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历史渊源、地理环境、经济基础不同,各时期村庄建设的风格和布局亦各有异。现仅从辖区东南、西南、中部、北部各选一个村予以简记,借以窥览全区村庄建设之全貌。
一、柳树林村
位于辖区北部偏东的渭河滩上,为草滩镇所辖,是外地饥民迁入定居而形成的典型客户村庄之一。相传清咸丰年间(1851~1861年)即有零星农户。清光绪八年(1882年),时任咸宁知县的焦云龙回原籍山东青州长山市(今淄博市)为其父守丧时,言及渭河一带荒地连片,遂动员当地饥民来陕垦荒。由此,山东、湖北等地饥民来此开荒定居者日渐增多,逐步形成了村庄。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咸宁县在此设马厂仓建置。因村中部偏北处有几株野生柳树,故名柳树林村。
初来这里的人家,多以茅草搭庵杷身。后来,始用土打墙或以土坯垒墙,绝大部分是草房,一般都很简陋。当时村中流传着这样的顺口溜:“曹家的房子没有瓦,王家的房子顶杈把。”由于村北头仅杨家有两间瓦房,人们往往不称杨家,而叫“瓦房家”。村民们分散居住,田中有村,村中有田,多数房子周围都有吃水坑、饮牛池、莲菜渠或稻田渠。清朝末年(1911年),柳树林村以及村东的龚家庄、村西的木场村共有54户、262人。民国期间,由于国民政府横征暴敛,加上苛捐杂税,人民生活仍很贫困,能盖起瓦房的只是少数富户。1949年,3个村的人口增至129户、585人。1955年建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时,3个村合在一起统称柳树林社。1965年起,统一规划,进行旧村改造。南北两条街,各长383米、宽10.05米。东西5条街,各长402米、宽10.05米。两排住房间留有3米宽的通道,用以出入粪土、柴火。每户庄基占地0.51亩,由集体统一施工。临街都是三间大瓦鞍间房,旁有一过道,建有门楼。龚家庄、木场村被逐步迁入新规划区。至1977年改造搬迁完毕,节约庄基占地150多亩。1978年大队投资24万元,在村中建起高37米、容量100吨的水塔1座,铺设水管长8475米,使自来水进入各家院落。1986年起,村委会投资13万元,在村内东、西、南、北4条街道砌筑水泥路面1100米,占全村路面总长度的1/3,其余铺成沙石路面。1983~1993年,全村337户村民中有60%的住房由砖木结构的大瓦鞍间房,改建成宽敞明亮的砖混结构楼房,其中80%是二层楼房。
二、郭家村
位于辖区中部汉长安城霸城门遗址东400米处。明初始有村舍,清末分为东、西二村。建国后,两村合而为一。
建国初,全村六七十户300多人,村民住宅以小瓦房、厦房居多,也有少数草房。村道狭小,遇雨难行。60~70年代,随着人口增加,每户庄基地划拨大小不一,院落长短不齐。大多数住户虽由土木结构的小瓦房过渡到砖木结构的大瓦房,但村内街道脏、乱、差的局面仍未得以改变。
1985年12月27日,郭家村召开村民大会,宣布旧村改造规划,村长侯吉利等党员、干部带头,先从自家推墙搬迁开始。经过近5年的艰苦改造,一座占地61亩城堡式新村落城。村庄四周建有砖砌围墙,西面盖起一座嵌有“汉都当户”四字的村门楼。村内东西5条水泥路面均与村里环墙路相连,道宽5~9米。村民住宅每户庄基占地3分,独门独户,出入村都走西门。全村150余户农家,都盖成2层楼房,生活用水上下畅通。街道两旁植有女贞、冬青、松、柏、月季等花木,四季常青,三季有花,路面整洁,环境优美。1990年9月20日举行新村落成典礼,群众代表向村委会赠送一面绣有“众望所归”4字的锦旗。1991年,先后被中共西安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中共陕西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村称号。
三、和平村
位于辖区南部偏西,红光路南侧,由原和平村和郑家村组成。相传明天启元年(1621年),有8户人家因水灾由巨家庄迁往观音菩萨寺门前建村,得名寺门村,亦称寺门上。清咸丰年间(1851~1861年),寺门村有20多户人家,因社会动荡,民不安生,故在原村址南边新建土围墙城堡一座。墙底宽6尺,高丈余,南北一条街,开北门一处。抗日战争胜利后,取名和平村。1949年,有村民48户、380人,因原城墙内住户已满,有20多户住于城墙以外。村民住宅多为小瓦房,仅有5户为四合院,其他住户有的只有临街门房,院后没有上房,或有上房而无门房,10户左右还有部分草房。
郑家村在和平村南偏东不到500米处,清嘉庆年间即有此村,西安解放时全村不到20户,住宅情况与和平村大体相当。1956年5月两村合并,统称和平村。
70年代初,拆除了老城墙,村民纷纷另建新居。随着人口剧增,新村庄基占地比老村大了一倍,且多数盖起了大瓦鞍间房。1984年,村委会开始实施改造旧村规划。至1993年,全村273户中已盖成楼房的住户占95%,且90%以上都是两层,门房多为一层。人均住房面积达28平方米,其中砖混结构达96%以上。全村东西6条宽3~4米的街道均与南北穿村而过的6米宽的主干道相连,总长1900米。道旁先植法桐,后改植四季青、女贞、塔松等。并将原来的土路、沙土路、炉渣路全部改建为水泥路面,装了路灯。村容整洁,道路笔直,绿树成荫。
四、刘南堡
位于辖区南部偏东,为辛家庙街道办事处辖地,相传明崇祯年间(1628~1644年)有村,初名刘家堡,后分为南、北二村,称刘南堡、刘北堡。
刘南堡地势较低,解放初民宅以小瓦房居多。60~70年代,多数农户已盖起机制大瓦鞍间房,形成东西、南北3条街巷,占地40多亩。庄基最多的一户为1.6亩,少的仅有0.2亩,街道狭窄,且不整齐,雨季进出较难,加之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所挖防空洞工程质量不高,每遇连阴雨则殃及民宅。1985年开始新村规划试点,次年动迁,每户占地0.25亩,由村委会统一规划,按设计部门绘制的各式建房图纸,供村民选择自建,3年搬迁完毕。新村占地75亩,东西3条街,南北5条街,路面全用水泥硬化,主干道中间有一条绿化带,道路宽敞,绿化较好。225户村民全部住上了砖混结构的楼房,自来水通往各户。尤其是村中十字路口的几家,房屋设计新颖,各具特色。全村约90%的农家招有房客。村内设有5座公厕和村文化室、幼儿园等公用设施。
刘南堡的村庄建设起步较早,管理甚佳。1990和1991年,国家建设部、陕西省建设厅分别授予“村镇建设先进村”、“村镇建设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