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县乡医院
一、县医院
1950年4月设县人民卫生院,职工7人。租用街房3间,开设综合门诊。1953年征用西街民房,扩大门诊,改建病房,设病床15张,卫生技术人员25人,开始接收住院病人。1958年,长武,枸邑与邠县合并,原长武卫生院改为邠县第三医院。1960年,又改为长武地区医院。后与长武公社中心医院合并。1961年恢复长武县制后,重新设县人民医院。1963年,地方财政投资20万元,在县城南关新建门诊部和住院部,占地16亩,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1965年6月迁入新址。1968年县医院与药材公司、防疫站合并为人民保健站,1974年再次分设县医院。1982年,省、地、县投资106万元,修建病房楼3310平方米,1986年交付使用。设病床160张。1989年,县医院职工干部增加为194人,其中医疗卫生技术人员162人,行政管理人员32人。
县医院医疗设备发展较快。五十年代仅有一些常规医疗器械,蒸笼消毒,油灯照明,设备简陋。到1989年,用于诊断治疗的设备有显微镜、X光机、A超、B超、纤维胃镜、心电图机、心脏起搏器、心电监护仪、同步呼吸机、麻醉机、冰箱、恒温箱、手术床、各类手术包、牙科、理科综合治疗机和救护车等。分设有内(儿)科、外科、妇产科、传染科、急诊科、中医科、五官科,还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心电图室、胃镜室、B超室、理疗室、手术室及供应科。1989年门诊总量5.67万人次,住院患者4442人次。
二、县中医医院
1985年7月,在昭仁镇卫生院的基础上,筹建县中医医院,职工32人。1989年,职工增加为51人,其中,医疗卫生技术人员30人,行政管理和后勤人员21人。医疗器械设备主要有:X光机、心电图机、B超、救护车等,病床30张。临床治疗以中医中药为主,分设中医内科、骨伤科、痔瘘科、皮肤科、针灸、按摩室。还有西医内科、外科、妇产科、急救室、检验室、放射室、心电图室、B超室。1989年,市、县投资45万元,修建门诊楼。全年门诊总量3.43万人次,住院患者222人次。
三、地段医院
1971年,对规模较大的亭口、巨家、洪家、枣园、彭公、相公6个公社卫生院,经过调整,充实、转制,改为全民所有制地段医院。一般设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手术室、化验室、放射室等。地段医院设备较为齐全,技术人员具有一定业务水平。1989年,全县有地段医院6所,职工106人,其中医疗卫生技术人员62人。病床97张。全年门诊总量8.17万人次,住院患者2850人次。
四、乡卫生院
1961年,设集体性质的公社卫生院14个。经费由公社统一核算,后改为自负盈亏。1984年,除转制地段医院外,昭仁、罗峪、冉店、路家、丁家、马寨、地掌、芋园8个公社卫生院改为乡镇卫生院。1985年,昭仁镇卫生院并入县中医院。1989年,全县有乡卫生院7所,职工65人,其中医疗卫生技术人员38人。一般设综合门诊部、防保组及观察室。全年乡卫生院门诊总量4.28万人次,收治观察患者119人次。
第二节 农村卫生医疗
一、合作医疗
1954年,县、乡选点试办农村卫生保健室。1957年,发展村保健室20个,有半农半医人员76人。1961年合并改设村保健站6个,保健室12个,有保健员53人,接生员45人。1965年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结合整顿基层卫生组织,培训卫生人员662人。1970年,以对待“新生事物”的态度,推行合作医疗制度。在谢家河大队试点。发动社员集资,成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选配“赤脚医生”,承担大队医疗、防疫和卫生宣传、计划生育工作。社员每人每年交纳医疗基金1.5元,合作医疗站全免注射费、出诊费,减50%的药费。“赤脚医生”的报酬,由大队记工,一般高于同等劳力的10%左右。全县推广试点经验,大办合作医疗。年末,生产大队普及合作医疗站110个。1974年,合作医疗站增加为145个,“赤脚医生”389人,种植中药材371亩。1975年,全县有“赤脚医生”453人,卫生员295人,接生员65人。1977年,全县149个大队全部办起合作医疗站,有“赤脚医生”470人,卫生员223人,种植中药材647亩。
合作医疗制度,有利于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群众看病方便省事,且实行不同程度的减免。但集体经济困难,集资无保证,医疗费减免难于落实。又因管理不善,有些医疗站时办时停,有名无实,有些医疗站随办随垮,自行解体。“赤脚医生”队伍人数减少,群众看病仍然困难。1978年,农村合作医疗站改为医疗站。1982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县保留村级医疗站医务人员379人。全省乡医业务统考,长武参加考试437人,合格发证153人。
二、村保健站
1988年,重新整顿恢复农村医疗卫生组织。各级领导把建立健全村级保健站,当做密切联系群众的大事,热情扶持,加强管理。采取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法,坚持以集体办医为主的原则,巩固发展村保健站。1989年,发动群众集资办医,全县筹集资金16.49万元,除用于乡卫生院改善医疗条件外,重点扶持加强村级保健站建设。农村保健站体制以集体为主,村办与个体联合办医相结合。经营管理主要有集体所有,个人承包,保本保值和个体行医,独资经营等形式。村级联办的采取集体补助、群众负担统筹、业务收入提取的办法,落实乡医人员的报酬,保证农村医疗保健工作正常开展。县卫生部门定期开办乡医轮训班,加强业务培训和医德医风教育,使防病保健质量得到提高。1989年,县卫生局在洪家乡开展初级卫生保健试点。村保健站覆盖率100%,健康教育普及率23%,卫生用水普及率98%,卫生厕所普及率25.6%,食品卫生标准合格率80%。缺陷人口出生率0.55%,婴儿死亡率38‰。推广试点经验,促进村级保健站建设。年末。全县有村保健站215个,其中甲级站46个,乙级站114个,丙级站55个。医疗器械270件。农村卫生技术人员442人,其中乡村医生283人,卫生员55人,妇幼保健员204人。村保健站,成为全县卫生战线和三级防疫的基层网点,受到群众普遍欢迎。
三、个体行医
解放初,成立卫生协会,登记吸收民间医生,批准开业行医。发给会员证和证章,统一处方和收费标准。定期组织学习政治业务,整顿思想。农业合作化以后,组织联合诊所和各级卫生院、所。城乡个体医生,屡受限制、排斥,视为单干“游医”。八十年代,实行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采取多种形式办医,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个体行医,保障乡医正当合法的医疗业务。1983年,全县统一考核,领取合格证的21人。后又经整顿、培训,审核,凡符合条件的均发给个体行医证。1989年,全县有个体医务工作者77人,其中,医师6人,医士33人。个体医生一般都学有所长,走村串户,服务热情,为活跃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挥着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