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元和郡县志》称:高陵为秦旧县,秦孝公时所置。昭襄王曾封其同母弟公子悝为高陵君。今县地之西部为秦弋阳县(弋阳县还包括今咸阳市渭城区东北部泾阳县东南部)。两县俱属京畿的内史管辖。 .
汉承秦制。高祖二年(公元前205),在原秦内史地置渭南、中地、河上三郡,高陵、弋阳两县划入河上郡。高帝九年(公元前198),合并原属秦内史辖区的河上等三郡,复设内史,两县复归内史管辖。景帝二年(公元前155)分内史为左、右两内史。以东为左,两县居东,故悉归左内史管辖。景帝五年(公元前152)在弋阳县境内为帝造陵,陵名阳陵,弋阳县遂改名阳陵县。
武帝元鼎四年(公元前113),设左辅督尉于高陵,东汉时省罢。武帝太初元年(公无前104),改右内史、左内史、主爵都尉为京兆尹、左冯翊和右扶风,合称“三辅”。左冯翊领24县,高陵为其首县,阳陵为第二十三县。新莽天凤元年(公元14),分“三辅”为六尉郡。天凤二年(公元15),高陵县更名千春,阳陵县更名渭阳。更始元年(公元23),千春县复名高陵,渭阳县复名阳陵。高陵(千春)县属师尉郡,阳陵(渭阳)县属师尉郡或翊尉郡。
东汉建武元年(公元25),罢六尉郡,设复三辅。高陵县、阳陵县俱属司隶校尉部左冯翊管辖。光武迁都洛阳后,左冯翊出治高陵。建武十五年(公元39)阳陵县改属司隶校尉部京兆尹、高陵县隶属关系未变。献帝初平元年(公元190),以长安为都,分左冯翊西数县置左内史郡,治所驻本县。左冯翊改制冯翊郡,治所迁往临晋(今大荔县地)。建安十八年(公元213),在长安复置雍州,辖京兆尹等郡。
三国时,曹魏占据县地,沿袭东汉建置。黄初元年(公元220),因高陵与武帝曹操陵墓同名,为避其讳,改名高陆县,并置京兆郡。县属雍州京兆郡。
西晋时,隶属雍州京兆郡。十六国时期,各族统治者先后在关中建立割据政权,区划不定,郡县朝设夕废,统属关系混乱。据清代洪亮吉《十六国疆域志》及顾祖禹《读史方与纪要》所述,十六国中,前赵、后赵、前秦、后秦、夏五国先后占据陕西关中地区,县为所属。前赵刘曜光初元年(公元318)后,县属雍州京兆郡。前秦苻健皇始二年(公元352)后,县属司隶校尉京兆尹。后秦姚苌建初元年(公元386)后,县属司隶校尉部京兆郡。赫连夏时期县属雍州。
南北朝时期的北魏,于太武帝(拓跋焘)神四年(公元431)灭夏后据有关中,仍设雍州,领冯翊等五郡,县属雍州冯翊郡。郡治由临晋迁至本县。西魏、北周两代相继统治关中,县制沿袭北魏建制不变。
隋文帝开皇三年(公元583),撤销冯翊郡,县直隶雍州。炀帝大业二年(公元606),县复名高陵。炀帝大业三年(公元607)改雍州为京兆郡,县受其辖。
唐高祖武德元年(公元618)改隋京兆郡为雍州,县属雍州。太宗贞观元年(公元627),在雍州上增设关内道,县属关内道雍州。
武周天授元年(公元690),改雍州为京兆郡,县属关内道京兆郡。不久,废京兆郡,复为雍州,又属关内道雍州。天授二年(公元691)七月,割属关内道鸿州。久视元年(公元700),还属雍州。
唐玄宗开元元年(公元713),改雍州为京兆府,县属关内道京兆府。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分关内道环都城诸州县增设京畿道,县属京畿道京兆府。
五代十国时期。后梁太祖开平年间(公元907 - 911),改唐京兆府为大安府,县属大安府。后唐庄宗同光元年(公元923)后改属耀州。后晋、后汉、后周三代沿袭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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