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统治阶级对人民群众的疾病未设机构进行管理。民国时期,本县无一座医院。由于医疗条件和科学技术水平差,对流行性疾病只能任其蔓延。
每当夏秋季节,常有伤寒、天花、麻疹、疟疾、痢疾等疾病流行,死亡者众多。大骨节病、甲状腺肿等地方病危害甚严重,尤其是克山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更高。同时由于封建迷信思想长期束缚群众头脑,求神问卜、请神汉巫婆治病,上当受骗者时有发生。妇女分娩土法接生,婴儿死于“四六风”(即小儿破伤风)的达半数以上。民国后期,本县曾给儿童注射牛痘,预防天花等疾病,但医疗卫生状况依然如故。
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党和人民政府非常重视人民医疗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医疗卫生管理机构,充实改进医疗设施,加强医疗职工队伍建设,不断发展医疗事业。广大卫生工作者坚持“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针,坚持救死扶伤,方便群众。1989年,全县有县乡(镇)医疗单位18个,设有病床125张,国家职工达28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38人。农村建立174个卫生室(站)。随着医疗事业的发展和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显著改善,逐渐形成讲卫生、讲文明之风。新法接生已普及,婴儿死亡率降至35‰以下。
过去流行的天花、疟疾、麻疹、梅毒、甲状腺肿大、麻风病等疾病,有的已绝迹,有的已基本控制,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第一节 管理机构
清雍正十年(1732),宜君县署设有医学训科一员。
民国期间,宜君县只在县署配备有医官,专为政府官员医病。广大民众的生死病痛无人过问。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非常重视医疗卫生工作,逐步建立了专管各项卫查的工作机构:
一、卫生局
建国初,宜君县人民政府第三科管理教育与卫生等项工作。1956年,成立卫生科。1957年改名卫生局。宜君、黄陵合县时宜君卫生局并入黄陵县文卫局。1961年10月宜君恢复县制,重设卫生局。后又与文教合并,称文教卫生局。1968年,宜君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卫生行政工作归“革命委员会”生产组管理。1970年建立卫生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卫生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到1989年,卫生局有正副局长、干部11人,下设妇幼保健站、防疫站、药品检验站等事业单位。
二、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宜君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委)成立于1952年,主任由主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刘树信)兼任。初建时,办公室设在县卫生院,1956年以后,由卫生科(局)负责日常工作。1980年经县政府批准,正式列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1986年7月,爱委会与“五四三”(五讲、四美、三热爱)办公室合并,爱委会配备专职干部4人。主要任务是宣传卫生防病知识,破除封建迷信思想,组织群众开展家庭、环境、个人卫生、移风易俗。
三、卫生防疫站
新中国建立后,卫生防疫工作长期由卫生协会、县医院的防疫保健股和各联合诊所共同承担。1970年7月8日成立宜君县地方病防治队。队长张建立,队员103人。次年8月18日改建为县卫生防疫站,站长黄荫槐,干部10人,1971年,国家给防疫站投资6.5万元,建二层驳壳窑20孔,面积340平方米。1986年,又投资15万元,新建960平方米的检验、办公二层楼两座。防疫站设有办公室、卫生防疫、化验、地方病、食品卫生、劳动卫生、后勤等科室,有职工2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5人。从1980年开始,本县曾给全县各医疗单位、县一中、二中、南塔煤矿、太安林场卫生所等部门调配专(兼)职卫生防疫人员18人。
四、妇幼卫生保健站
1975年,县妇女儿童卫生保健站成立(简称妇幼保健站)。在此之前,妇女儿童保健工作由县医院防疫保健股承担。1982年,陕西省卫生厅为该站拨款修建房屋14间,面积280平方米。1989年,县站工作人员增加到9人,设妇幼保健、优生咨询门诊。县医院、14个乡(镇)卫生院分别配有妇幼工作专职干部共计15人。
五、药品检验所
1984年3月13日县药品检验所成立,在这之前,全县的药检、药政工作均由县卫生局设1名药政干部管理。药检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中、西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1985年,投资3.6万元修建药检办公楼一座,面积300平方米。1986年底有工作人员3人,到1989年增加到4人。
六、卫生工作者协会
宜君县卫生工作者协会系群众性组织,成立于1951年,当时归县医院领导,协助卫生行政防病治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1959年后组织活动中断。1986年重新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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