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行政机构
清代,置教育署、训导署,设教谕、训导(各府、州、县通称教官)。宜君县学设在县城东,有训导一员。光绪三十三年(1907),县署内设劝学所,主管全县教育事务。
民国元年(1912),改制后称学务局,民国四年(1915)复改称劝学所,编制所长、事务各1人。民国十六年(1927)改称教育局,编制局长、视察员各1人,划全县为东西南北中五个学区。民国二十三年(1934)裁教育局,只设教育助理员1人。民国二十五年(1936)增设督学。民国二十九年(1940)实施新县制改称教育科,编制科长、科员、督学、事务员各1人。民国三十二年(1943)教育科又改称为第三科,兼办建设事宜,民国三十五年(1946)复改为教育科。
1948年3月宜君县解放,县人民政府设第三科专管教育,首任科长由县政府政务秘书刘树林兼任,有科员3人,主管文化教育业务。1954年改为文教卫生科,管理全县文化教育及卫生工作。1958年底宜君县并入黄陵县。1961年恢复宜君县建制后,设立文教局。1968年宜君县“革命委员会”在政工组内设教育组。1972年改为文教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1人、干事3人。后文化、教育分设局。1983年文化教育又合并为文教局。现编制局长、副局长各1人,干事15人,分人秘、普教、财务、文化四个股。
第二节 业务单位
一、业余教育办公室
1950年,宜君县根据工农教育及关于冬学工作指示精神,成立宜君县冬学委员会,由县长、宣传部长任正副主任,妇联、青年团、政府三科负责人为委员,统一领导全县职工、农民的扫盲工作。
1956年,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扫盲协会章程》的规定,成立县扫除文盲协会,下设办公室,由三科主管科长兼办公室主任,设专职干部1人办理日常工作。到1957年裁扫盲协会,成立扫除文盲委员会,办公室仍设在三科,配专职干部1人,区文教助理员兼搞乡村扫盲工作。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业余教育停滞。1972年重设工农业余教育办公室,由文教局承办,设干事2人。各乡(镇)配业余教育专职干部1名,管理职工、农民文化教育工作。
二、文教局教学研究室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学校教学研究工作主要在县举办的假期教师学习会及区组织的小学教师学习会上开展教材教法研究和讨论,有时还组织观摩教学、交流经验活动,解决教学中的问题,提高教学质量。1957年,根据省教育厅颁发的关于《教学研究室试行办法》的通知,县文教卫生科设立教学研究室(简称教研室),编制2人。1958年宜君与黄陵两县合并。1961年县制恢复后,教研室编制3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教研室停止工作。1970年恢复教研室,设主任、会计各1人,教学研究人员4人。分中学教研组、小学教研组,后又设电化教学组,高、中师函授站等。负责中小学基础课的教学研究,组织业务讲座,考察中小学教师的函授学习,各级学生统考以及文教局授权办理的事宜。1982年编写出《教育学、心理学讲授提纲》、《复式教学讲义》、“教材教法过关”等论文讲义,供各级学校试用。
三、招生办公室
民国时期的招生由各招生学校主持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招生工作在文教科领导下,由各招生学校办理。1956年开始,中、小学招生由县文教科统一命题,会同学校办理考试、录取工作;大学、专科招生由延安地区办理。
1972年,由于“左”倾错误影响,废除考试制度,实行推荐制。招生事宜由县、公社及学校结合进行。
1977年恢复考试制度,县成立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文教局,由局长兼办公室主任,设专职干部1人。1983年又配专职副主任1人,干事1人,与教研室配合具体办理大学、专科、电大、高中、初中以及教师进修等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
四、函授站
1956年,延安师范学校举办中、初级师范函授教育,本县办理招生手续;陕西师范大学设高等函授教育,宜君于1959年开始招生。函授业务由县文教科兼办。区设函授站,完全小学校长兼任站长,由主办学校派专职教师设点讲课。函授站“文化大革命”期间停办。
1979年恢复函授教育,县文教局教研室设函授部,编专职干部1人,管理全县高、中师函授。中师函授教育,全县按参加人数和居住距离设7个站。各站由中学校长、教育专干负责,聘请兼职教师14名。1983年本县开设小学教师函授教育,由县教师进修学校办理。1986年,又由文教局教研室设专职干部1人,办理小学教师函授的业务工作。
五、勤工俭学办公室
县文教局1987年起设勤工俭学专干1人。1989年成立勤工俭学办公室,设主任、干事各1人,并给县一、二中和农职业中学各配备勤工俭学专职干部1名,具体负责各校勤工俭学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