县人民政府成立即设文教科,配1名科长,5名科员。县辖9区各设文教助理员1人,管理全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事业。1954年分出卫生科,文教科专管全县文化、教育事业,编制6人。1955年增到8人。1956年10月,教育科下设教研室和体育运动委员会。
1958年3月,文化科、教育科又合并为文教科。是年10月,文教科、卫生科、体委合并为文教部,对外称文教局。12月,兴平、武功、扶风三县合成大县,又设文教卫生部,对外称文教卫生局。1959年3月,撤销文教卫生部,县政府复设文教卫生局。1960年3月,文教卫生局又分为文教局、卫生局。1961年2月,文教局、卫生局又合并为文教卫生局。是年12月政府撤销科委,业务交文教卫生局管理。1964年5月,文教卫生局分出文教局。1966年下半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文教局工作处于瘫痪状态。
1968年8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撤销文教局。文教工作由县政工组管理,日常工作由下设的县教育革命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1970年9月,撤销县教育革命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兴平县革命委员会文教局,由县政工组分管。局内设政工组、教改组。1978年11月,文教局设立秘书、人事、教育三个组,编制12人。1981年元月,恢复兴平县文教局名称。1984年,机构改革后,局内除局长、督导员外,设秘书、文化、人事、教育、财务股和勤工俭学办公室等。局内编制2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