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前,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缓慢,农村尤为突出。群众患病,或乞于巫婆神汉,或叩拜于鬼神圣仙,甚或自用一些很不卫生的方法盲治疗,常常是误病害人。因此天花、麻疹、痢疾、伤寒、疟疾、肺痨等传染病时有发生,特别是民国二十年(1931年),霍乱的流行危害最大,夺去了很多人的生命。民国二十五年(1936),两家私人西医医院在城区创设。俟后公立县卫生院建立。从此,私人西医院、所和医务人员逐步多了起来,药店也发展为多家。1949年以前,境内有中西医医务人员200余名,只有8张简易病床。
新中国成立后,医疗卫生事业不断发展。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较快。区政府不断增加经费,改善医疗条件,迅速形成了区、乡、村(街道)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同时企事业单位的医疗卫生院、所面向社会开放,大大方便了群众就医。1990年,区属医疗卫生院、所15个,医务人员400名;中央、省、市驻辖区单位医院17所,卫生所(室)79个,医务人员1841名。除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外,还能治疗各种疑难杂症,做脑外、胸外手术等。
第一节 防疫
机构与设施
民国时期,境内无卫生防疫专设机构,其工作主要由红十字会和县公立卫生院管理。
1951年春,成立了咸阳县卫生防疫委员会。此后,全县卫生防疫工作由该委员会管理,县卫生院予以协助。1954年10月,成立咸阳市卫生防疫站。1958年3月,咸阳县卫生防疫站成立。同年12月,县站并于市站。1961年冬,市卫生防疫站上交咸阳专署卫生局领导,并兼管全市卫生防疫工作。1967年,咸阳市卫生防疫站重新成立,与当时的咸阳市医院防疫组合署办公。1984年夏,更名为咸阳市秦都区卫生防疫站。
1987年5月,成立渭城区卫生防疫站。1990年有职工55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5名,具有中级职称的5名。站内设计划免疫、流行病、食品卫生、公共卫生、检查、放射和卫生宣传教育等科室及一个门诊部。该站各种监督、监测、检验仪器设备比较齐全,有气相色谱仪、400毫安X光机、心电图、CO测定仪、大气粉尘采样器、升级计、光电分析天平、分光光度计和生物显微镜等60多台(件),并有防疫汽车一辆。1990年,建成了一座831平方米的实验办公楼。站址设在人民中路路南渭城中学东侧。
各乡、街道办事处及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的卫生防疫工作,分别由所在乡、街卫生院和村、居委会保健站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卫生医疗机构负责。各乡、街和企事业单位卫生医疗现均有防疫专用冰箱、高压消毒锅、文件柜等计划免疫冷链专用器材。城区现有专(兼)职防疫人员103名,农村村村有卫生防疫专干,计188名。城乡形成了一支强有力的卫生防疫队伍,承担着全区30多万人口的卫生防疫工作。
计划免疫
民国时期,每年春季在全县城乡为儿童少年接种牛痘,以防天花。
新中国成立初期,预防接种是按季节进行的,以疫苗接种搞完为止,当时处于低级阶段。1978年,开始实行儿童计划免疫。对学令前儿童建立接种卡介苗。至1986年,建立卡片率达98.5%。
1987年,成立咸阳市渭城区计划免疫冷链协调领导小组,并颁发了《咸阳市渭城区计划免疫冷链管理办法》,各种疫苗接种率逐年提高。1989年,小儿麻痹糖丸接种率为97.1%,百日咳接种率为97.14%,卡介苗接种率为99.5% ,麻诊疫苗接种率为97.7%。四苗覆盖率为94. 76%,基本上控制了脊髓灰质炎、白喉、百日咳、破伤风、麻疹、结核等病的发生和流行。
传染病防治
新中国成立初,咸阳县、市十分重视传染病的防治和疫情报告。后来根据国家卫生部1955年5月7日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管理条例》,开始建立了疫情报告网,多年始终严格坚持旬报制度。自1976年9月起,将旬报制度改为传染病卡片报告制度。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医务、检验和检疫人员均为法定报告人,随时向防疫站报告。防疫站将报告的疫情卡片,按患者户口所在区域进行疫情统计,并编制旬、月、年报, 逐级上报至国家卫生防疫站。传染病病情的报告范围,按1978年4月20日国家卫生部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共分两类25种。根据1989年9月1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传染病防治法》,改为3类35种。其报出时间,甲类传染病,城市不得超过12小时,农村不得超过次日。乙类传染病,城市在24小时以内,农村在3日以内上报。对散在发生的传染病,由各区域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检查、隔离、治疗、消毒及处理。对较大的疫区,由卫生防疫站负责调查处理,必要时请示政府下令停课,停工、停止集会以及封锁疫区,进行检疫。
1987年,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家传染病管理条例,本区制订了具体实施办法,完成了三级疫情报告制度。1989年,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传染病报告率达98%。几十年来,在本区的法定防止传染病约有19种。其中霍乱、黑热病已经消灭;疟疾、布病、白喉、脊髓灰质炎基本消灭;“乙脑”、“流脑”、麻疹明显下降。近20年来,发病率增加或上升的有斑疹伤寒、出血热和肝炎等。
据史料所载,本区自民国21年(1932)至1990年,几种主要传染病发病情况是:
霍乱 民国21年(1932)1月,潼关发生霍乱,6月传入咸阳,疫情迅速扩大,一人染全家迅即多染,死亡绝户者不少。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党和政府特别重视防治,40多年来从未发生。
疟疾 民国时期,每年夏秋之际城乡普遍发生,群众多以坤宁丸或土方偏方医治,效果不大。新中国成立初,发病也较多,最高发病率是1953年,高达164.6/10万。以后,由于加强防治,逐年下降。1986年, 降至0.35/10万。1990年,经上级验收,已经达到基本消灭标准。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50、70年代,发病率较高,每10多年出现一个高峰期,最高年发病率达188.11/10万。由于一再接种菌苗,80年代,发病率明显下降。1986年,发病率降至8.14/10万。
麻疹 在民国时期至70年代以前,第一、二年出现一个高峰。1959年,发病率为1290.28/10万。自70年代开始使用麻疹减毒活疫苗以后,发病率明显下降。1990年,发病率降至1.81/10万,控制在上级要求的10/10万以下。
斑疹伤寒 50、70年代,时有间断发生。80年代,连年散在发生。至1986年,发病率达109.13/10万。发病高峰期多在10月至11月。1987年以后,发病率逐年有所下降。
出血热 50、60年代,个别发生。1973年以后,连年发病。至1981年,发病率达87.55/10万,病死率为6.31%。传染病源为黑线姬鼠。发病高峰多在11月左右。1987年至1990年,发病率有所下降。
地方病防治
70年代以来,多次组织人力对地方病进行普查,根据普查掌握的病情,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防治。
甲状腺肿 俗名“瘿瓜瓜”。根据国家规定标准,本辖区为轻病区。1975年,进行了普查,查出本辖区患者为全区总人口的0.48%。多年来,通过推广碘盐,对患者注射消瘿注射液和手术等手段进行防治,患病率逐年下降。至1978年,治愈率为86% 。1979年,又在全辖区农村中小学作了抽样调查,查出甲状腺生理肿大率为0.32%。自1981年起,设双泉小学为监测点,经过5年监测,“地甲病”患者一直未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从而基本上消灭了“地甲病”。
地方性氟中毒本区氟中毒主要为饮水型。1988年,对全区农村进行了普查,查出4个乡、9个行政村为中等氟病区,病区人口达8820名。因此,积极打井改水,先后在氟病高发区的张家湾、后沟、北杜镇等村中各打深井一眼,水中含氟量符合饮用标准,使5708人受益。此后在区内几个中等病区继续打井改水。至1990年,“改水”工程基本完成,再无新发病人。
其它疾病防治
结核病 也叫痨病、肺病。民国时期及以前,群众言及此病,人人恐惧。视为不治之症,死亡率颇高。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防治结核病。1956年,咸阳市成立了中国防痨协会西北分会咸阳支会,下设结核病防治所,工作人员15名。于1957年3月,正式开展门诊和预防接种。1957年至1963年, 约检查40万人次,发现肺结核8千余人,发病率为200/万。各大工厂设立结核病疗养所,设疗养病床600多张。农村设立简易病床15张。同时开展了人工气胸、支气管滴入等化疗工作。1958年,开展卡介苗注射。1979年,对结核病进行调查,患病率为0.47%,涂阳率为0.098%,标化患病率为42.25/万,涂阳为9.78/万,空洞为8.15/万。1983年11月至1984年元月,实检9877人,查出肺结核患者13人,患病率为13/万。1985年,抽查1404人,有患者5人,患病率为28/万。1990年,经抽查,患病率为10.4/万。结核病患病率在逐年下降。
麻风病 1953年下半年,发现两例,一在陵照村,一在城区内。这年冬,由陕西省卫生厅统一集中关中各地患者送往汉中麻风病医院治疗。1981年,全国第二次麻风病防治工作会议提出,要在本世纪末实现消灭麻风病的目标,咸阳市积极行动。1985年,进行调查,全市受检者326969人,提供线索10个。本辖区查出患者4例,经过住院治疗,出院后回家固疗一年,已全部治愈。至1990年底,本区内无新发病人及复发患者。
布氏病 本区正阳、底张等乡牲畜养殖业比较发达,在这里开展了重点人群布氏杆菌苗的注射。同时,在全区范围内对布氏病进行监测,对接触牲畜工作的3826人进行了健康状况调查,未发现人群布氏病的发生,并经咸阳市地方病防治所考核,全区已达到布氏病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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