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幼儿体育 建国后,我县共举行过8届幼儿运动会。1974年,县体委、文教局、县妇联、县团委于“六一”儿童节,联合举办首届幼儿运动会。比赛项目有:大型艺术团体操、椅子操、模仿操、红旗操、游戏性歌舞表演。个人比赛按年龄分大、小班,甲、乙两组。比赛项目有定位跳绳、圈内拍球,男女25米三肢竞走,25米男女竞跳,25米往返自行车,4×25米男女迎面接力赛等。参加比赛的秦岭、华兴、陕柴、兴化等厂的幼儿园,在大型艺术团体操,椅子操和模仿操、手臂倒立项目的表演上精彩自如,造型优美。 1976年举办了第二届幼儿运动会,在县委召开的三级干部会上作了表演,得到来县参加会议的五名中共中央委员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赞扬。省电视台作了录像转播,西安电影制片厂摄制了片断,作为“陕西省人民学大寨”会议新闻片的片头。1977年举办了第三届幼儿运动会,1978年举办了第四届幼儿运动会,1980年举办了第五届幼儿运动会,1987年举办了第六届幼儿运动会。第七届幼儿运动会改为以厂和幼儿园为单位举办,此后一年一次,形式多样,项目新颖活泼,如家庭运动会等。 第二节 学校体育 1930年(民国十九年)体育作为一门学科被列入学堂的必修课。县办中、小学先有垒球、板羽球,后有教师、学生组织的篮球队。学校的体育课,多以队列步法操;田径、投掷为主,也有“放羊式”或“老鹰捉小鸡”的游戏活动。课外按具体条件,有组织的开展抓石子、跳格格、滚铜元、滚铁环、打“犟牛”(陀螺)等活动。 建国后,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重视学校体育的发展,把学校体育作为培养体育人才的基地。建国初期,学校坚持“两操、两课、一活动”,即每天有早操、课间操,每周有两节体育课,每天有课外活动。50年代起,在中、小学推行少儿广播体操。1954年推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颁布的《准备劳动和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锻炼标准,以强化学校体育,使体育教学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每年寒暑假把体育作为教师集训班的必修课。每年举行体育达标通讯赛,元旦越野赛,中、小学田径运动会,足球赛和篮球赛。1964年《劳卫制》改为《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文化大革命”期间体育达标活动停止。1975年国家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1979年作了修改,本县中、小学均按此标准执行。省建11公司子校、西关小学、秦岭中学、华兴中学等多次获省体委、省教育厅“达标先进单位”。体育教师张景明被评为省先进个人,华兴中学体育教师杨兴范被评为省先进教师,省建11公司子校体育教师徐福石被评为全国优秀教练员。到1988年全县体育达标人数24019人。对达标者发给证件、证书,对符合达标率的学校县上报省、市逐级审定,发袷奖旗、奖金。体育教师个人分享40%的奖金,其余奖给学校,作为改善学校体育设施的经费。对未达标的学生规定不得参加高一级升学考试。1987年在全县中小学推行“两课、两操、四活动”,即每周两节体育课,每天要做课间操和视力保健操,每周四次课外体育活动。 1985年以来全县有22个业余体育训练点,秦岭中学、华兴中学被列为省足球传统项目训练点。华兴中学足球队获省足球学校比赛“三连冠”,受到省、市体委的重奖和表扬。省建11公司子校和西关小学被咸阳市列为市级田径训练点。1988年11月省建11公司子校田径队代表省参加了在石家庄举行的全国建筑系统田径比赛。同年由中、小学生组队参加了咸阳市第三届青少年运动会,获田径甲组第三名,乙组第二名,男篮第二,女篮第三。得金牌30枚,银牌22枚,铜牌12枚。1990年西关小学被国家教委评为全国体育先进学校。同年由中、小学生组队参加了咸阳市第四届青少年运动会,获田径甲组第三,乙组第三,男篮第三,女篮第三,游泳甲组第二,乙组第二,足球第三,团体总分第一。共获金牌12枚,银牌24枚,铜牌45枚,单项奖5个。 自1975年以来,本县每年为体育院校输送优秀体育学生14~31名。兴平考生录取分数,多年列全省第一位,且训练有素,很快就能出成绩。 1979年8月成立了兴平县业余体育学校,地址在县体育场,有专职教练4人。1985年教练增至6人,设田径、篮球、武术三个班,有学生65人。1987年获省业余体校篮球比赛第二名。1988年被评为省级先进学校,得奖金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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