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妇幼保健
一、新法接生
民国时期及其以前,妇女分娩,大多在家里由长者妇女助理自产,亦有找经多见广的老年妇女照顾,俗称“接生婆”。铺草垫土,极不卫生,产妇感染和婴儿发病、死亡率较高。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开始倡导新法接生,产前检查76例,接生45人,产后护理38人。解放初宣传卫生知识,推行新法接生。1953年,县卫生院设妇幼股,培训接生员20人。1955年11月,卫生部门帮助龙头等4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举办接生员训练班。1962年,全县各农业社均确定1名接生员,业务由乡卫生院培训指导,普及新法接生。1958年,全县设公社产院5个,1960年停办。1965年,农村社队办接生站60个,接生员增加为134人。1977年新法接生率为68%。1979年,为生产大队配备接生箱及药械164套、脐消卷106个,新法接生率为80%。1984年新法接生率为90%。1988年,县乡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方法办产院,全县各医院均增设接生专用产床。1989年,全县各乡村医院、医疗站,对孕产妇做到系统管理,实行产前检查、产后护理、定期访视和孕产妇投保制度,新法接生率达95%,住院分娩产妇占54.7%,无一例新生儿破伤风和产妇分娩死亡。
二、妇女病防治
宫颈炎、阴道炎、子宫脱垂、尿瘘等疾病,为城乡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由于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妇女隐情难言,就诊率较低,长期危害妇女健康。1958年以后,发挥三级妇幼卫生保健网作用,定期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形成制度,包干负责。1979年,对已婚妇女病重点普查1772人,发现各类患者440人,及时治愈较为严重的156人。1980—1988年,以妇女子宫脱垂、尿瘘为重点,全面普查,连续综合治疗。114例子宫脱垂、4例尿瘘患者作修补手术;178例患者配带子宫托;117例患者对症服药;对2100例宫颈炎患者,免费发放“洗必泰栓”。1989年,全县农村有妇幼保健员204人。妇女病普查9669人,占已婚妇女40%。发现妇科病3764例,患病率26%。经及时治疗,反复访查,较好地解除了妇女病痛,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儿童保健
县妇幼保健站、各地段医院、乡卫生院和村保健站,分工包片承担儿童保健任务。1980年,妇幼站组织力量,对全县7岁以下儿童进行健康检查,登记建卡1.6万份,发现各种患儿5333人。重点服药驱蛔儿童1818人。1981年,普查,发现“四病”(蛔虫、佝偻病、营养性贫血、营养不良)患儿144人,实行免费治疗。并对独生子女1723人进行健康检查,受检率93%。查出各种疾病患儿412人,分别给予对症治疗。1982年,全县对3岁以下儿童7285人进行健康普查。发现各类患儿718人。其中,沙眼病32人,蛔虫病307人,营养性贫血25人,佝偻病130人,营养不良64人,龋齿160人。1983年,县妇幼保健站开展儿保门诊,给0—7岁儿童发放脊灰三价混合疫苗500人份,注射卡介苗500人份,百日咳、白喉、破伤风混合制剂300人份,流脑疫苗2300人份。1988年,在县城开展集体儿童卫生管理,建立卫生档案。农村加强新生儿访视、体弱儿管理和科学育儿知识宣传教育。1989年县卫生局和文教局,对在校学生统一进行驱蛔治疗。服药率80%,排虫率75%,有效地防止肠道寄生虫病传播,随着儿童计划免疫工作深入普及,全县儿童接种覆盖率达94%以上,婴幼儿健康状况呈现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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