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 影
1957年省文化局电影放映处派来史炳权、吴乐亭等在本县北街原山西会馆内面向群众售票放映电影。1958年省文化局电影放映处拨给本县1台大座机和电影院修建款,在七里镇建成了一个有1008个座位的电影院,取名为卫星电影院,“文革”时改为工农兵电影院。1959年有乡办电影放映队4个,工作人员18人,放映507场,观众228008人(次),放映收入156016元,固定资产2 617元。1965年在南塔巷32号建起了有1088个座位的电影院,取名为兴平电影院,“文革”期间改为东方红电影院。1971年电影放映单位有8个(均属公办),工作人员34人,放映5409场,观众11261112人(次),放映收入225222.4元,固定资产100064元。1976年电影开始向农村普及,全县15个社(镇)陆续都办起了电影放映队。共有电影放映队18个(公办3个,民办15个),工作人员64人,放映6808场。1980年改电影管理站为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下设放管组、发行组、财统组,面向城乡普及电影放映事业。1981年电影放映单位有8个(其中公办3个,民办5个),工作人员91人,放映10404场,观众13567374人次,放映收入241347.48元,固定资产224568.24元。1984年根据中央关于农业问题的两个文件,陆续为农村个体户发放电影放映证,并提供影片。当年全县电影放映单位55个,其中公办3个,工作人员97人,民办52个,放映11220场,观众12471845人(次),放映收入472244元,固定资产597981.23元。到1986年有电影放映单位57个,其中公办3个,工作人员108人,民办54个,放映场次增加到14152场,观众达18669636人(次),放映收入571778.85元,固定资产649937.95元。1989年放映收入完成306600元,超额完成3万元,县电影公司被省文化厅评为“先进集体”和“文明公司”。
二、电视
(一)电视与差转
1969年兴平始有第一台电视机,此后电视机的数量和品种逐年增多。1979年彩色电视机在县级机关相继出现,农村个别大队集体也购买了彩色电视机,供社员观看。1985年本县有各种型号的黑白,彩色电视机5万多台。1989年城镇家庭彩色电视机较普遍,农村家庭中黑白电视机也已普遍。
1980~1985年,兴平化肥厂、514厂、115厂、电务处、408厂、建筑机械厂先后建起了6个电视差转台,其中408厂、514厂差转八频道节目,化肥厂、115厂、电务处差转十频道节目。1985年陕西省玻璃纤维厂率先安装了闭路电视。到1989年,兴平化肥厂、兴平造纸厂、408厂、缝纫机厂等相继安装了闭路电视。1990年514厂安装了闭路电视。
(二)音像管理
1978年有10个音像供销点,1984年有60多家。1984年7月广东省一家外地录像队在本县东方红电影院首次放映了《中国人》、《八大门派》等电视录像。到1985年全县有电视录像队11个。1990年县城内有文化馆、电影院、北十字人民饭店等4个录像放映点,七里镇两个放映点,全县注册登记共6个放映队。
音像管理,起先由宣传部管理,审查录像带后,方允许放映。后转交县广播站管理。1984年12月县委宣传部、广播站、公安局、工商局四家联合发出了《整顿录像放映的通知》。1985年2月县政府组成整顿音像小组,取缔了三家无执照录映队,一些不健康录像带被审查禁放,此后音像放映进入正规化。1990年加强音像市场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制定了党政企事业单位录像设备管理的暂行规定,检查、清理和整顿了县境内的闭路电视和差转台,纠正了个别电视差转台违犯上级有关规定擅自播放自制的“本厂新闻”及广告,播放翻录复制的文艺性录像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