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卫生防疫工作由卫生院负责,1950年成立了以县长为主任委员的兴平县卫生防疫委员会。1955年全县建立了传染病报告网和疫情报告制度。1958年卫生防疫站成立,内设卫生、防疫、检查、总务四个股,统管全县传染病和疫情报告。1959年4月并入县医院,后多次分合,1971年恢复卫生防疫站。1987年全站职工3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7人,中医师1人、西医师6人。1989年在贯彻防疫工作以预防为主上,四苗接种率达100%,卡痕形成率92.8%,建卡率100%,投保率96.5%,四苗接种率超过上级规定指标85%,脊灰糖丸实种2549人,接种率96.6%,麻菌实种13736人,接种率98.7%,百日咳实种17820人,接种率96.9%,卡介苗实种22469人,接种率90.3%,流脑实种53278人,接种率90%。由于预防工作屐时,全县各类传染病均控制在发病指标以内。
第一节 传染病防治
县境内曾流行的传染病有天花、霍乱、黑热病、疟疾、麻疹、乙脑、流脑、脊髓灰白质炎等。
一、霍乱
1932年(民国二十一年)7月30日霍乱传入兴平,9月2日停止,历时33天,据民国政府极不完全统计患者达930人,死亡162人。建国后被消灭。
二、天花
兴平县早有流行,时起时伏,从未间断。1933年(民国二十二年)本县开始种牛痘,1936年(民国二十五年)种牛痘只有350人。建国后开展全民秋季种痘。1950~1981年共种牛痘154万多人(次),消灭了天花。
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有发病快、传播快、死亡率高的特点。建国初期发病人数很少,1967年大流行,全县发病在千人以上,省、县卫生防疫站的卫生人员自带药品下乡防治,由于及时防治,只有少数人死亡。近年仍有发生,其中1985年患者121人,死亡2人。1989年患者10人,死亡1人。
四、麻疹
连年流行,人人都要过麻疹这一关。过去,没有预防治疗办法。解放后1949~1957年麻疹多次发生小流行,县卫生防疫部门采取综合措施以黄胺药预防肺炎,减少死亡,继用紫草散、尿泡鸡蛋和贯众粉、胎盘球蛋白等防治,对密切接触的儿童肌肉注射母血10毫升以防麻疹。麻疹疫苗问世后,本县广泛接种,麻疹发病率逐年减少。由于医疗水平的提高,发病者能及时治疗,本县再没有发生麻疹死亡者。1989年有患者8人,年发病率为0.017‰。
五、疟疾
1954年全县发病1055人,在防治过程中,采取划片包干,分层负责,进行抗复治疗(百乐君)528人,治疗464人。在疟疾休止期抗复法治疗时,采取一人得病,全家服药,一户得病,全(小)队服药。经过广大医务工作者的长期艰苦努力,终于1984年消灭了疟疾。
六、黑热病
民国时期,黑热病在渭河沿岸流行比较严重,死亡亦多。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4月开始免费治疗黑热病,治愈131人。1952年成立黑热病防疫站,沿渭河调查治疗黑热病214人。1958年全县普查普治黑热病,抽调大批医务人员组成两个医疗组分赴丰仪、庄头重发病乡。其它乡镇由卫生院和卫生所划片包干,治疗现症病人,到10月黑热病达到基本消灭。
第二节 地方病防治
本县地方病主要有甲状腺、头癣、氟骨症等。
一、甲状腺肿(简称地甲病,群众称瘿瓜瓜)
旧中国统治者对地甲病防治不力,使其世世代代严重流传下来。1956年,县上组织医务人员百余人,普查地甲病,当时发现患者16732人,其中弥漫型10081人,结节型6285人,混合型366人。当年开始用消瘿片、碘化钾、碘酊等进行治疗。1975年普及碘盐,对病人注射消瘿液和手术治疗。到1979年治愈30935人,治愈率96.11%,发病率逐年下降,达到了基本控制和消灭。同年经省、地两级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逐级检查验收,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基本控制地方性甲状腺的技术标准”,得到了省、地的嘉奖。1980年5月省地甲病防治小组评选兴平县碘盐加工厂为红旗单位,县医院、县防疫站地方病组,桑镇、丰仪公社为先进单位。1989年在预防地甲病上,狠抓碘盐监测工作,使合格率达98%。
二、麻疯
1973年发现10例,1979年发现13例,1985年全县普查,发现27例,都与民政部门协同送往麻疯病院治疗。
三、头癣
1974年全县头癣病普查发现患者372人,给予免费治疗。1982年头癣普查,在348411人中发现病人54人(其中黄癣34人、白癣20人),治愈53人,治愈率达98.15%。1982年底咸阳地防所检查,全部治愈,消灭了头癣病。
四、氟骨症
店张、南位、西吴、田阜、阜寨五个乡镇属氟病区。1980年在氟病区调查87431人中,发现42587人患有氟斑牙。1982年调查43466人中,发现氟斑牙患者1495人,氟骨症58人,对查出的患者给予麻芥丸治疗,两名较重病人送西安治疗。1984年后西一、西二、高渡、来祁寨、新丰村均建成深水井,群众用上了符合卫生标准的水,从根本上预防了氟骨病。1989年在氟区实行定点供水,定期检验水质,预防氟骨病的发生。
五、疥疮
1984年本县发现疥疮病,当即组织人员检查,从检查的1404人中查出患者45人,经治疗全部治愈。1985年复查无此病。
六、布氏杆菌病
1975年发现患者1名,后经治疗无效死亡。以后未发现患有此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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