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工厂保健
从1966年开始,全县有6个工厂建起卫生所(室)。1980年县防疫站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人进行体检,为15个工厂建立了一厂一档,一人一卡的劳动卫生保健档案。1981年县在各工厂开展卫生监测工作,使职工卫生保健和企业卫生设施逐步改善。1982年对县水泥厂打磨、炼焦两个车间的粉尘浓度设点采样监测,发现每立方米的浓度最高为28毫克,超出国家规定标准13倍。对其它接触有毒、有害(铅、苯锰、汞、高温、粉尘、噪音、放射等)的职工,防疫人员协助有关工厂落实了通风、防温、防尘、排毒等措施。
1986年以来,县在国营、集体、乡(镇)76家工厂6582名职工调查中发现,受尘、毒和物理因素影响的工人有3123人,占职工总人数的47.44%。之后,对这些企业每年均定时、定厂、定车间实行监督监测,发现问题,就地解决。从1988年开始,以县属水泥厂、变压器厂、磷肥厂,南阳、黄堆两个乡办水泥厂和城关油墨化工厂为重点,对有毒、有害车间设点抽样进行监督监测,发现问题,限期改进,就地处理。对在这些车间从事劳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人实行健康检查,发现病情,及时医治。
第六章 爱国卫生
第一节 除害灭病
1951年成立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领导全县人民开展环境卫生活动。
1955年发动群众塞鼠洞、堵雀窝、整修街道、建造厕所、药杀蚊、蝇、鼠、臭虫、虱子等,开展以除“四害”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较大地降低了“四害”密度。是年8月,在全省联评会议上,本县被评为卫生先进县,获奖旗一面。
1970年后,开展“两管”(管水、管粪),“五改”(改厕所、改畜圈、改鸡窝、改炉灶、改变环境卫生)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
1980年后,主要开展改建浅水井;改变旱茅为水茅;进行高温堆肥,实行无害化处理;清除垃圾、整修街道、灭鼠等活动。
从1982年开始,每年3月结合“全民文明礼貌月”,在全县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城乡划分卫生责任区,机关单位、城镇居民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植树)。1985年全县评出13个卫生红旗单位,25个先进集体,153个先进个人,300多户“双文明”户。1986年基本达到无鼠害县的标准。1990年县城卫生获宝鸡市爱国卫生综合先进奖。
第二节 饮水卫生
建国后,本县群众饮水卫生逐步得到改善。饮用水质、水量较稳定,物理性能良好。较大幅度地减少了饮用窖、泉、河等混浊水的人数。封闭了砸管井,浅水井做到了30米内无污染源,并设井棚、井台、井盖以及排水沟。
1980年6月,发现上宋乡的兴无、东作两个村及天度乡的横龙村群众饮水含氟量高,村民和小孩绝大多数患有不同程度的氟斑牙症,个别人患有严重的氟骨症。遂掘低氟量深机井1眼,氟水塔1座,设供水点37处,使2700余名村民改饮低氟水,控制了发病率。近几年来,全县5镇基本实现供水管网化,监督监测经常化,能保证城镇居民饮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饮用水。
农村主要以管粪改水为中心,结合文明卫生村(组)建设,开展群众性清理门前“三堆”,整修村容路面,拆除违章建筑,绿化美化环境等活动。
第三节 食品卫生
从1982年开始,县对合格的饮食业人员,每年核发证件一次。核发时,先国营,再集体,后个体。1983年7月国家颁布《食品卫生法》后,县任命食品监督员3人,兼职监督员2人,基层由地段医院、乡(镇)卫生院的公共卫生专干和食品收购站、副食门市部负责人共33人兼任食品检查员。绛帐、城关两镇工商所为摊贩建防雨棚,售货台200多米,给个体食品户统一制作了防尘、防蝇、防风设施的玻璃罩、纱罩和卫生服帽。1985年县对符合《卫生食品法》条件的150个国营、集体食品饮食企业,251个个体摊贩颁发了“卫生许可证”,对身体健康的1181名从业人员颁发了“健康证”。建立了较完善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从业人员的卫生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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