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社会地位
民国时期,辖域小学教师,职业不稳定,待遇很低,生活无保证。教师被舆论贬为“家有半斗粮,不做娃娃王”的下等职业。广大教师社会地位低下,尝够了“六腊之战”的苦愁和“教书属下流,依入门下度春秋”的滋味。
解放后,教师地位发生了根本变化,被尊为人民教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受到社会尊重。
1957年反右派斗争,扩大了打击面,教师队伍受到严重冲击,区教育系统因言论问题被批斗者甚多,受批斗后戴上“右派分子”帽子的就有17人。其中,有的被降职降薪留原单位监督劳动,有的被开除公职遣送原籍劳动改造。“文化大革命”期间,教师在政治上被视为“臭老九”,有的被戴高帽、挂牌子游街;有的被抹成花脸、剃成阴阳头、关进“牛棚”;有的被抄家,挨打受气,横遭凌辱。他们在逆境中苦度着欲教不能、欲罢不忍的生涯。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教师政治地位提高,在未央区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的127名委员中,即有教师19人;未央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206名代表中,就有教师7人。他们通过“两会”参与了市、区重大问题的协商、决策和监督。1983年,市、区为教龄满30年以上的500余名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每年春节,各校均对离退休老教师进行慰问。1985年,全国六届人大常委会决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从此,每逢节日,各级领导人慰问教师。1987年以来,在未央区区级领导干部中有5人是教师出身,区级中层领导干部和一般行政干部中30%是教师出身。
教师队伍中的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教育工会组织恢复并积极开展活动。
敫师中的模范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先进人物受到各级政府的表彰奖励。至1989年底,全区中小学教师受到区级各类表彰奖励的就有800多人次。1990~1993年,又有一批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先后多次受到国家教委、省、市、区表彰奖励。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车兆南、许银珍特级教师称号。小学教师164人晋升为小教高级职称。中学教师137人晋升为中教中级职称,33人晋升为中教高级职称。尊师重教,为教师办好事、办实事,已引起各级领导和全社会的普遍重视。这一时期,区教育局、区教育工会组织师德报告团,举办教师“春蚕曲”讲演比赛,召开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现场会,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二节 生活待遇
民国时期,辖域教师收入低微,生活窘迫。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三桥镇、白花村、三官庙、草滩镇等地的小学教师月薪平均14元,年薪170元上下,低于当时西安一般店员年薪平均200元的水平。40年代,公办教师月薪平均3袋面粉,以银元计,年薪约30元。私塾教师薪水相差悬殊,富乡大村年薪175公斤皮棉,合币不足30元;穷乡远村有的年薪100公斤皮棉,饭食除去,所剩无几。县立各校教师工资和办学经费靠渭河、浐河河滩地的租金收入羿支,丰年才能开八成薪水,灾荒年份学校停办,教师大多失业。
解放后,教师有了稳定的月薪收入,并不断提高。另外,教师个人或家庭若遇特殊困难,还可享受困难补助。1949~1978年间,教师工资增幅较大的有1957年、1963年、1977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改善国家干部职工工资待遇的同时,优先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1981~1989年,国务院先后数次下发文件,使教职工工资得以提高。1993年工资改革后,全区中小学教师年薪人均5307.88元,较1984年增长4.79倍。
民办教师待遇也得到相应提高。1983年前,实行与生产队社员同工同酬、外加国家补贴。1983年后,实行村、乡、区三级筹款每月按时发放工资的办法,工资得到保证。1988年随着教师职称的评定,民办教师工资又有提高。1989年区教育局下发提高民办教师工资和福利待遇的文件,使其病有所医、老有所养。1993年民办教师工资福利基本同公办教师持平。
教职工住房问题也得到相应解决。1981~1987年,区属学校建成教职工宿舍楼8栋。1990~1993年,又有7栋教职工住宅楼相继竣工,312户教师喜迁新居。各乡镇政府在划分庄基地时优先照顾民办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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