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共卫生
民国时期,警察局负责检查街道卫生。
民国二十三年(1934),县卫生机构成立后,设卫生稽查,督促县城公共卫生,并建立公共厕所。
1952年,在粉碎美帝侵朝的细菌战争中,群众捐献防疫药品四种,价值387元。有21名防疫工作者报名赴朝,参予防疫工作。全县清理垃圾4194吨,粪便9019吨,捕蝇4469公斤,捕鼠111000只,改良厕所1135个,并规定每周星期六为卫生打扫除日。
1953年,开展“一扑五灭”(捕鼠、灭蝇、蚊、虱、蚤、臭虫),“五有”(鸡有窝、猪有圈、缸有盖、厨房有防蝇设备,厕所、粪炕有盖),“八净”(孩子净、个人全身净、室内净、院子净、街道净、厨房净、用具净、鸡窝净、猪圈净、厕所净),“三不”(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不吃苍蝇爬过的东西)。“三要”(要取消井周五十米内的漏水厕所,要把河水分段使用,要设公共汲水桶)卫生活动,并在好畤河试行河水分段使用。
1956年6月至9月,对人口集中及环境卫生较差地区的水井、水窖进行漂白粉消毒。夏季,举办了炊事员训练班,训练炊事员16人,饮食从业人员8人,学习炊事员守则,讲解营养、传染病常识、个人、食品卫生。
1972年,抓农村“两管”(管水、管粪),“三防”(防烟、防潮、防寒),“四改”(改良水质、改善居住条件、改变环境卫生、改变不卫生习惯)。变“三废”为“三利”。
1973年,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制订《城镇卫生管理暂行办法》,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调查水源,化验水质。对蒿店公社七个大队人畜用水作了全面调查,建了抽水站,修了蓄水池,安装了自来水管、龙头,订立了饮水公约,对其用水,定期漂白消毒。
1981年,结合“五讲、四美”活动,开展了六次爱国卫生突击,搞了机关单位的绿化、美化、香化。
1982年,环境卫生主要治理“脏、乱、差”。清理垃圾,排除污水,刷洗墙壁门窗,疏通排水沟道,在县城街道设置铁制果皮箱40个。同年,七月二十五至八月十日,永寿县成立灭鼠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县长担任组长,在全县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群众性突击灭鼠活动。举办了灭鼠技术员训练班,培训灭鼠技术人员73名,投药员2231人。县财政局筹集专款一万元,粮食局拨粮2500公斤,食油63.5公斤,用于拌药灭鼠,共灭鼠144083只。
1989年,在集镇街道建立售货亭60多间,燕翅棚70多米,下水道500余米,花坛902个。全县评选出文明街道26条,文明单位62个,文明商业柜台22个,文明医院、车间各4个,文明班级900多个,文明村镇14个,卫生清洁户1100多个。
第三节 妇幼保健
1952年,县民政科主持在全县按区成立接生站。1975年,成立永寿县妇幼保健站,编行政人员1人,卫生技术人员1人。1984年,增至5人。其中:医师1人,医士3人,护理员1人。
妇幼保健站的主要业务是:开展妇女病普查,儿童健康检查、驱蛔、培训接生员等。
(一)新法接生:
1952至1955年,共成立区,乡接生站19处,并于县、区卫生院编有助产士。
1957年5月,培训接生员91人。
1984年,培训女赤脚医生18名,接生员177名,配备产包39套,逐步实行了新法接生。
(二)儿童保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采取了一系列打击溺婴、弃婴、残害儿童的措施,同时,城乡建立托儿所、幼儿院、医疗保健和幼儿卫生管理制度。
1979年,对全县7岁以下儿童进行了体检。参检5066人,发病887人,发病率17.51%。其中:先天性心脏病32人,佝偻50人,气管炎163人,其他376人,营养不良266人。
1982年,在蒿店公社干堡大队搞了儿童保健试点。全大队7岁以下儿童全部检查结果:良好29人,一般74人,较差2人,患病31人(33例),患病率29.5%,并对患儿做了治疗观察。
1984年,组织了49名医生和11名乡村医生,对全县0—7岁儿童进行体检和全面驱蛔。服药儿童7199人,服药率44.4%;排虫5222人,排虫率73%。
同年,对城乡15个幼儿班,42名独生子女进行了健康检查。评选出11名最佳儿童,给予了物质奖励。
通过检查,制订了独生子女《保健手册》,建立了独生子女档案。截止1989年,共建档1623人,定期进行牛痘、卡介苗接种,注射麻疹疫苗,发送小儿麻痹糖丸,基本控制了儿童常见病、多发病。
(三)防治妇女病:
1977年,县妇幼保健站按照第三十八野战军医院处方:雄黄9克,赤石脂9.4克,黄莲10.9克,轻粉0.31克,红粉0.47克,朱砂3.1克,冰片3.1克,枯矾21克,盐酸奴夫卡因5.25克,制成291—3枯痔液35000支,治疗子宫脱垂。
1978—1980年,共做子宫脱垂手术42人,服中药及宫旁注射治愈123人,自愈26人,尿瘘手术9人,治愈6人。
1982年,对全县妇女进行了调查摸底。有60岁以下已婚妇女20916人,对其中10562人进行了普查,普查率为51%。对543名子宫脱垂、尿瘘患者进行了全面访视。发现子宫脱垂30人,其中1度207人,2度73人,3度22人。采取配戴子宫托;大部有所好转。尿瘘患者11人;甲级疗效6人,乙级疗效2人,无效3人。查出宫颈炎5518人,治疗4642人,治疗率84%,治愈2016人,治愈率为43%。阴道炎1658人,治疗1257人,治疗率76%。配合县妇联、县工会、对城镇女职工、干部159人进行了全面妇科检查与治疗,普查率为36.9%,查出患者79人,患病率为49.9%。
在防治妇女病的同时,开展妇女劳动保护,实行妇女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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