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统战工作
本县中国共产党党组织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已开展统一战线工 作。1948年韩城县解放后,中共韩城县委协助民盟韩城县分部恢复活动。1950~1951年土地改革运动中,安排民盟韩城分部主任委员张孔博担任土改委员会副主任,民盟分部委员强汉三担任土改委员会秘书。为了开展统战工作,县委于1951年配备统战工作秘书1人,同年11月协助政府工商科成立了县工商业联合会,并对本县天主教、基督教、佛教等宗教进行初步调查和了解。随着统战工作的开展,县委于1953年8月正式设立统一战线工作部。1954年普选中,18名民主人士当选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民主人士张孔博被选为副县长,杨一鹤被安置为县文物古迹保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经陕西省委批准,韩城县政协于1955年8月13日成立,委员43人,其中:民主人士29人,无党派民主人士5人;常委7人中4人为民主人士;3名副主席中2名为民主人士。
1956年1月召开了韩城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121名代表中民主人士19人,被选为人民委员会委员的8人。民主人士被选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27人,乡镇人民委员会委员的8人。
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1001户工商业和手工业实现了合营和合作,对102名资方人员和资方代理人全部作了安排使用,对1名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资方人员以挂名支薪方式作了安排。
1957年反右派斗争,在民主人士中错定右派9人,挫伤了他们和一些统 战对象的革命积极性。
1958年党中央提出“贯彻政策、调整关系、调动服务、继续改造”的方针,统战部在民主人士中开展了和风细雨向党交心的活动。
1959年根据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贯彻了“五不变”(定息、高薪、安排、学衔、思想改造等不变)政策。关于定息,本着“领不领听便”的精神,各行业仍按规定时间照发定息。
1960年在全县宗教界开展了打击坏人坏事,废除封建压迫和剥削为内容的宗教改革运动。
1962年对156名(工商界120人,宗教界33人,民盟8人)非党人士进行了复查甄别 工作。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左” 的错误,一些统战对象被斗,有的被遣送回家。
1978年3月恢复县委统战部。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统一战线工作重新得到重视。1980年中共中央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的统战方针。6月民盟韩城县委恢复,9月韩城县政协恢复。县委成立了对台工作小组。1984年3月成立了民革韩城市支部委员会。1985年恢复了工商业联合会,1986年1月10日成立了民进韩城市联合支部。
为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四化”建设步伐,根据党的“有错必纠”的政策精神,进一步落实了统战政策。全市原定为右派的30人,外地转入的40人,共计70人已全部摘掉了帽子,作了改正。原定中右的9人,给7人恢复了公职、2人作退休退职处理。对受株连的家属子女作了妥善安置。为15户,70人解决了城市户口问题。
全市原有工商业者257人,区别为“三小”(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的208人,为12人平反了冤、假、错案,对3人在“文革”中被查抄的财物作了清退处理,为被扣减工资的14人补发了工资,遣返回原籍和下放农村的16人已全部收回安置或办理了离、退休手续。对原国民党起义投诚的121人中,为97人颁发了起义投诚证书,为30人落实了政策。为基督教、伊斯兰教开放教堂、寺院各1处,活动点4处,清退教会房产92间,折价归还29间。收回下放农村的少数民族8户共38人。为164名非党知识分子评定了职称,对“三胞”(港、澳、台)亲属中需要落实政策的18人,分别按有关政策作了妥善处理。通过落实政策,大大提高了党和政府的信誉,巩固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调动了各方面人士的社会主义建设积极性。
1987年4月16日至17日,市委召开了统战工作会议,传达了中央、省统战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安排了全市统一战线工作。11月调整充实了市委对台工作小组,成立了台胞旅游参观导游小组,拟定了接待工作实施细则和工作纪律。
1988年1月,解决了落实右派分子政策中遗留的经济补偿问题,给35人经济补偿12300元。9月市委召开了基层统战工作座谈会,初步确定了1015名基层统战工作对象。11月18日,召开了全市回、满、蒙、土家、维吾尔5个少数民族代表座谈会。全年共接待李志云等18名回韩探亲的台湾 同胞。1989年,北京发生“两乱”期间,统战部协助3个民主党派,学习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公报和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开展形势教育。9月25日,成立了黄埔军校韩城同学会联络组。10月20日,市委办公室转发了统战部《关于加强我市基层统战工作的意见》。全年共接待徐建若、王琨等20户,34名 回韩探亲的台湾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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