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分防,潼关协营分防华阴,把总1员,守兵30名。在县城西关、大寨子设民壮120名,有旗台,演武场。明万历十三年(1585)有民壮多达820名。清设兵房,无详载。光绪三十三年(1900)奉文撤销。宣统元年(1909)改设巡警局,编制不详。民国十六年(1927)设保安队60余人,以后不断增加,至民国三十七年(1948)增至500余人,装备有手枪、步枪、轻重机枪。国民党县政府、乡、保都是军政合一的机构。新中国建立后,组建华阴县人民武装大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华阴县中队。各乡、镇都有自己的武装基干民兵队伍。
第一节 团练
清咸丰年间(1851—1861)太平军转战长江流域。在清廷强力倡导下,华阴县始办团练,里有团总,村有头目,团总委选武举、武秀才,听命县官。头目的委派由有武功的乡绅担任,凡年满20—50岁皆为壮了。大村设有城工局,负责本村的城防修缮、武器保管。武器有刀矛、来福枪,大将军、二将军、九节犁等火炮。
同治元年(1862)至同治五年(1866),为镇压义和团和回民起义军,办团最多时几乎本县大村小社都有。
光绪年间(1875—1908)里设团总,成为基层军政合一组织,各村自卫,村村联防,一村有警,即鸣锣击鼓,彼鸣此应,互相援救。
第二节 民团民众自卫团
民国初年,沿用清制,县设巡警局,里有民团,初为数村联合的“十合团”,如孟塬地区营里张耀德、遆家遆孝全所带的“十合团”。民国十六年(1927),依民国政府命令,本县成立了保安队,县长兼任队长,另配专职副队长,县政府驻1个分队改称保警队。民国二十年(1931)华阴县保卫总团成立,县长兼总团长,设专职副团长,每区1个区团,共15个区团,各区团人数不等。武器为新型步枪、手枪。民国二十三年(1934),张自强(三河口人)任二华潼游击司令,张曾在设在华阴的总团部(县城南街当铺)以检阅之名闹宗派,当场枪杀了分团长王俊立、张绅山、程正先3人。民国二十四年(1935),华阴县督察队成立,后又称保安队。县长兼队长,配专职副队长,经费自筹,内设军需、副官、司书,辖3个分队,1个自卫队驻县政府。
民国二十八年(1939)撤保安队,成立国民兵团,隶属华潼师管区,系兵役军事机关。县为团,乡为大队,保为分队,乡、保设队副。团长由县长兼任,县团编中校副团长1人,团副1人,督导员1人,书记1人,内设总务、兵役科、自卫队、征补室。兵役科负责壮丁管理,征补室负责壮丁征交,自卫队下编4个班负责县城保卫,基层编8个乡队,每队3班,每班10人左右,驻乡公所附近。全县共93个保队,保下之甲为班。
国民兵训练,在国民兵团成立之前,县设社会训练总队部,由县长负责,下隶按联保设立18个训练分队,训练抗日义勇壮丁队。民国二十九年(1940)改为国民兵,各乡公所在冬、春农闲季节以保为单位训练国民兵。
国民三十四年(1945)12月,撤销国民兵团,成立华阴县保安警察队(简称“保警队”)。下设3个分队,约百余人,有枪枝100余支。
民国三十六年(1947)冬,华阴县民众自卫团成立,丁荣国任团长,延子和任副团长。下设3个中队,9个分队。后扩编为3个大队,9个中队,中队下设3个分队,第三大队有官无兵。第一大队于民国三十七年(1948)调西安修城防河,次年在汉中向中国人民解放军投诚起义。第二大队一个中队在队长杨蔚坤率领下,经共产党员程俊佐说服,于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华阴前宣布起义,解放后编入华阴县人民武装大队。
第三节 其他武装组织
民国二十七年(1938)6月,第一战区陕西省华阴县动员委员会成立,县长兼主委,国民党县党部书记长兼副主委,吸收社会团体负责人,中学校长为委员,负责抗日宣传。
民国二十八年(1939),义务壮丁队奉命成立,每联保100—150名,作为地方武装,警卫地方安全,1年后停办。
民国三十年(1941),华阴县对敌空降部队扫荡指挥部成立,县长兼任指挥,8个乡(镇)成立扫荡指挥队,队长由乡(镇)长兼任,副队长专职,文书1名,兵30名左右,1年后撤销。
国民三十三年(1944),本县组成华阴县民众救护大队,设大队长、副大队长、文书。乡(镇)为中队,每保配担架3副,以备征集运送伤员;以保为单位集中训练,但未动员使用。
民国三十六年(1947),国民党加紧反共,成立华阴县调查室,县长兼主任,设盘查、情报、逮捕3组。三河口、长涧河东栅桥、阳化铺、敷水镇、华阳川街设5个盘查哨所,各所在编所长1人,兵15人左右,修有碉堡。
国民三十八年(1949)2月,国民党军统局设豫西联合站华阴特务队,队长王云,下设3个特务组,队员40余名,有卡宾枪3支,每人配备短枪1支,分驻岳庙、三河口、潼关吊桥镇等处。4月,华阴县军警联合督察处成立,处长为国民党保六旅旅长韩子佩,副处长为保六旅副官处长、县警察局长。国民党华阴县长陈幼岐为加紧反共,成立了华阴县特务队,由军事科长任队长,有兵3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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