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广播、电视事业是新中国成立后发展起来的,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干部、群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
第一节 广播
一、广播机构
1950年,大荔、朝邑两县先后建起了收音站,由县委宣传部代管。设备仅有五灯直流收音机一台,外接小喇叭两个。
1956年2月,大荔、朝邑广播站先后建立,4月对外播音,1958年12月两县合并,朝邑广播站撤销。1968年改为“大荔县东方红广播站”,1973年1月复名“大荔县广播站”。1980年11月,大荔县广播事业局成立,实行局站合一,1983年11月,改设大荔县广播电视局。
1959年开始建立乡(镇)广播放大站,至1976年,实现了一乡(镇)一站。属乡、县双重领导,以乡(镇)管理为主。事业建设上按照“三级负担”精神,县至各乡(镇)广播专线及放大站的设备装配、维修、更新由县站负责;乡以下的广播专线和支线,由乡负责;村线和入户喇叭,由队和村民负责。
二、事业建设
建站初期,县广播站的机具仅有57-1型500瓦扩大机1部,收音机1台,78/分电唱机2部,动圈话筒1只,播音台1座,美式15千瓦汽油发电机1部。1985年底,站上试制成一套机房控制台,载波发射机2台,新购置各种型号的收录机13台,仪表和仪器6台,基本保证了收、转、扩、放、录的技术设备要求。1982年新建广播楼3层33间,平房10间,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1956~1969年,县站通往各乡(镇)的广播专线有165杆公里(两宜、高明、双泉、范家、华原除外),“文化大革命”中,大搞所谓“一条线上闹革命”、“三网合一”(电话网、广播网、警报讯号网)和载波化,广播专线遭破坏,专线杆大部分被拆除。1975年,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又分期分批建设广播专线,到1983年底,县至各乡(镇)专线共187杆公里,架设水泥电杆2903根,投资246075元。为延长铁线使用年限,1978、1980、1984三年,对全部专线作了防腐涂油,提高了传输质量。1989年,县至各乡(镇)专线共222杆公里,架设水泥电杆3779根。
乡(镇)放大站,负责县至乡(镇)广播讯号的接收、增音、组织和管理乡村网路。1985年,各站全配上500W以上的扩大机,自动开关机,发电机。后因大电网形成,自行发电终止。喇叭由建站初的600多只,1989年底,增加到14580只,收听覆盖率由5%增加到85%。
从1964年起,朝邑、沙苑、许庄三个农场、陕棉十三厂、农垦局、农垦局许庄纺织厂、大荔师范等七个单位,也先后办起广播站,300个村设有广播室。
三、广播宣传
县广播站多年来,以转播中央、陕西广播电台重要节目为主,逐步开设自办节目,计有本县新闻、快讯、学习节目、专题节目、服务性节目以及广告节目等,特别是天气预报更是坚持常年不懈。整个播出时间由过去的每天20分钟,增加到150分钟。播出次数由每天二次增加到三次。年播稿件由200多件到将近4000多件,增长20倍。
自办广播节目,主要靠本站采访和机关、乡(镇)通讯员来稿,1985年发展通讯员520名,向120名颁发了《特约通讯员证书》。来稿由1956年的2392件,1980年增加到3510件,最多的1983年社会来稿达3610件。1980~1989年共奖励先进通讯员13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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