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其它疾病防治
一、性病
抗日战争爆发后,兴平地区妓女增多,虽有县卫生院定期检查治疗,但只是应付治表和增加收入,以致花柳病,特别是梅毒蔓延。解放后政府铲除了花柳病的传染场所,1959年全县查出性病患者166人,以三仙丹治疗。1972年10~11月全县普查,查出梅毒患者124人,用油西林(每人600万单位)免费治疗。1974年复查仍有患者36人。近几年患性病人数又有增加,1990年上半年发现淋病患者2人,其中一名为工人,一名为农民,二人均是25岁男性。
二、沙眼
1959年在1591人中查出沙眼患者845人,发病率为53.1%。1960年全县开展了防治沙眼工作,经县检查验收达到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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