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咸宁、长安两县教育经费主要来自两个渠道:一是靠公田征收的学田粮租。清康熙年间(1662~1722年),咸宁县按学院学田1顷29亩5分,岁征夏麦、秋谷34石8斗3合;督学道学田6顷4亩7分,岁征夏麦、秋谷租粮各102石5斗4升3合;长安县督学道及按学院学田6顷1亩3分,岁征麦谷223石7斗5升。主要用于学谕、廪生等执教人员的生活补贴。二是由知县按年划拨当商、盐道的生息银。清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咸、长两县年拨生息银60两,三桥镇义学年拨生息银32两,储银生息,所得利息支付教学费用。嘉庆年间(1796~1820年)长安县每年的教育经费仅占全县财政总支出的1.9%。
民国时期,长安县教育经费来源主要有四个渠道:一是由县政府划拨,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每校月经费折合法币180万元,仅可买半盒粉笔;二是将县政府当年的特别税课保证金专户储存,其利息作为办学经费;三是由地方仓、廒摊派钱币,用于学费;四是由当地祠堂、庙宇和仁人志士捐资办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教育经费主要由国家拨款。1980年以前,教育、文化、体育经费未单独列项。
1980~1993年未央区教育经费来源有五条渠道:一是区人民政府财政拨款,1980~1993年累计拨款7318.48万元;二是征收教育费附加,截至1993年累计征收843.8万元;三是西安市返还给未央区的城市教育经费附加,1987~1993年累计返还338.9万元;四是群众性集资捐资,从1982~1993年集资2271.95万元;五是中小学勤工俭学收入,1983~1993年累计纯收入1287.51万元。
第二节 集资办学
民国前期,域内捐资兴学之风较浓,事迹感人。民国九年(1920年),祖籍白花村的兴平县厘金局局长王荣镇捐地10亩修建白花村小学。30年代中期,草滩镇夏家堡村民夏庚义自动捐地、出资、募捐,创办私立东明小学(今夏家堡小学),此举引起社会关注,十七路军十七师师长孙蔚如将军特意给该校捐赠银元400块,资助建校。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春,西安绥靖公署军械处大队长郝振儒(小名金升)创办私立慈惠小学(今兴丰路小学),东北军副司令张学良将军以木料相助。
解放后,劳动人民迫切要求在文化上得到提高。土地改革时,农会拨房出资办学校。合作化时期,社队集体又兴办了一批民办学校。改革开放以后,群众性捐资办学热潮竞相掀起。1984年为迎接普教验收,全区集资154.8万元,涌现出受区级表彰的捐资办学先进个人94人、先进集体45个。1985年,中共谭家乡赵村党总支书记辛仓民和村长辛阳清带领村民集资重建赵村小学。至1987年2月,集资40余万元,建成有教室15间、休息室6间的3层教学楼和有办公室22间的教师办公楼各1座,并修建有食堂、库房、门房、家属住房、厕所等配套设施,并制作了课桌凳,购买了锅炉、彩电、收音机、照相机、队鼓、队号等。1987年4月30日,西安市教委、未央区人民政府为赵村集资办学召开立碑大会(石碑立于赵村小学校园)。这次会后,全区即掀起集资办学热潮。是年,农民个体企业经营者王林旺给三桥镇阿房宫小学捐款14.28万元修建小学,村民在该校园竖起刻有“王林旺同志捐款办学造福后代”13个金色大字的石碑,寄以敬仰。同年,原沈阳军区后勤部少将副政委张午把自己多年积蓄的1万元捐赠给家乡楼阁台小学作为奖学基金。事后,《西安晚报》报道了王、张二人的重教义举,省、市、区人民政府也分别给他们挂了牌匾。1989年,全区各乡镇街道共集资212万元,其中,三桥镇突破40万元。同年9月,中共未央区委、区人民政府召开集资办学、捐资助学、教育费附加征集工作表彰大会,表彰先进集体101个、先进个人127人。会后,区领导分赴各有关乡、镇、街道,为个人捐资3000元以上、单位捐资5万元以上的19个家庭和单位挂匾,以示表彰。
90年代初,未央区以实施“普九”、迎接验收为中心的集资办学热潮一浪高过一浪。1991~1993年,全区集资1367.1万元,占1982年以来12年集资总额的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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