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学校体育
幼儿体育
1949年5月,咸阳解放,6月,咸阳纺织厂(即今陕西第八棉纺织厂)始设的幼儿班有了以游戏为主的有组织的幼儿体育活动。
50、60年代,本辖境所设的11所幼儿园均设体操、游戏课,并设有转椅、攀登架、滑梯、翘翘板、双杠、秋千、哑铃、小三轮车、小皮球、皮筋、跳绳、铁环等运动器材,以满足幼儿活动的需要。
70年代,各小学附设的幼儿班和学前班(也叫育红班)均设体育课,开展了以游戏、体操为主的活动。80年代,幼儿体育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本辖境各幼儿园特别是城市幼儿园按《幼儿园工作条例》(草案)安排体育教学,每周1~ 2节,按大、中、小班上课。每天除晨操外,还安排1至2次体育活动时间,每次15~ 20分钟,使幼儿天天有体育锻炼。每逢节日还组织幼儿在园内开展各种文体兼备的比赛活动。
1978年6月,咸阳市举行首届幼儿运动会,20多所幼儿园、400多名幼儿运动员参加了儿童团体操、拔河、60米赛跑、手榴弹掷远、小三轮车赛跑、4×50米接力等10项比赛。市幼儿园(今渭城区幼儿园)获总分第3名。
1979年6月,咸阳市举行第二届幼儿运动会,比赛项目有团体操和田径。西北第一棉纺织厂幼儿园表演的小球操、陕西第八棉纺织厂幼儿园表演的气球操、华星无线电厂幼儿园表演的轿子操获大会表彰。
1980年6月,咸阳市6个幼儿园组队参加了陕西省首届幼儿园体操“流动杯”赛 。除第3名被宝鸡市夺得外,其余第1名至第6名的5个名次全部被咸阳市幼儿园夺得。其中本辖区内的陕西第八棉纺织厂幼儿园名列第4名,得398.765分。
1981年7月,咸阳市又组队参加陕西省第二届幼儿体操“流动杯”赛,团体总分属全省榜首。
1986年5月,原秦都区在市文化宫举办首届幼儿运动会。秦都区幼儿园(今渭城区幼儿园)分别获甲组插花、接力,乙组插旗、接力赛第1名,幼儿团体操表演第2名,甲组田径团体总分第3名。
中小学体育
境内学校体育,最早见于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将“渭阳书院”改建为“咸阳县立高等小学堂”之后所设的“体操”课和晨操。民国12年(1923),小学改为体育课,县立高等小学校始有田径比赛。此后,城区一些小学和农村新设高小(以后为完全小学)陆续设有篮球、网球、排球、足球和翘翘板等体育设施。农村初小由于缺乏设备,除队列训练和晨操外,体育活动多以游戏为主。民国25年(1936)以后,小学低年级改为唱游课。民国28年(1939)4月,周陵初级中学成立。此后,咸阳有了中学体育活动。民国32年(1943),周陵中学除设体育课外,还设国术课(今称武术),请名师教少林武术,以抗日的尚武精神锻炼身体。
民国时期,中小学由于体育教师、教材、器材和场地设施的缺乏,体育课多以队列操练、打篮球为主。课外体育活动也多以打篮球、跑步、拔河、滚铁环、踢毽子、捉迷藏等为主。
新中国成立后,把体育作为学校教育三大任务之一,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体育课内容逐渐丰富,并一再更新体育教学大纲。各学校的运动器材和场地设施逐步完备,从而得以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专职体育教师也逐步配齐,至1990年,全区有专职体育教师86名。
50年代,各中小学除每周上好两节体育课外,各学校普遍施行了广播操和劳卫制锻炼。至1957年,达到一级标准的有628名,二级标准的有2857名,等级裁判员23名。60年代,学校体育趋向制度化,普遍实行了“两课、两操、四活动”,即每周上好两节体育课、每天集体做一次广播操和眼保健操(以后改为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以班为单位自定时间),每周课外活动四次。70年代,各完全中学配备了分管体育工作的校长,并规定中学每年召开一次全校性的运动会和冬季越野赛,把达标作为评比先进班级和“三好学生”的必备条件。同时“三小球”(足、篮、排)和乒乓球在城内各校和农村部分学校开展了起来。为了进一步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原市教育局成立了体育教学研究会,曾对150多名中小学体育教师进行了培训,合格率达95%。80年代,各中小学认真贯彻执行了新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同时,普遍设立了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训练点。
1987年,对全区37所中学和115所小学进行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达标”检查,达标率为89.5%。对中小学学生建立了体育卡,建立健全了学校体育卫生制度。
中小学一般都设有体育代表队,并经常举行校内和校际之间的比赛。多年来,县、市教育科(局)和体委经常联合举办中学、小学田径运动会和单项球类比赛,有力地促进了学校体育运动的广泛深入开展,同时涌现出了不少体育运动项目的骨干和新秀。本区设立后,先后向省、市输送体育人才49名,在国家、省、市比赛中荣获奖牌52枚。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