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电影公司
电影公司前身为三原县电影管理站(1959年成立),与县放映站为一套人马、两个牌子。1980年管理站改名为“三原电影发行放映公司”,迁址东环路,占地总面积4991.53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投资16.7万元,有放映厅、库房、办公室。电影公司行政上归县文化文物局领导,业务上归咸阳市电影发行公司管理。公司设办公室、业务股、放映组,编制18人。除发行影片,管理全县各放映单位业务外,兼放映电影。公司库存故事片200部,新闻简报、科技记录片110部,按季度与市公司调换一次。
电影公司管理全县各类放映单位共34个;其中35毫米放映单位6个,16毫米放映队21个,8.75毫米放映队7个。全年放映电影6000多场,观众600多万人次,放映收入25万余元,上交咸阳电影发行公司12.5万元。
电影票价由开始每张5分增至1角,电影院建成后由1.5角增至3角。1980年后,根据影片质量实行浮动票价,最低3角,最高1.50元。各个时期的放映场次、观众人次、放映收入、发行收入等四项指标完成情况不尽相同。50年代放映单位少,设备差,而且大多为服务性质,因而四项指标完成很差。“文化大革命”中,许多影片被视为毒草禁演,1966年下半年至1968年,各站、队基本停演。1969年以后,群众所看到的影片只有八个“样板戏”的戏曲片、老“三战”(地道战、地雷战、南征北战)和新闻记录片。1972年2月,朝鲜故事片《卖花姑娘》上映,轰动本县城乡。人民剧院每天连演7场,每场2000观众,尚不能满足群众要求;不得已在东关大操场公映。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陆续开放和拍摄了一批影片,电影放映又纳入正轨,四项指标明显上升。1981年后,放映电影场次、收入,电影院以《西安事变》最高,农村放映队则以《喜盈门》最高。1990年以后,由于受社会大文化市场的冲击,四项指标又有下降。特别是农村放映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为了适应新的形势,根据“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公司在开拓电影市场的同时,大搞多种经营业务,至1996年底,办有录像厅一个,新建营业门面21间,多种经营年收入12万元,固定资产由1988年的24万元增至150多万元。
第四节 电视
1971年,县广播站购置黑白电视机一台,供机关和附近群众收看。至1974年,全县发展到50余台,多为机关、事、企业单位公有。从1980年起,部分家庭开始有电视机。根据1990年广播局调查,全县农村拥有黑白电视机2.9万台,彩色电视机2500余台;县城机关、单位、居民大部分拥有彩电,少数家庭还有录放机。
1985年5月,县广播电视局设CCE50VU电视差转机一台,安装电视放射天线、卫星地面接收天线。1990年底县局设闭路电视,随后获准建立县电视台。
电视录像放映从1980年起开始出现,1990年全县共有营业性录像放映厅13处,其中县城8处,乡村5处,闭路电视播放8处,计划生育、文化科技宣传两处。全县共有录像带近千盒,其中教学带、计划生育带、文艺带最多。
1988年,本县自筹资金建立电教站一处。电教站址在教师进修学校,有卫星地面接收天线、放射天线、录放机等设施,服务半径约1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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