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地方病防治
本县地方病以大骨节病和氟中毒较为多见;清河沿岸的渠岸、新庄、独李等地甲状腺肿患者较多。建国前对地方病未开展防治,群众也缺乏科学认识,患者听天由命。建国后,地方病的防治取得明显效果。
一、甲状腺肿:简称地甲病,俗称“瘿瓜瓜”、“大脖子”,主要由于缺碘所致。
1956年,县境内发现地甲病89人。1970年进行全面普查,患者3082人。1976年再次普查,患者上升为8868人。发病较多的是沿清河两岸的渠岸、新庄、独李等三个地区,占全县总发病率的63.8%。经过多年精心防治、采取食盐加碘、中草药穴位注射、碘化钾肌肉注射、甲状腺局部碘注射、口服碘盐片、手术切除等措施,至1978年原发病的全部患者,治愈率达97.74%,基本上得到了控制,由于该病发病缓慢,群众一度忽视预防,1986年后,渠岸乡仇阳、兴隆等地,又新发现患者144人,经过治疗和预防,至1990年再未发现新病例。
二、大骨节病:俗称“柳拐子”,主要集中于洪水乡的大盘、小盘、杨家山、关庄、寨子等村。1970年普查,发病人数992人,1975年高达1259人。根据病因(属于水质低硝),采取防治措施。如向井水、窖水投入适量的石膏、卤碱(681粉)、草木灰和硫酸等加以处理,取得一定效果。1979年普查,患者下降为237人。1985年普查,患者只有15人。
二、氟中毒:该病系饮水中氟过量所致。据1980年在原区调查,患有氟斑牙者18214人,氟骨病6人,占被查32317人的64.92%。1984年,县人民政府给氟病区投资3.21万元,分别在马额、陵前、嵯峨、徐木4个乡13个村庄打深水井12眼,修建蓄水池1个,改良了两万多人的饮用水质,使氟浓度大大下降。对6例氟骨病患者进行药物治疗,使氟中毒基本得到控制。
第四节 食品卫生
本县食品历来以讲究色味俱佳,干净卫生而驰名。但建国前无卫生标准条例,也无监督部门,故食品行业各家卫生状况很不一致。
建国后,1953年,开始执行《三原县饮食店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对饭店的卫生进行检查监督。1965年在饮食业中开展食品加工、销售卫生“五四制”,即由原料到成品对腐蚀变质的实行“四不”(不买、不收、不用、不卖);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成品与杂物、药物,成品与天然水隔离);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1983年7月以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建立了三级食品卫生网管理制度。至1990年有食品卫生监督员6名,检查员23名,管理员193名。食品行业的店铺摊点,未经过防疫部门检验,不发给《卫生许可证》者,工商行政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对从事食品饮料行业的人员,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凡患有传染病者不能从事此项工作。1981—1990年,共检查34877人(次),对患有传染病的627人,责令离开工作岗位。在全县所有餐厅、饭馆和个体饮食摊点,建立了“三防”(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和餐具消毒制度。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教育、停业整顿和罚款处理,对伪劣变质食品,及时没收销毁。1983年集中销毁伪劣假冒饮料小香槟、格瓦斯、啤酒和罐头、奶粉、糕点、糖果等霉变食品40余种,7578公斤。1986—1990年又先后5次销毁伪劣假冒变质食品69种,70365公斤。1990年,国家卫生部确定本县为“食品卫生示范县”。
第五节 公共卫生
民国时期,本县曾开展“新生活”运动,但多局限在县城和条件较好的驻军、学校,农村卫生状况原区较灌区为好。境内无大、中型工业,故环境污染不严重。
建国后,1952年3月,本县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管全县卫生运动以及公共卫生的有关事项。
公共卫生,常年开展,在不同季节和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要求。冬、春季以环境卫生为主,重点是机关、单位、公共场所;夏、秋以消灭蚊、蝇等病媒虫害为主,重点是饮食服务行业。50年代至60年代以“除四害”讲卫生为爱国卫生运动的主要内容。70年代以两管(管水、管粪)五改(改良水井、厕所、炉灶、畜圈、环境)为爱国卫生运动的主要内容。80年代以“五讲四美三热爱”为中心的文明礼貌月活动,以卫生为突破口,以治脏乱为重点,美化环境,创建文明城镇、文明单位和文明户。
公共卫生活动的重点是:
一、环境卫生:以城乡工业“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和农药污染垃圾粪便的管理为主。街巷普设公厕、果皮箱、崆圾堆放地,有专人进行管理和清除。1985年开始,成立城关镇卫生办公室,至1990年,有环卫工人45人,翻斗垃圾汽车3台,架子车28辆,日清除垃圾500余吨。1958年以后,农村普遍开展“水茅化”,做到“人有厕、猪有圈、羊有绳、鸡有笼、堆肥发酵”等,卫生面貌得到较大改善。近年来,结合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整修道路,拆除非法建筑物,植树绿化,使城乡的脏、乱、差现象得到很大整治,环境卫生面貌焕然一新,全县人民养成了自觉讲卫生的习惯。
二、饮水卫生:全县城乡共有饮水源7种,饮水点7966个。其中大小自来水塔420个(包括自来水厂、各大厂矿自建自来水设施),饮用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49.19%;砸管井(手压井)12674个,饮用人口占24.3%;水窖4036个,饮用人口占8.48%:泉水9个,饮用人口0.57%;河渠水处7个,饮用人口占0.44%。防疫部门对饮水卫生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实行经常性的监测,要求有关方面紧密配合,防止水源污染。1984年,配合国际饮水供应与环境卫生十年活动,在全县确定有代表性的10个饮水监测点,其中自来水3个,深水井2个,砸管井(手压井)2个,窖水1个,长期进行监测,确保饮水卫生。
三、机关、团体、学校卫生:各机关、团体、学校等,均设有专人负责单位的卫生工作,每星期六为卫生日。在全县统一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期间和重要节假日前,彻底进行全面卫生大整顿。县爱委会组织检查组,定期检查,奖优罚劣。各级中小学的卫生工作,还包括定期对学生视力,牙齿等进行检查,同时加强保护视力,牙齿等卫生知识教育,一些较大的中小学,设有校医或医务室,重点对学生进行卫生教育和负责校内的一般医疗和防疫工作。
四、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历年来,全县工业企业,特别是县属乡镇企业,由于设备较差,对职工劳动卫生不够重视,职业病屡有发生。1980年以后,县卫生防疫站重视工矿企业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的调查和管理,在14家厂矿设立监测作业点84个。初步查明,现有工业污染主要是铝、汞、苯、锰等4种有害物质,直接接触这些有害物质的职工,占总职工的7.5%;因污水排放而受危害的有六个乡、镇,6万多居民。对此,县防疫站和厂矿密切配合,积极采取清污措施,改进工艺设备,使劳保制度经常化,对中毒人员及时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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