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传统体育
秦代始,本县即有我国历史上较早的体育项目。角抵、蹴鞠、拳术等流行于秦汉之林光宫、甘泉宫,后来,射击、拔河、摔跤等先后传入民间,成为传统体育的主要项目。主要有三大类型。
一 习武类
角抵 一种比较力量和技巧的对抗性运动。相传源于远古时期的“蚩尤戏”,西周称“角力”,秦汉时称角抵,三国之后称相扑。比赛方式是在参加对抗的两人之间放一木棍,二人席地而坐,双手握棍,两脚相蹬。比赛开始后,各自用力向后拉,以屁股先离开地面者为负。角抵初为角力之赛,后渐溶入戏剧色彩,称为戏。秦二世胡亥好娱乐,对此极赏识,曾多次于林光宫偷偷作“角抵戏之观”。至汉武帝,角抵与杂技、乐舞构成“百戏”,民间仿效。直至明清,当地的民间舞蹈、杂技中亦有类似技艺。今民间相扑角力犹存,角抵已不复见。
蹴鞠 又称踏鞠,最早的足球游戏。战国时流行。至汉,蹴鞠作为体育娱乐项目,始于军事训练之中。《汉书·艺文志》将其列入“兵伎十三家”之一。汉元狩四年(前119),大将军霍去病率兵出塞远征匈奴,沿途宿营便踏鞠为乐,曾于甘泉宫举行蹴鞠活动,以鼓舞士气。军中之蹴鞠场,不设球门,而于两端地面挖设数小浅坑,称为“鞠域”或“鞠室”。比赛时踢球入“鞠域”而决胜负,同于今之射门。汉魏时,球场为圆形,且已有较完备的球具、裁判及比赛规则等。古之鞠(球)为实心,以兽毛纠结而成,至汉代以毛类充心,皮革外缝而成。汉武帝是京都长安和甘泉宫球场上的经常观众。蹴鞠先于贵族间盛行,随后传入民间。清末民初,,各地小学亦有此项活动。民间的“刨羊窝”极似于蹴鞠,所不同的只是手操而已。
狩猎 本县北部山区水草丰茂,从古至今一直为游猎区。汉时,武帝除在甘泉宫避暑、议政之外,狩猎为其要。今之黄花山、姜嫄河沿岸乃至官庄之南的皇城、李家村地,皆为狩猎区域。帝王狩猎,骑乘林立,侍卫相随。众骑围射,是为“骑射”。至清,围猎已不多见。今单人或多人狩猎活动遍于城乡。爱好者多用土枪、猎枪,或有投器,亦有猎狗相助者。多数狩猎者,不仅看重猎物,而且以追求这种古老的山地体育锻炼为时尚。
武术 亦称国术,古之技击、技艺、武技、武艺的总称,泛指徒手或操器搏击之术。始于战国,发展于唐宋,盛极于明清,为本县民间传统体育项目之一。汉代,有“螳螂拳”术传布,形成流派。明清时,道学、阴阳学盛行,民间多有太极拳、形意拳。后有相习鹞子拳(三原“鹞子高三”所创)、小洪拳及“鹤翔庄”等气功、武术兼有之技。至今,境内剑术、刀术、棍术、流星锤、三节鞭、霸王鞭等古老的武术项目广为延习,且不乏出类拔萃之武术健将。
举石 古代军事训练举重、角力科目之一。清末,本县有练举石锁、石担者。民国时,民间多有滚石碾、滚碌碡者。今不多见。
射术 “射”原为周礼之一,后属学校教育之内容。秦汉时成为步射、骑射的军事训练项目。直至明清仍为武举必考之科目。清末本县设射圃,县治南门外建有演武亭。民国至今,乡间少儿多有自制弹弓习弹射,是为射术之流衍。今亦有弓箭射靶,以习射术。
摔跤 徒手相斗,技巧取胜之运动。始于战国,汉代称“卞”或“弁”,亦称角抵,唐称相扑,至明清,南方之相扑与北方之角抵统称为“摔跤”。清末民初,本县较普遍。多为男子所习。双方对面相持,似鸡斗状,相扑抓而后摔。后多为互抓对方肩膀,号令出而始,以力制胜,可辅以脚腿,先倒地者为败。今渐见少。
二 节令类
放风筝 始于春秋,盛于唐宋,明清相沿至今。多系青少年参与。当地风筝小而精致,有鸟、凤、鹰、蝴蝶、蜈蚣、蝙蝠等。春和景明,在河旁柳岸、旷野厂地放飞,争高比远,嬉戏追逐,其趣无穷。
荡秋千 清明节之体育项目。发端于春秋,盛行于唐宋。荡秋千为胆量、技艺之赛。有单人戏、双人戏、坐式(多限小孩)、站式多种,均以双手抓索,脚蹬踏板,辅之推送或设以保护,悠荡始而逐渐加力,愈荡愈高,有荡过屋顶墙头者,令观者惊叹不已。当地秋千古有“吊秋千”(常规式)、“车轮子”即大车轮上置杆缚人式,竖轴于地,车轮平卧,围靠人力搬动,轮上竖杆所缚之人随之转动。今近绝迹。
游泳 夏伏时节之项目。始于春秋,宋时始盛,古人以潜行水中为泳,浮水称游。北宋淳化三年(992)三月,宋太宗“掷银瓯于碧波间,令人泅波取之”,以鼓励兵民水上锻炼,时已出现类似今之跳水。本县因地理所限,自古多属男性少年所为,且多浮游于河道、塘水间。潜泳则于今之库、坝等深水处进行。建国后,60年代的中学生普遍开展游泳竞赛。民间河、塘游泳者多嬉戏,而潜泳多富竞技之意。潜水,当地俗呼“钻蒙蒙眼”,以潜游于水下时久且距远者为胜。今之库塘亦有捉捕游鱼之竞技。
投石 俗称“打碍”。古代的投掷运动。在本县为冬季民间体育运动项目。用手、脚投石击中目标(石片)。秦国大将王翦曾以“投石超距”训练士兵的臂力,故亦属古军事体育科目。民间投石为竞技运动。有两人为对,以组为队的,甲乙两方决胜负。其程式为:在远处(20米以内)置线竖立石片为目标,俗称“老碍”,以2~3米为距依次退后设“投线”(投掷者所站之距),每人手执石片(击石)1块,按规程分甲乙方进行。首线称“夹脚”(双脚夹击石投击);第二道线称“搬腿”(胯下掷击);第三道线称“挑扬”(弓步,前脚踩线,置击石于后脚面,跨前一步脚掷击目标);第四道线为“瞄撇”(单手投掷);最后一道线最远,称“老河”(最后之界限)。先投掷于目标附近,然后运用“挑扬”方式脚掷而击。双人投,以顺利完成各线投掷者为胜,中途一方失误,则由对方投掷。多组投,必须是定对进行,即甲队之甲对乙队之甲,乙对乙,丙对丙。若甲队甲角击中乙队乙角所属之目标,则为“连根烂”,全队皆输,待有换投机会后,才能东山再起。此项目有益于锻炼,且双方监视严格,对垒激烈,围观如堵,热闹异常。
踢毽子 冬季室外运动项目。古代已有。毽子多为铜钱孔内缚猪鬃或鸡毛而成,少男少女皆为。其规则、套路竞赛特征每两两为对,按规定套路和底数进行。踢法多样,单脚以鞋帮踢之,谓之“踢”;以小腿托踢为“畅”;以膝盖弹托为“蹲”;脚踢起而用肩接为“扛”;嘴接谓“噙”;头接为“顶”;蹦跳中以一只脚掌翻踢谓之“卯”。按序如数顺利完成早者为胜。若中途失误,则为“换发球”,对方始踢。今乡村姑娘多踢色彩漂亮的鸡毛毽子,且有内外踢、翻腿踢、抱腿踢等新套路,并列入小学生体育竞技项目,花样翻新,愈加普及。
三 游戏类
民间游戏性体育久远而形式多样,尤以智力性、趣味性、参与范围广为特征。
狼吃娃 青壮年男子所为的棋术式比赛。田间地头、山坡路边皆可进行。二人席地,对面为垒。以甲、乙方分狼和娃群。狼为3子,娃为15子,树枝节、小土块、石子、瓦块皆可充子,于地面横五竖五交叉垂直划方阵图。狼三子分列其最边一线的左中右三点,空一线(5个点)为共进之路。余15点为娃所占。以垂直线移动一个位为步。“狼动弹,娃叫唤”,意指狼动开局第一步,娃子第一步无论动哪个子,必被狼吃掉。然后,双方斗智,步步为营,围追堵截。狼子若被围困于三步,即被当然地消灭。如遇双狼夹一娃时,有“双狼不夹娃”之规定而转危为安。以子被吃尽或围困为输。此游戏由古至今流传不衰,今仍广见。
移毛旦 一种游戏、歌舞兼有的群体体育活动。多为少儿少女所为。众人围圈站立,面向圈心,拍手而歌。圈外一人持“手帕结”(俗称“毛旦”)随歌而跳绕圈外,在众人不易觉察(亦不能有意窥视)中将“毛旦”抛于其中一人身后,一周跳毕,各转身观其后,被投中者持毛旦,自动进入圈内,或唱歌,或跳舞,或讲笑话,或向众人鞠躬,然后由她(他)又开始下轮的丢毛旦,依次循复尽兴。
老鹰抓小鸡 少年体育游戏。1人扮老鹰与鸡群搏斗,鸡群为若干人互抓前者后衣襟排列。其中一位大者扮老鸡站于前头抵挡鹰的扑抓。老鹰左右进攻,只抓尾者1人,鸡群在老鸡带领下左拦右挡,以不被抓住为限。鹰只要抓住鸡群尾者衣摆即算,被抓者便淘汰。随即继续,鸡群以不被抓住1人为胜,老鹰则要抓至仅剩老鸡1人为胜。其间,鸡群之东闪西躲,左右跑动,近似于龙舞之状。
抓码儿 多为少女所玩之体育游戏。两人一组,对面而坐,以7个码儿(多为杏核)为底数,先以手背接码儿数目决先抓者,谁数多谁始抓。抓时,先抛码儿于地,视排列以一、二、三成组,然后选一个最远码在手作“老子”。抛老子儿于空,迅疾抓地码其一翻回手心紧接落下之老子,去一;再抓二、抓三,以顺利完成者为一局。间有误,另方始抓,以各自顺利完成之局数分胜负,亦有以局数兑付码儿者,尽兴为止。
弹核儿 少儿体育游戏。甲乙二人各拿出自己的偶数果核合一,决先后,先者先弹。泼(撒)核于地面,视其两两成对(最近之距者),以小手指于其间划一横线,然后以甲弹向乙,弹中而不触及其它核儿者为成功。依次,弹一对,拿掉一对。间有失误,不中或触其它者,则由另方来弹。以弹对儿多少定胜负赢核儿。
牛抨草 少年男子所戏之项目。10人以上分为两队,相对而站,拉开一段距离。抨,意为冲刺。比赛开始,甲方呼叫“哞儿—哞儿—抨草来!”乙队问“叫谁哩?”甲队齐声呼叫乙队1人:“叫×××哩!”被叫者以长跑势冲击对方队列薄弱处,以冲开相拉之手为胜,任拉其中1人归入己队,以壮大其力量。接着换叫,换抨。若冲不断,不能再冲,冲者自己便归属对方之列。
此外,还有跳绳、滚铁环、刨羊窝、跳方、丁方、弹球、拍洋片、打四角、摔饺子、翻绞绞等多种体育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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