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民兵
组织建设
民国二十二年(1933)六月,境内第一支农民赤卫军大队创建,沈大堂任队长,辖3个中队70余人。
民国二十四年(1935)二月五日,中共西北工作委员会、工农红军西北军事委员会在安定周家崄成立,颁发赤少队组织条例,规定:l2岁以下编为儿童团,14~22岁编为少先队,23~35岁编为赤卫队。各区均建赤卫军大队,乡、村组建赤卫军中队和少先队。
民国二十五年(1936)四月,瓦窑堡市赤卫军530人,少先队381人;安定县赤卫军1711人(男507,女l204),少先队517人(男145,女372)。瓦窑堡各机关工作人员组织赤卫营,陕北省苏维埃政府主席马明方也加入了赤卫军。
民国二十六年(1937)九月,根据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改造赤卫军的决定》,本县赤卫军改称抗日自卫军,刘明山任大队长。
民国三十一年(1942)春,全县整编自卫军为10营、71连、165排、406个班,队员4742人,枪、刀6106件,县长黄聚俊任大队长,王廷俊任副大队长。同时,将1941名儿童组建为儿童自卫队,计11个大队、66个中队、174个小队。
民国三十三年(1944)一月二十日,在瓦窑堡举行全县自卫军检阅活动。三月,全县基干自卫军1800人,普通自卫军16个营73个连5260人,武器4286件。
1949年10月,县设民兵大队部,县长兼大队长,县委书记兼政委,设副大队长1人,参谋2人。区设营,区长兼营长,区委书记兼教导员,设副营长1人。乡设连,乡长兼连长,乡指导员兼指导员,设副连长1人。
1951年,对民兵进行政治审查和组织整顿。民兵由人民武装部统管。县人民武装部辖区人民武装部,区人民武装部辖乡中队。凡年满18~45岁公民,思想进步,历史清白,身体健康,本人自愿,经党支部批准,即可参加。民兵分基于和普通两种。18~30岁适合执行战斗任务的,为基干民兵,余为普通民兵。
1957年10月,县人民武装部遵照中央军委《关于改进兵役工作的指示》,着手改组民兵组织。基干民兵条件为30岁以下的退伍军人和18~25岁的男青年;普通民兵条件为31~40岁的退伍军人和26~40岁的男青年。全县民兵7207人,其中基干民兵3019人。基干民兵组织形式是小队、分队、中队、乡队。小队8~15人,分队辖2~5个小队,中队辖2~5个分队;普通民兵组建为小队、分队。基干中队和普通分队受乡队部领导。
1958年,毛泽东号召“大办民兵师”,民兵年龄改为16~45岁,组织形式改为班、排、连、营、团、师。全县民兵34379人,其中基干9155人。设民兵团11个、营51个、连167个,其中基于民兵团1个、营3个、连10个。
1969年,实行普通民兵、基干民兵和武装基干民兵三种组织形式。武装基干民兵从男性基干民兵中挑选,年龄为18~25岁。全县计有民兵37068人,其中武装基干3521人,基干17762人,编为民兵团14个,营7个,连298个,排842个,其中武装基干营1个,连14个,排52个,班320个,基干连9个,排215个,班l274个。
1981年,对民兵组织进行大幅度调整。人数减至18000人,其中基干6500人,设基干团1个、营2个、连17个、排219个、班665个,其中八二迫击炮连2个、高射机枪连1个、通讯连1个、侦察连1个、六○迫击炮排14个、坦克爆破班20个。
1983年,以基干民兵为基础组建延安陆军预编预备役师步兵第3团,编制2891人,有步兵、炮兵、通讯兵、工程兵、防化学兵、汽车兵、卫生兵等7个兵种。
装备
土地革命时期(1927~1937),本县赤卫军武器以大刀、长矛、土枪为主。缴敌武器大多上缴,用以武装地方游击队和正规红军。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自卫军武器逐步更换为杂式步枪。建国后,民兵武器计有半自动步枪、自动步枪、冲锋枪和各类轻机枪、重机枪、高射机枪、迫击炮、无后座力炮、战防炮、火箭筒等14个品种,备有电台、步话机等通讯器材及爆破器材。1955年4~8月,对民兵武器及弹药进行检查、登记和核实,纠正不爱护武器、随便借用、乱鸣枪等现象,建立武器弹药保管、擦拭、使用、登记、统计制度。1990年,县乡两级均建有设施完备的武器装备保管库(室)和管理制度。建国至今,未出现武器装备丢失、损坏、锈蚀、霉变现象。
训练
赤卫军、少先队创建伊始,农闲以乡、区集中、农忙分散训练。内容为时事教育和军事动作、常识等。
民国二十五年(1936),赤卫军、少先队以村为单位,每日上操1次,训练内容由大队安排。
民国三十一年(1942),对基干自卫军排长、连长集中训练,教练造雷、埋雷、引爆、排雷、投弹、射击等技术,普通自卫军以乡训练5天,学习运输、担架、挖工事等常识。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二月,西一区自卫军干部46人冬训,一周内学会使用步枪、手榴弹及制造使用瓷雷与石雷,并造简单拉火器,当年全县制造地雷8000多个。
民国三十六年(1947)四月,全县由自卫军组建游击队320个,利用作战间隙进行训练。在胡宗南部占据本县6个月中,作战297次,俘敌394人,缴获机枪3挺,“中正”步枪25支,马步枪10支,盒子枪3支。东一区、西一区游击队在杨家园子疏散粮80多石,东二区游击队在湫峪沟沟口与敌便衣队遭遇,俘敌8人。
建国初,民兵训练利用冬春农闲时间分片设站进行,每年1次(45天)。对象是18~25岁民兵,内容为爱国主义、国际主义、民兵“三大任务”和“八项守则”教育;射击、投弹、单兵战术动作、队列操练以及日常勤务等。
1953年,以乡设站(每乡3~5个)训练,时间7天,参训人数达民兵总数的90%以上。
1958~1959年,开展“全民皆兵”运动,民兵训练本着“少花钱多办事,不误产保质量”原则,在兴修道路、水利和炼铁等人员集中的工地进行。
60年代初,民兵团营干部及人民公社专职武干由军分区教导队组织,连以下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由县武装部组织,学习射击、刺杀、投弹、爆破、土工作业技术及防原子、防化学、防细菌知识技能以及民兵传统战术。
1964年始,民兵干部主要由县集中训练、人民公社分期分批训练与民兵一起训练。农村基于民兵采取4种训练形式:①以生产队或民兵班、排为单位,利用早晚劳动间隙,练不离村,食不离家;②以生产大队为单位,全日或半日集中训练;③以人民公社为单位,划片设站集中训练;④人民公社分期分批集中训练。城镇机关、学校基干民兵主要采取每周l至2小时或利用业余、假日进行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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