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现状和问题
建国后,本县医疗卫生事业有大的发展。至1990年,其现状和问题是:
一、全县有乡以上医疗卫生机构32个,村组医疗室203个;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72人,个体开业人员102人,农民医务人员500人,总计1374人;病床1071张。
二、烈性传染疾病中,9种未再发生,8种得到严格控制,发病率下降,治愈率提高。一般伤、病可以及时就近治愈,疫病预防能及时进行。妇幼保健、学校保健、职工保健均能正常开展,儿童保健获世界卫生组织表扬;全民的卫生意识较前大有增强,爱国卫生活动能持续开展。
三、专业医务人员分布率:县城55.7%,乡(镇)44.3%。
四、县北野河地区有大骨节地方病患者,虽经多方治疗,但至今不明病因,暂难对症用药。
五、县财力不足,卫生经费难敷支出,医疗单位政策性亏损较大,影响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全县医疗卫生制度改革尚在探索阶段。
第二章 卫生机构
民国前,本县民众医治疾病全赖中医。民国十九年(1930),县灾童教养院成立,西医张寿山(河北省人)在院内设立医务室,用西药为灾童和院外贫民治病,是为西医传入本县之始。二十二年(1933),县城岳家巷人岳平藩回乡,在县城东大街开设“平藩诊所”,是为本县人掌握西医术、用西药为民众治病之首创。之后,有本籍或外籍从旧军队转业的军医亦来县设立西医诊所。
二十九年(1940),省卫生防疫处批准本县成立扶风县城镇卫生所。所址县城东大街龙王庙内(今服务楼址)。三十三年(1944)三月更名扶风县卫生院。是年,省卫生防疫处批准成立绛帐卫生所,所址绛帐镇北城门楼。三十七年(1948)因经费困难,自行解散。至三十八年(1949),县有中、西医药人员232人,药铺(店)82家,西医诊所36处以及县卫生院和绛帐卫生所。
建国初,县有各类医疗单位(院、所)26处,其中联合诊所18个;区卫生所7个;县卫生院1所,卫生技术人员88人。至1985年有医疗单位34所。1990年增至37所,有床位1071张,医务人员100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74人。
医疗单位中,县级医院2个,床位300张;地段医院6个,床位216;集体卫生院11个,床位111;其它部门卫生所、室13个,床位444;城镇个体开业医生102人,农村医疗室203个,农民医务人员500人。另有县卫生防疫站等5个预防研究单位。
第一节 医疗单位
一、县级医院
1.县人民医院。前身扶风县卫生院。建国后1949年11月3日,改名人民卫生院。代院长王钧昌。隶属县人民政府民政科管理。院址由龙王庙迁至县中街(今院址),负责全县医疗、防疫和代管卫生行政事宜。1961年更名县人民医院。
技术力量。建院初,卫生技术人员8人,1962年34人,1976年68人,其中中医师3人,西医师13人。1985年169人,至1990年200人,其中中医师5人,含中医主治医师1人;西医师47人,含西医主治医师16人;副主任医师5人;护师8人,含护师主管1人;中药师1人;西药师5人,含西药主管1人;检验师4人,含检验主管1人。
科室设置。1953年开始分科门诊,设内、外、妇、儿、眼科。至1985年,有各类科室18个: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传染科、五官科、中医科、口腔科、急诊科、药械科、检验科、预防保健科、放射科、财务科、总务科、医务科、手术室、办公室。1988年增设功能检查科。
医疗设备。建院初,有显微镜1架及下腹部手术刀包。后逐步增加各种中、大型医疗设备560种。至1990年,病床增至200张。购置了胃镜、胃电图、体外反播器、X影像增强器、脑血流图等40余种现代化医疗器械。固定资产300余万元。
房屋建设。1953年院内建筑面积370平方米。1954年新建办公室、仓库、手术室289平方米。1966年国家投资13万元,新建门诊楼880平方米。1979年国家投资100万元,新建门诊、住院、医技、教学楼6545平方米。至1990年,建筑面积15302平方米,比1953年增加14932平方米。
医疗技术。由原来对常见病诊治和简单的手术治疗,逐步发展到能对各种传染病、多发病等危、重患者抢救治疗,进行腹部、胸部及脑部手术医治。1987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心包穿刺和全层植皮等手术治疗项目。
2.县中医医院。前身城关卫生院,1979年扩建而成。
技术力量。建院初,卫生技术人员13人,1979年25人,1990年102人,其中:中医师23人,含主治医师6人,副主任医师3人;西医师8人,含主治医师2人;护师2人;中药师2人;西药师1人。
科室设置。建院初有西医外科、中西药房及中西医3个科室。1985年有各类科室21个。中医有内、儿、妇、外、肛肠、针灸等科室;西医有内、妇、牙、注射等科室。医疗技术室有放射、检验、心电图、超声波、药剂科、以及护理部。并设总务科、院办公室。1988年为了发展中西医结合增设了男性病科。1989年建立了理疗等医技科室,扩大了医疗范围。
医疗设备。建院初,仅有听诊器、血压计等小型器械。1980年设有病床30张。至1985年增设病床50张,新添200毫安X光机1台,显微镜2架,心电图机、超声波机、牙科电动机、牙钻机、主体电动机各1台,牙科手刀包1套。至1990年,有病床100张,国家统配了B超、胃镜等10余种医疗器械。
房屋建设。1977年以前,典赁私改街房作为院地。1978年国家投资9.5万元,在县城东关沿西宝公路东侧新建了门诊、住院楼1353平方米。至1990年,建筑面积3680.6平方米。
医疗技术。建院时,中西医仅能治疗常见病和多发病。1985年能防治和修复疑难病、疽、疖、疔、痛肿、牙病、小儿麻痹、偏瘫及内科杂病。
二、地段医院
前身为各区卫生所,后更名卫生院。1974年8月,将天度、法门、召公、杏林、午井、绛帐6个卫生院更名地段医院。将原天度卫生院所属野河分院分出,增设了野河地段医院,1985年随野河乡建置撤销。
技术力量。1952年区卫生所时期,有卫生技术员36人,其中西医士21人。1963年卫生院时期,有卫生技术人员56人,其中中医师3人,西医师5人,西医士30人。至1990年,卫生技术人员184人,其中中医师13人,含中医主治医师2人;西医师35人,含西医主治医师7人;护师4人;中药师3人;西药师11人;检验师4人。
科室设置。卫生所时期,内、外、妇等科疾病诊治同在1室。卫生院时期,设有内、外、妇、中医等科,有简易病床。1990年各地段医院均分设门诊部、住院部,下设内、外、妇、五官、中医、检验、放射、药剂、手术、供应等科室。
医疗设备。卫生所初期,仅有简单的手术刀、剪、镊、注射器、消毒锅等器械。至1990年,各地段医院普遍有X光机、万能手术床、显微镜、心电图机、超声波、冰箱、烤箱等中、大型器械。床位由1973年的123张增至216张。
医疗技术。卫生所初期能防治一般疾病,此后技术逐步提高,除能诊治急性病、危重病外,并能进行上、下腹部手术、计划生育手术;透视、化验、拍片、造影以及生物、血型化验等。
三、乡(镇)卫生院(所)
从1952年开始,先后在各城镇和人口稠密的村庄建立了18个中西医联合诊所。1958年8月,为了便利群众就近治病,将15个联合诊所改名农村医院。1962年整顿后,更名人民公社卫生院。1972年12月,撤销6个卫生所,与当地卫生院合并。至1985年有黄堆、南阳、建和、新店、太白、段家、揉谷、绛帐、上宋卫生院;鲁马、豆村两个卫生所,共计11个院(所)。
技术力量。1963年有卫生技术人员57人,其中中医士19人;西医士21人;中药剂士6人;西药剂员4人。1973年有卫生技术人员69人,其中中医士17人;西医士28人;中药剂士7人;西药剂员6人。至1990年有卫生技术员94人,其中中医师7人;西医师14人;护师2人;西药师1人。
科室设置。1952年仅分中、西医两科。1985年设有中医内科,西医内、外、妇科,化验、注射、手术、计划生育指导室,中、西医药房以及门诊、住院两部等,有病床111张。
医疗设备。1973年前主要有:显微镜、高压消毒锅、腹部刀包、计划生育4种手术刀包等。1973年后逐步增置。至1990年有X光机、显微镜、手术床、产床、乙、丙、丁手术包、氧气筒、手术无影灯、电动吸引器、电动离心机、电热恒温培养箱、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电冰箱,男、女结扎及外科、妇科各类手术器械。
房屋建设。联合诊所时,大多利用庙宇、祠堂、戏楼、教堂及租典民房开业。1958年后,自筹资金和国家补助相结合,改建、新建或扩建卫生院(所),至1990年,11个卫生院(所)投资33万元,建筑总面积8307平方米。其中9个院的医疗生活用房基本得到解决。
医疗技术。建院初,医术一般,对一些急性、危重、疑难病症难以医治。后随技术力量的增加,逐步开展了对急、慢性肾炎,急、慢性肝炎,肺心病、小儿肺炎、菌痢、大叶性肺炎、急性肠胃炎的诊断和治疗,并能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四、农村卫生所、站(合作医疗站)
1969年元月前,全县16个公社209个大队办有保健站或卫生室。1969年上半年陆续将站、室改办为合作医疗站,群众一般疾病不出村即能医治,实行免费、半免费或全收费等经营形式。1985年一律由这些所(室)的“赤脚”医生(不脱产的农村医生,产生于“文化大革命”中)集体或个人承包。
技术力量。1969年农村医生477人。1976年“赤脚”医生670人。1985年乡村医生540人,平均每个卫生所(室)2至3名。
医疗设备。创办初,多数保健站仅有血压计、听诊器等。经历年添置,至1990年,各所均有消毒锅、外科手术刀包及手术床等。
医疗技术。开初各站、室仅能治疗常见病和开展疾病预防。后逐步开展多发病的治疗和外科疖、疽、疮的治疗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
五、厂矿、学校及省、市驻县医疗单位
建国后,在县境内建立的省、市工厂、学校和县属工厂、学校等单位陆续建起职工医院、卫生所或医务室。至1985年,有14个医疗单位,即:省胜利厂职工医院、市绛帐福利院卫生所、省聚粮农场卫生室、宝鸡峡管理局医务室、省通讯电缆厂医务室,省扶风氮肥厂医务室,县水泵厂、毛巾厂、砖厂医务室,扶风、杏林、豆会、绛帐高中及教师进修学校医务室。至1990年,设病床452张,有工作人员21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44人。
六、中医药铺及西医诊所
民国三十八年(1949),县有中西医从业人员232人,其中开铺兼行医者35人、坐堂开方者37人、在家行医者100人、摆摊设点者7人、走乡串村者29人、其他方式行医者24人。开设西医诊所行医61人。全县共有中药铺(店)82个,其中城镇70个,乡村12个。
建国后,由于先后成立各区卫生所及以后实行的合作医疗,大部分个体开业医生被吸收到大队医疗站,极少数因受“左”的政策影响而停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个体医生全部恢复医业。至1990年,全县经批准颁证的中西医诊所有4处,个体开业人员102人,其中中医师1人、西医师3人、其他技师1人;中医士59人、西医士20人、其他中医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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