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虫灾
本市危害农作物的害虫有47种之多,常发性计10余种。解放前,由于社会政治制度和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各种虫灾往往造成农作物严重减产,加之有的虫害(如蝗虫)多发生在大旱之年,因而使灾情加重。境内沿黄河有22万多亩滩地,其中有1 4万余亩杂草丛生,终年荒芜,是蝗虫孳生繁殖的最适环境;黄河沿岸的12个乡(镇),有31万多亩农田,亦为蝗虫的临时扩散区。据史料记载,自秦始皇四年(前243)至民国36年(1947),2190年间共发生蝗灾79年(次),历次蝗灾中,连发2年以上者达16年(次),其中连发5年的有一次。
解放后,防治虫害的措施和技术不断进步,虫害的发生明显减少,危害程度逐步减弱。1949年至1985年,未发生蝗灾。小麦吸浆虫,50年代初曾肆虐一时,此后一直至1985年再未出现过。随着生态条件恶化,加之多年来忽视对小麦吸浆虫的严密测试与防治,以致虫口不断繁衍积累,80年代后期再度猖獗,严重威胁13个乡(镇)8.5万亩小麦的生长。经1986年~1988年连续3年防治,基本得到控制。30多年间,蝗虫适生区虽有蝗虫孳生,但基数很小,未造成危害。1986年9月,飞蝗(还有土蝗10余种)大量出现。危害农作物,迫使投入大量人力、财力连续四年进行防治,制止蔓延,今后,尚须继续监测防治。
有记载的虫灾如下。
唐大和元年(827)
秋,同州属韩城等6县虸蚄害稼。
唐大和八年(834)
九月,同州属韩城等6县虫伤损秋稼。
唐会昌六年(846)
八月间,同、华等州中韩城等10县蝗。
唐咸通六年(865)
八月,同、华州属韩城等10县蝗。
唐咸通七年(866)
韩、郃等10县夏蝗。
后梁开平元年(907)
韩城等6县八月丁卯虸蚄虫生。
宋乾德二年(964)
同州秋蝗。
宋大中祥符六年(1013)
韩城等9县,九月虸蚄虫食苗。
宋天圣五年(1027)
韩、郃等9县,虸蚄食苗。
宋天圣六年(1028)
韩城等9县,虸蚄食苗。
元至大二年(1309)
七月,耀、同、华等州属韩城等13县蝗。
元至正十年(1350)
七月,同州属韩城等5县,虫食稼。
明崇祯八年(1635)
韩城等8县蝗。
明崇祯十三年(1640)
韩城等9县夏蝗蝻生,食苗,斗米值二两五钱,人相食。
清咸丰七年(1857)
秋,关中飞蝗蔽天,韩城因虫灾减收。
清光绪十八年(1892)
夏,蝗为害。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
遭蝗害。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
大池埝、西原一带干旱严重,又发生蝗灾。西原村农民程壬子愁得发病而死,村人编顺口溜说: “立立之眉,瞪瞪之眼,只吃叶儿不吃杆,蝗虫越吃越凶啦,把壬子哥吃得送命啦。”
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
龙亭周围遭蝗灾,秋田歉收。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
同州府属韩城、郃阳等县与山西只有一河之隔,五月中旬,突有飞蝗自山西渡河入境。
民国19年(1930)
夏,遭蝗灾,秋粮大歉收。一个银元仅买麦面4两(合今2.5两),千枚铜币只能买一个蒸馍。 《韩城民报》报导了灾情和捕蝗实况。
民国22年(1933)
暴雨成灾之后,又发生蝗灾,飞蝗弥漫天际,飞过之处,旱秋、高粱被食殆尽。
民国27年(1938)
8月中旬,蝗蝻忽自黄河滩蜂拥而来,散布原野,不几天繁殖益烈,变为飞蝗。全县绝大部分地区遭害,平均减产三分之一左右。
民国32年(1943)
蝗虫于7、8月之交,由豫经晋渡黄河飞陕,翔集于韩城、朝邑、大荔、郃阳等县。
民国33年(1944)
夏季,蝗虫由黄河滩起飞,自昝村一带从北而南,次第遍及全境,白天吃庄稼,晚上移动,飞过来几乎遮住月亮。至8月间,田间充塞,行人受阻,成群结队,纵横南北,农田渐赤,山丘变秃。西庄镇及沿黄河一带重灾区减产五分之二三。
民国34年(1945)
7、8月间,昝村一带发现蝗虫,并向南蔓延至芝川、堡安原、龙亭东部地区,城区附近的城固村、范村一带最为严重。
民国35年(1946)
7月间,飞蝗自东向西,群起迁飞,所过田块,禾草一空,秋粮绝收。
民国36年(1947)
7月中旬,龙亭原东部一带发生蝗虫为害,玉米、糜谷被食殆尽。
1986年
小麦吸浆虫为害,面积达8.5万亩。老灌区为最重,新灌区沿黄河低湿地较轻。每亩虫口密度最高的达316.8万头,最低为12万头。防治面积达4.9万亩,使损失率降到0.13%。
9月上旬,黄河滩及沿黄河的12个乡(镇),发生群居型东亚飞蝗危害,总面积达53.39万亩。较严重地区涉及芝川、夏阳、城区办、苏东、昝村等5个乡镇的14个村及两个农场,共为害农作物1.5万多亩,飞蝗密度每平方丈50~60头以上。经及时测报,分四个防治区,大打“围剿战”,防治面积达2万多亩,杀虫率达80%以上。
1987年
在1986年小麦吸浆虫为害区里,仍有11个乡、镇继续发生灾害。有虫面积7.5万亩,但虫口密度较上年减少。经4月下旬至5月上旬的大力防治,每亩小麦平均挽回损失32.5公斤。
5月下旬,黄河滩及其毗邻区农田发生蝗虫为害。动用飞机喷药捕杀,共防治39. 47万亩,平均杀虫率达94%以上,加上秋蝗防治,总面积达51.47万亩次,占到应防治面积的104%,共可挽回秋粮损失795万公斤。
1988年
11个乡、镇发生小麦吸浆虫为害。采取防治措施的1.25万亩小麦,损失降到0.17%,实现了陕西省人民政府1986年提出的“奋战三年,基本绝迹吸浆虫”的奋斗目标。同时,继续大力防治夏、秋蝗,防治面积达22.06万亩(其中农田17.06万亩,荒草滩5万亩),挽回秋粮损失753万公斤。
1989年
黄河滩地及沿黄河农田43万多亩(其中扩散区农田28.5万亩)继续发现蝗蝻。经采取“严密监测,重点围歼,承包防治” 的全方位战略战术,5月、6月、 9月三次战役,防治面积达38.6万亩(应防面积为30.5万亩),挽回秋粮损失500万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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