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计划免疫
民国21年(1932)起,县卫生院专设卫生稽查2人,负责传染病的预防。曾组织开展点种牛痘预防天花。据32年(1942)春季统计,全县点种牛痘2.7万人。由于医务人员少,防疫经费不足,其他防疫均未开展。
建国后,重新建立防疫组织(后改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1965年7月,成立县卫生防疫站,今站内设流行病、公共卫生、食品卫生、地方病、结核病、宣传、行政等科室,卫生技术人员由初成立时的5人增至45人,卫生检验设备较为齐全。县、乡医院和村卫生室,都有卫生防疫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开展卫生防疫和妇幼保健工作,形成全县卫生防疫保健网。从1977年开始,实行计划免疫制度,按规定的免疫程序,有计划地接种各类生物制品疫苗。
1984年,在全县17个乡(镇)和中央、省、市属厂矿建立由儿童家长保存的“预防接种证”,发证4.5万多个,有效地防止了错种,漏种现象。相继接种的疫苗有伤寒三联菌苗、百白二联菌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麻疹疫苗、卡介苗、百白破三联疫苗、炭疽菌苗、布氏菌苗、破伤风类毒素等10种;同时发放脊髓灰质炎糖丸,接种对象以少儿为主,全县共有201个预防接种点,每年平均接种率95%以上,1989年底,咸阳市人民政府正式确认本县为“计划免疫达标县”。
第二节 传染病防治
建国后,60年代初,本县就控制和消灭了天花、白喉、性病和婴儿破伤风等传染病和多发病;70年代以后,又相继控制和消灭了黑热病和疟疾。
一、疟疾:俗称“打摆子”。建国前,普遍流行,发病率极高。建国后50~60年代,制订了疟疾防治规划,采取“两根治、一预防”(现病根治、复发根治、预防服药)结合灭蚊等措施,使该病得到控制,发病率逐年下降。1953~1969年,发病1500例。1970~1983年13年间,发病仅有643例;1984年后,基本绝迹。
二、脑炎:分两类,一是流行性乙型脑炎,简称“乙脑”,是一种死亡率和致残率极高的传染病,发病者多为青少年。从1954年开始,制订了预防计划,并实行免费治疗。1957年7月,本县乙型脑炎大流行,93例病人需住院治疗,因医院床位不够,借用棉花公司仓库集中治疗使其全部脱险。60年代开始,接种乙脑疫苗,发病率逐年下降,死亡率亦减少。1958~1969年间,患者357例,死亡67例。70年代患者272例,死亡28例。1980~1985年,患者79例,死亡12例。1986~1990年,发病108例,死亡6例。二是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50年代较少,60年代发病增多。1960年~1969年累计发病1348例,死亡57例。80年代以后,治疗措施有了改进,发病开始下降,1980至1985年,累计发病148例,仅死亡2例,1986~1990年发病69例,死亡2例。
三、麻疹:建国前,麻疹几乎是儿童的一种必发症,死于麻疹引发病的幼儿很多,尤其是流行高潮(春季)时期,因麻疹引起并发症,死亡率更高。
建国后,加强了预防措施和药物治疗,麻疹的大流行逐步得到控制,发病率逐年减少,至1986年,死亡率降为零。1958~1969年,累计发病1501弓例,死亡69例,平均每年发病884例,死亡4例,1966年开始,为幼儿普遍接种麻疹疫苗,每年接种率在90%以上,有效地控制了麻疹的再流行。1980~1985年,累计发病1276例,年平均发病212例,6年中死亡只有1例。1986~1990年,累计发病191例,年平均发病38例,无一死亡。
四、出血热:是60年代以后新发现的一种流行性传染病,以黑线鼠为主传播媒介,每年11、12月发病率最高。患者多为青壮年,死亡率较高,目前尚无特效药物治疗。预防以灭鼠为主,同时注重宣传识别该病发病特点,避免误诊,及早治疗,以降低死亡率。1976年,首次发病于陂西、安乐等地,发病6人,死亡3人,死亡率为50%。至1979年,全县发病达到179例,死亡17例,死亡率10%。1980~1985年,累计发病1297例,死亡49例,年平均发病216例,死亡8例,死亡率4.2%。1986~1990年,累计发病159例,死亡3例,死亡率为2.5%。
五、病毒性肝炎:50年代以前很少发生,60年代以后,发病有逐年增多趋势。1960~1969年间,发生157例,年均15.7例。1970~1979年间,发生1374例,年均137.4例。1980~1985年间,发生1358例,年均226.3例。1986~1990年间,发生3075例,年均615例。该病为消化道传染病,尚无特效药物治疗。目前的防治办法主要是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和大力改进用餐习惯。
六、其他:黑热病、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霍乱、天花等,建国前就有流行。50年代经过防疫基本控制。其中黑热病。1953~1957年累计发病1677例,1955年发病患者高达465例。50年代初开展对该病普查普治,成立黑热病防治站,制定统一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实行免费医疗,开展灭蛉和捕杀病犬,使该病很快得到控制。到60年代发病率不超过4/10万,70年代初期发病率不超过0.4/10万。1972年以后,再无病例发生。脊髓灰质炎,50~60年代发病较多,病残率极高,大多留有下肢瘫痪。1965年开始对适龄儿童服用减毒灰活菌苗(糖丸),1980~1990年仅发生3例,基本达到消灭标准。霍乱、天花等,建国前常多见,其为害甚烈。民国21年(1932)霍乱大流行,全县患者1547人,死亡508人,死亡率占30%以上。建国后,50年代初,这些病仍有个别发生,60年代以后,根本绝迹。麻疯病,建国后至今,仅诊14例,大部分均已治愈,1985年后,未发现新患者。秃疮、疥疮等,80年代以后,新病例已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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