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管理机构
民国时期,咸阳县的体育工作统一归县教育科(三科)管理。
新中国成立后,体育工作由县三科(即以后的文教卫生科)管理。1954年4月,原咸阳市成立了“中华体育总会咸阳市分会”。1957年8月以后,县、市先后成立了体育运动委员会。1958年底,随着县并入市,体委也县并于市,并设专职体委主任。1960年7月,市体委和体育场合署办公。1971年,市体委编入咸阳市革命委员会序列,更名“咸阳市体育运动革命委员会”。粉碎“四人帮”后,恢复原名。1 983年10月,市建制更名秦都区后,体委也更名,体育总会区分会也更名,并下设10个单项协会。
渭城区新设后,1 987年6月,区文化体育局成立。同年12月,新设“中华体育总会咸阳市渭城区分会”。1990年8月,“咸阳市渭城区体育运动委员会”成立,下设体育科、财务科和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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