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中国人民解放军华阴县大队
1949年5月21日下午,中国共产党华阴县工委由渭南县交斜镇派郭铭丁、王云侠秘密先遣到达本县城南村,与华阴县参议会副议长程俊佐(中共党员)接头,程所控制的国民党县自卫团杨蔚坤中队,以及太华乡乡长侯文哲、县警察局长施俊峰率部宣布起义,维持地方秩序。1949年5月华阴县解放后,第一支人民地方武装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华阴县大队,大队长郭百富,副大队长程俊佐、郑兴华,政委李纪、副政委赵永盛,大队辖4个中队12个分队,8月发展到500余人,大队部驻县城今土产公司内。县辖各区建有游击队。县大队和区游击队是地方武装组织,受渭南军分区,县委、区委的双重领导。主要任务是剿匪、肃清反动武装残余势力,配合人民政府接收国民党地方政权,建立新政权。11月,华阴县大队编入西北军区22团,仅留3人组建华阴县武装科。
第五节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华阴县中队
1949年5月,中共华阴县委、县人民政府组建了华阴公安局警卫队。1950年11月,警卫队改称公安队,受陕西省公安总队渭南专区公安大队和中共华阴县委、县人民政府双重领导。1955年10月,公安队改称人民武装警察,直接受县公安局领导。1966年8月,华阴县公安局人民武装警察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华阴县中队,由县人民武装部领导。
1976年1月,华阴县中队改称华阴县武装警察中队。1983年1月,改编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华阴县中队。隶属渭南地区支队和华阴县公安局双层领导。中队有中队长,副中队长。下设有班,配有手枪、步枪、机枪等轻型武器。其任务是:剿匪肃特,维护治安,看守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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