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管理机构
明清前,本县无专司文化艺术机构,文化活动多系民间自办。
民国时,教育科兼管文化事业,后成立民众教育馆,总管文化活动。
建国初,县人民政府设立三科,兼管文化艺术工傩。1952年5月,三科易名文教卫生科。1955年3月分设文教科。1956年9月,分设文化科,设科长1人,科员3人。1958年12月,文化业务归三原大县文教卫生局管理。1961年9月,恢复县建制,成立县文教卫生局。1968年9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文化教育工作站。1970年8月,恢复文教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文化专干3人。1985年4月,分设文化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1人,干事6人,下辖县文化馆、永乐文化馆、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文物管理委员会、县图书馆、县新华书店、县人民剧团、县剧院。
第二节 文化事业单位
一、泾阳县文化馆
1950年成立。馆址在城隍庙(现泾阳宾馆)内,1953年迁至太壶寺内。建馆初期编制6人,1989年增至20人。内设图书室、阅览室、创作辅导组、美术辅导组、群众文化辅导组和后勤组,负责泾干、姚坊、雪河、龙泉、蒋路、云阳、扫宋、燕王、中张、蒋刘、太平、王桥、桥底、白王、兴隆、口镇16个乡镇(公社)的群众文化活动和文化站的业务指导。
二、永乐文化馆
成立于1956年。建馆初期编制2人,1989年增至8人。业务活动主要有图书、报刊阅览,文学、美术、摄影、书法、音乐、舞蹈辅导,举办文艺调演、灯谜晚会、编辑刊物等,负责永乐、崇文、三渠、高庄4个乡镇(公社)的群众文化及文化站的业务指导。
三、图书馆
建国前,无县办图书馆。
建国后至1974年,图书阅览由文化馆兼理。1974年,县图书馆成立,与文化馆一套人马,两个牌子,设干事数人。下设图书阅览室和采编室。开办图书借阅、报刊杂志阅览等业务。
1950年藏书500册,1970年增至2300余册。“文化大革命”期间,图书散失严重。1982—1984年,整理图书,重新分编上架,并将国家选40册、省选45册、县选360册原藏古籍善本移交县文管所保管。1989年,人员编制增至6人,馆藏图书1.74万余册,办理借阅证427个,阅览证344个。
永乐文化馆50年代馆藏图书800余册。1989年增至1万余册,日借阅读者30—40人。
泾干中学、云阳中学、石桥中学、永乐中学馆藏图书分别为3.9万册、1万册、1.2万册、1万册,职校(包括进修学校)6.3万册。
四、工人俱乐部
1965年,城关、永乐工人俱乐部成立,城关俱乐部地址在今县棉纺厂处,永乐俱乐部地址在今天主教堂。城关俱乐部于1970年迁至现址,遂更名为县俱乐部,内设图书室、阅览室,编制6人,主任1人。
为活跃职工文化生活,每年重大节日期间举办文艺体育活动,内容包括象棋比赛、灯谜竞猜、篮球、拔河比赛、秦腔清唱、卡拉OK演唱、书画、春联展览等。
为解决边远山区厂矿企业职工读书难的问题,在北仲山林场和兴隆、白王、王桥3个乡镇设立读书点,充实了职工文化生活。
五、书店
书局 民国期间,本县私营书业有群友书局、协兴书局(前称同泰书局)、天顺书局、教育用品社等,以经销书刊、文具为主,兼营木板印刷和石印业务。
民国初,县劝学所所长刘海天,在县城城隍庙设立书局,配合推行新学制,发行新课本,以《图文》《数学》《修身》代替《四书》《五经》。此书局至17年(1928)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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