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妇幼保健
民国时期,咸阳地区一般都用旧法接生,产妇和婴儿身体健康均得不到保障。婴儿因难产和患“四六”风等病而死亡的颇多。产妇因难产而丧命的时有发生,因其它不卫生的原因得“月子病”的也不少,有的竟成为终生痼疾。
民国25年(1936),在城内鱼池巷(今仪凤东街)西端设立的私立强华医院有妇产科医师1名,可处理难产,作阴道手术。民国30年(1941)设立的咸阳县公立卫生院设有妇产科,有助产士1名。后来增为2名。1952年改为陕西省咸阳人民医院后,妇产科设医师1名,助产士4名。
1951年9月设立的咸阳县卫生院设有妇产科,有助产士2名。同年10月,本辖区设立的二区(后改渭城区)、三区(后改顺陵区)卫生所各设助产员1名。1952年8月,咸阳县妇幼保健站成立,有职工5名。同年12月,县、市分治后,咸阳市设立接生站4个,新法接生员14名。1954年,咸阳县先后在境内渭城、顺陵两区分别设立妇幼保健站,各设职工3名。1956年,咸阳市儿童保健所成立,职工25名。地址设仪凤东街。1958年12月,县妇幼保健站并于市儿童保健所,并更名咸阳市妇幼保健所。1968年12月,市妇幼保健所并于市医院,全市妇幼保健工作由市医院妇产科管理。1979年,重建咸阳市妇幼保健所,职工34名,设妇保科、儿保科和门诊。
1987年5月,渭城区妇幼保健所成立,职工18名。地址设在中山街中段路北文庙西侧。1990年,有职工29名。设妇、儿、保健、放射、检验、治疗等科室。设备有电冰箱、干烤箱、婴儿保温箱、电动吸引器、心电图、X光机等。
1952年,咸阳县开始广泛推行新法接生,培训接生员。1954年,咸阳市培训接生员27名,配备接生箱15个。至1956年,本辖区共培训接生员200多名,配备接生箱100多个。1958年,兴办农村产院、妇产室,提倡住院分娩。1979年,开展科学接生,市妇幼保健所为本辖区基层配备万能手术床6张,产包130套,器械125套。并开展住院接生。当年新法接生率达99.86%。1980年,经咸阳市卫生局考核验收,颁发了普及新法接生合格证书。
1986年,开展孕妇围产期保健管理,实行孕产妇建卡,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制度。这年,新法接生率为99.9%,住院分娩率为62.4%,产妇死亡率为4.5/万,婴儿死亡率为42.3‰,新生儿死亡率为27.5‰,围产儿死亡率为50.7‰。
1987年,对农村实行围产保健保偿制度。1988年,在城区开展了孕妇系统管理。至1990年底,新法接生率为100%,住院分娩率为82%,产妇死亡率为4.2/万,婴儿死亡率为28.8‰,新生儿死亡率为20.26‰,围产儿死亡率为44.5‰。
新中国成立后,十分重视妇女病的防治,城乡逐步推行妇女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卫生宣传和保健工作。1960年,对工厂3000多名患滴虫性阴道炎的女工进行综合治理。1972年、1973年先后两次对妇女病进行了普查,患病率为32%,并及时进行了治疗。1980年,又进行了乳腺癌普查,患病率为5%,均及时得到治疗。1989年又加强了宫颈癌、乳腺癌的防治和婚姻保健,并在城区实行了婚前健康检查制度。至1990年,接受检查者1680对,患病者30名,及进作了治疗。
根据国家颁布的《女工劳动保护条例》,对城区工厂企业贯彻执行情况,不断进行了检查指导。1989年,全区有100名以上女职工的单位29个。其中建立女职工卫生间的有9个,建立孕妇体息室的有7个,有蹲位的31个,个人冲洗器42套,达到了省级标准。
新中国成立后,原陕西省咸阳人民医院和咸阳县卫生院,开展了儿童健康检查,并配合防疫部门进行了各种预防接种。1956年,城乡开展了新法育儿指导。1958年,开始给婴幼儿接种卡介苗。1979年,咸阳市卫生局拨专款3000元为儿童驱虫。1985年开始实行学龄前儿童计划免疫双卡制,儿童家长持预防接种卡方能办理入托、入学手续。1979~1980年,曾两次对0~7岁儿童进行了“四病”(贫血、佝偻、肺炎、腹泻)普查,发病率为23%,均及时设法作了治疗。1987年,城乡开始实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建立卡片,定期体检和访视。这年,对11930名儿童进行了体检,体检率为37%。同时还举办了一期全区幼托组织保健医生参加的儿童营养膳食学习班,进一步改善了儿童的饮食。1990年,对全区26449名儿童进行了体检,体检率为84.4%。其中3664名病缺儿童得到了矫治,矫治率为91%。同时对318名体弱儿童进行了专案管理。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