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前,咸阳文化事业单位大部分由县教育科(局)管理,少部分由县社会科(局)或商业行政部门管理。
新中国成立后,统归县、市文教科(局)分别管理。1958年底以后,统归市文教局管理,1970年,始设咸阳市文化科。1973年,改为市文化局。1984年,原咸阳市改为秦都区后,设区文化局。
1987年,渭城区设立区文化体育局。1990年8月,改设区文化文物局。局内设文化、文物、计财3科和行政办公室。
原县、市广播站分别由中共县委、市委宣传部管理。1958年底并站后,归市委宣传部管理。1981年,始设咸阳市广播电视局。1987年撤销。
1990年5月,设立渭城区广播电视局。局里设宣传、事业、音像3科和行政办公室。
1987年,为加强社会文化的管理,成立渭城区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