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建国后的民兵建设
乾县在建国伊始即有民兵近万名,以区为营,以乡为连,担负维护地方治安、保卫生产、歼灭空降特务三大任务。1951年,中央军委发出关于加强民兵建设的指示,乾县开始实行“普遍民兵制”,至1957年共训练民兵5万多名。1958年,按照“以劳为主,劳武结合”的方针,又训练近万名民兵。其中女民兵占11.7%。同年11月,随着人民公社化的建立,一个月内,乾县各种民兵团、营、连、排均建立起来,组织军事化,行动集体化,生产战斗化成为当时的社会风尚,到处是“红旗连”、“火箭排”。1959年,在全民皆兵的基础上对全县民兵进行了整顿,将16~30岁的男性青年编入“基干民兵”,将31~50岁的男性及所有女性民兵编入“普通民兵”。以党、团员为核心,复员军人为骨干,全县共编成9个团,25个营,185个连,945个排,共计47250名民兵。其中女民兵约15000余名,基干民兵约14000余名。“文化大革命”期间,乾县的民兵建设进一步加强。截至1971年,乾县民兵共有25个团,144个营,438个连,2131个排。民兵总数为49140名,其中武装基干民兵9300名,基干民兵43327名。有排以上干部9249名,复退军人2069名。
70年代全县每次训练民兵1万人;1980~1983年,训练3060人;1984年训练920人。自农村实行责任承包制后,民兵工作已经松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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