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群众体育活动设施
建国前,体育活动场地除乾中、乾师、高等小学操场外,县城内尚有中山公园(今乾县招待所)、考院公共体育场和扰营房三处,均设有篮球架,公共体育场也设有叽童秋千等器械。农村没有场地。
建国初,城内群众体育活动主要集中于吴家场、革命公园。1959年,革命公园篮球场改建为灯光球场。1960年,三县合并期间,在县城东北角三眼桥征地105亩修建体育场。1961年,其中400米跑道、简易司令台建成后,增建射击场、灯光球场。1968年,为西北人造板机器厂占用。至1990年,乾县城内共有体育场161个,其中篮球场133个,排球场7个,运动场1个,小运动场18个,总面积262677平方米。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内运动员在国际大赛上取得的优异成绩,激发了全社会发展体育的热情。同时,体育设施不断更新,改善体育活动的环境。1984年元旦,乾县太平巷退休工人杨志成等人筹集资金修建的旱冰场正式对外营业,为私立体育场地之先行。
第二节 县城内体委系统的体育设施
体育场
1969年,县政府在原“御园”用地60亩重新修建的,有篮球场四个、足球场一个和一个标准的田径比赛场,并设有单杠、高低杠、双杠、平衡木、转梯、联合器械等设施。体育场配备行政干部四人,教练员九人。体育场是体育活动、竞赛、技术指导和师资培训的中心。
露天灯光球场
在体育场北侧,占地9亩9分。1974年,由省体委拨款3600元建成。呈池状,池底为赛场,东西侧各建拱形门以便队员出入,西侧中央设中心看台,四周普通看台拾级而上,可容纳观众4000多人。
游泳场
在体育场东北角,占地面积4亩,1966年前后建成。游泳池长50米,宽25米,为标准的训练、比赛用池。80年代由于排水管道被截,无法使用,1994年建长义中学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