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村医疗
农村医疗体制,包括地段医院、乡(镇)医院和村卫生室。
地段医院(全民所有制)和乡(镇)卫生院(集体所有制)担负着广大农村的爱国卫生、卫生防疫、妇幼保健、防病治病、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农村卫生室、保健室的业务管理和指导工作。
1952年,开始设立陂西、大程、西阳、陵前、新兴5个区人民卫生所。1956年组成20个联合诊所,1958年,改称人民公社卫生院。1969年冬,独李、大程、陵前、新兴等4个公社卫生院改为地段医院。1973年2月,新兴地段医院改为公社卫生院,另设嵯峨地段医院。现全县农村除以上4个地段医院外,还有高渠、渠岸、安乐、陂西、徐木、西阳、鲁桥、新庄、张坳、新兴、洪水、马额以及城关13个乡(镇)医院。
4个地段医院的医疗设备均较齐全,技术力量也较强,能进行普通外科、妇产科手术及内科、儿科常见疑难病症的治疗和抢救。至1990年,共有职工117人,其中医务人员97名,占职工总数的83%,门诊设有内、外、妇、儿、中医、透视、化检等科,共有病床88张,每院平均22张。
13个乡镇医院有职工284人,各类医务人员265名,占职工总数的94%,均具备一般常见病的医疗设备和医疗水平。现有病床135张,收治一般常见病临时住院治疗的病人。
村卫生室始创于1956年高级农业社普遍建立时,当时以社为单位设立保健室,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为大队保健室。1969年开展农村合作医疗,首先在鲁桥公社进行试点。1970年全县以生产大队为单位共办起合作医疗154所。合作医疗站的医务人员被称为“赤脚医生”,共有198人。至1979年,全县实现合作医疗化,有“赤脚医生”604人。“赤脚医生”和同等劳力一样,在生产队记工分。兴办合作医疗,扶植“赤脚医生”,对农村基层卫生组织建设,保护劳动力,促进农业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
1983年,随着人民公社改为乡、镇,生产大队改为行政村,原生产大队合作医疗站改为行政村卫生室,“赤脚医生”改称乡村医生。村卫生室体制改变后,实行医疗收费。其经营管理分别采取集体承包、联办、个体经营等形式。至1990年,全县有村卫生室392个,其中村办1个,联办233个,个体160个,村村都有卫生室。乡村医生均经考核、发证。1990箪,全县乡村持证医生401人,卫生员52人。
第四节 单位医疗
境内城乡较大的厂、校、部队都设有医院或医疗所,单位医疗机构共29个。其中中央部属单位的2个,省属单位的7个,市属单位的1个,县属单位的7个,军队1个。较大单位的医疗组织,有空军导弹学院卫生处,红原锻铸厂职工医院,铁建处职工医院,省柴油机厂卫生所,87243部队卫生队等,都有专设住院部和病床。尤以导弹学院、红原厂医疗力量比较雄厚,大型医疗设备齐全。这些医疗单位,主要担负本单位职工、家属的医疗卫生任务。近年来,陆续向社会开放,接治本单位以外的病人,并根据当地政府的安排,参与全县有关卫生医疗工作的各项社会活动。
至1990年,单位医疗组织共有职工212名,医疗技术人员181人,其中有中西医师(士)121名,设置病床123张,为全县防病治病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五节 个体医点
民国时期,除县卫生院外,其他医疗单位均为私人承办,个体行医有“坐堂”(中药铺聘用)、居家和游医等形式。民国31年(1942)前后,县城和集镇私人开设的西医诊所共有19家,其中有大专学历的医师11人,还有“坐堂”中医23人,散居农村各地的半农半医25人。1949年,全县有以教会名义开设的西安广仁医院三原分院和私人开设的西医诊所24家(其中集镇13家),有西医人员47名,连同坐堂中医、半农半医人员等,共有各类个体医药卫生人员205人。
建国后,1956年,个体医点和个体医务人员被组织起来,建立了9个联合诊所。1957年鲁桥和城关两个联合诊所率先转为乡卫生所。1958年所有联合诊所全部参加了人民公社卫生院,半农半医人员全部参加了生产大队保健室。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允许个体行医,个体医点和个体医务人员陆续出现。其性质多是一些离退休的中西医师和医务人员,以各人所长发挥“余热”,个人或合伙办诊所和医院,或者充当“坐堂医生”。至1990年,这类医点共有394个,人员453人(其中中西医师401人,初级卫生人员52人;包括村级个体卫生室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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