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施
建国初期,卫生防疫工作由县卫生院主管。1951年,成立市卫生防疫委员会。1958年3月,原咸阳县设卫生防疫站。1954年10月,陕西省卫生防疫站由咸阳迁至西安,将原站址、房产及部分设备、人员移交给原咸阳市,成立了咸阳市卫生防疫站。1958年12月,并县入市,两站合并为咸阳市卫生防疫站。1961年冬,咸阳市卫生防疫站上交咸阳专区卫生局领导管理,兼管咸阳市卫生防疫工作。1966年4月,重新筹建咸阳市卫生防疫站,1967年正式工作,有职工5名,与咸阳市医院防疫组合署办公。1970年迁至人民路72号。1984年夏,更名秦都区卫生防疫站。1986年,有职工66名,卫生技术人员55名;有千元以上大中型仪器23台(套)。1987年分区后,本区卫生防疫站搬到毛条路西端新址,有职工37名,卫生技术人员30名。1990年底,有职工49名,卫生技术人员42名。设流行病、计划免疫、环境卫生、食品卫生、消杀、检验、宣教、门诊、办公室等科室。有千元以上大、中型仪器34台(套)。
二、计划免疫
建国初,预防接种按季节进行,疫苗用完为止。“文化大革命”期间,接种工作遭受挫折。至1978年,咸阳市开始实行儿童计划免疫,对学龄前儿童建立接种卡片,1985年初建双卡(卡、证)。1986年,原秦都区应建卡儿童66790人,实建卡儿童65600人,建卡率达98.3%。1987年,秦都区推行儿童计划免疫保偿制度,至1990年参加保偿率达98.87%。
1986年,原秦都区成立冷链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了《预防保健三级管理办法》,全区实行三级防疫网。冷链运转所需器材,除上级拨给部分外,各级集资8万余元,共配备了冷链运输汽车1辆,低温冰箱5台,电冰箱23台,冷藏包510个等。
1986年7月,原秦都区卫生防疫站与省、市卫生防疫站配合,在平陵乡进行冷链运转试点,率先开展了冷链运转。截至1990年底,秦都区每年春、夏、秋单月冷链运转1次。对7岁以下儿童有计划地接种“四苗” (脊髓灰质炎糖丸、麻疹疫苗、百白破制剂、卡介苗),防“六病”(小儿麻痹、麻疹、百日咳、白喉、破伤风、结核病)。同时,按季节加种流脑、乙脑等疫苗,保证了疫苗在4度左右的条件下,接种到儿童体内。
1986年12月24日,在原秦都区抽查“四苗”接种情况,卡介苗接种率为95.71%,糖丸为92.35%,百白破制剂88.1%,麻疹疫苗94.3%。“四苗”覆盖率为80%,百日咳年发病率为9.82/10万,麻疹发病率为9.12/10万。脊髓灰质炎3年未发病,白喉4年未发病,基本达到了上级要求的标准。
三、传染痨防治
根据国家卫生部1955年5月7日颁发的《传染病管理条例》,建立了疫情报告网。1976年9月1日,将旬报制改为传染病卡片报告制度。各卫生单位的医务、检验、检疫人员为法定报告人,随时向防疫站报告。防疫站将报来的疫情卡片,按患者户口所在区域进行疫情统计,并编制旬、月、年报,逐级上报至国家卫生站。传染病报告范围,按1978年4月20日卫生部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分为2类25种。1989年9月1日根据中央公布的《传染病防治法》,改为2类35种。
报出时间,甲类传染病,城市不得超过12小时,农村不得超过次日;乙类传染病,城市在24小时内,农村在3日内。分散发生的传染病由各区域的医疗单位进行检查、隔离、治疗、消毒及处理;较大疫区,由卫生防疫站负责调查处理,必要时请示政府下令停课、停工、停止集会以及封锁疫区,进行检疫。
多年来,在本境发生的法定传染病约有19种。其中霍乱、黑热病已消灭;疟疾、布病、白喉、脊髓灰质炎基本消灭;“乙脑”、“流脑”、麻疹明显下降;近20年来发病增加或上升的有斑疹伤寒、出血热及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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