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以前,周至传统体育项目主要有武术、骑术、摔跤、游泳、打秋千、对鸡、丢方等,民国时,田径球类等体育活动渐次传入县内各学校,但因设备残缺,场地狭小,师资缺乏,难以经常开展体育运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具体育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体委)成立,与县文教科(局)合署办公。1970年5月县体委单设,全县体育活动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垒球、乒乓球、体操、武术、象棋、自行车等,及传统的摔跤、游泳、打秋千、丢方等项目。
1969年具体育场建成,面积46946平方米,在南端设带屋顶的司令台,中心设足球场。同年,建成篮球场3个,其中有1个简易灯光球场。1974年体育场两次扩建,占地4020平方米、建房1072平方米,灯光球场可容纳观众4000人。1985年全县有篮球场396个,灯光球场9个。
县体委组织全民运动会,中、小学生运动会和单项竞赛活动,多次选派代表队出席省、地(市)竞赛。田径曾打破咸阳地区纪录,篮球、垒球、象棋、自行车曾多次获地(市)级比赛冠、亚军。1957~1985年给省体工队输送运动员2人,给市体工队输送运动员4人,给体育院校输送人才47人。
1989年周至县经上级批准和高等院校毕业的各类裁判员135名,其中田径57名,篮球42名,体操3名,武术2名,垒球2名,排球2人,柔道1名等。其中属国家级裁判员5人,国家一级裁判员22人,国家三级裁判10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